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体论与整体论相结合

个体论与整体论之争,是由于强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不同特征而引发出来的。通常情况下,注重自然科学类的差别而不大注意个体差别,较易从个别推知一般;而社会科学则很重个体的差别,认为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不可置换的。总之,个体论者更注重个别性的认识,整体论者更注意由整体联系去解释个体的活动。

信息学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也必然身兼二性,既有自然科学的性质,又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因此,在信息学研究中, 我们既不能从个体论和整体论中择一而用,也不能回避其矛盾,而只能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综合,达到和谐发展。既要用个体论的方法研究信息活动中用户、信息工作者的个体行为,又要用整体论的观点,从整体上把握信息活动全过程及其普遍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