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为”(wéi)“为⋯所”表示

例如:①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兔子是不能再得到的了,自己却被宋国人耻笑。

②必为二子所禽→一定会被这两个人俘虏。

上面两句中的主动者是靠介词“为”引进来的,“为”可译为“被”; 后句中的“所”用在动词”禽”之前,指代动词涉及的对象(即被动者), 这种指代作用已经弱化,因而不能译出。

(三)“倒装”句

有必要说明:“指南”在“倒装”二字上不加括号是不妥的。换言之, “倒装”二字上的引号是不可少的。这是因为所谓语序倒装,是现代人的看法,古人并不同意。古人认为他们的语序才是正常的。我们之所以用“倒装” 这个说法,纯粹出于理解上的需要;也就是说,用“倒装”便于理解。用汉语和日语打比方,汉语说“我吃饭”,日语说“我饭吃”,都符合各自的语法,根本没有谁对谁错问题。只不过我们为便于理解日语的语序,说他们是“倒装”,因此必须在倒装二字上加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