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树

所谓“名木”主要是指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与纪念意义的树木。上面在讲古树时,实际已涉及到许多名木。名木一般又可分为三类: 一是友谊树,二是纪念树,三是珍稀特有树。三类总计达 1563 株,其中友谊

树 554 株、纪念树 1009 株、珍稀特有树 272 株。分别占古树名木总数的 3%、5.5%和 1.5%(见表 18、表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