(三)改善武器

明治初年,日本大多使用从英、法、荷等国购入的旧式枪炮,后来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迅速发展,适应军国主义的需要,建立起本国的军事工业体系。至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日本军工生产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生产了一定数量的枪炮弹药和舰船,为发动侵略战争提供了初步的物质保证。

1880 年(明治十三年),日本陆军中佐村田经芳对“施涅德”、“李·恩飞”等后装线膛枪作了改进,制成“村田十三年式”单发步枪(口径十一毫米、最大射程二千四百米),后又改进为“村田十八年式”(加大初速,缩短枪身,以减轻重量)。随着无烟火药的使用,又于 1889 年制成“村田二十二年式”连发枪(口径为八毫米、最大射程达三千一百多米)。甲午战争中, 日军步兵除近卫师团和第四师团装备有村田式连发枪外,其余主要使用村田式单发枪。

1885 年以后,日军装备的火炮,主要是大阪炮兵工厂生产的口径七十毫米、最大射程为五千米的青铜野炮,和最大射程为三千米的青铜山炮。野炮以六匹马拖行,山炮炮身和炮架可以分解,用三匹马驮载。

从 1872 年起,日本着手自造军舰,以求改变海军落后的局面。1877—1884 年,共自造六百至一千五百吨的军舰六艘,并基本掌握了英法造船技术。以后执行新的造舰计划,在 1887—1893 年间,造成钢骨铁皮舰和钢质舰共八艘,总排水量为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吨。与此同时,又从英法等国购入军舰八艘,总计二万七千余吨。①这些军舰都具有当时较先进的技术水平,装备有较多的速射炮。它们编入舰队以后,使日本海军面貌为之一新,战斗力大为提高。不过,由于日本财力毕竟有限,无力购买和建造大型装甲舰,而又企图击穿中国北洋舰队七千吨级的装甲舰“镇远”和“定远”,只好在四千二百多吨的“桥立”、“严岛”、“松岛”三艘军舰上装配三十二厘米口径的大炮,开创了世界造舰史上罕见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