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广告词

原广告词:“肉饼大王”主要经营侯宝林亲笔题书的“香河肉饼””大都烤鸭”。22 种肉饼,3 种烤鸭,任君品尝。新开设肉饼套餐厅(15 元一份), 欢迎惠顾。

答案:“题书”后将“的”换为“称赞”;“厅”移括号后;“欢”前加“环境幽雅”。

提示,“经营⋯⋯题书的⋯⋯肉饼、烤鸭”,搭配不当,“肉饼、烤鸭” 不是某人“题书”出来的,而是他“题书称赞”的。“(15 元一份)”是注释“肉饼套餐”的,所以应在“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