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体论流派

它是以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世界 3 理论”为哲学基础, 波普尔本体论可概要如下:

世界 1——物质世界,宇宙,地球对我们虽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但在宇宙中只不过是无限的物质和辐射的整体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点。

世界 2——主观经验世界或“意识状态”。

世界 3——客观知识世界,即人类头脑的产物,它记录在语言、艺术、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一切人工制品中,人类已将它们贮存或扩散在整个地球上。

波普尔认为,虽然这三个世界是独立的,但它们也相互作用。由于人类生活在地球上,因此我们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并且为了不断地生存下去, 需依赖于太阳发出的光和热、空气中的氧、食品中的蛋白质、水等。由于我们具有脑力,所以我们也是世界 2 的一部分。波普尔将他要发表的思想记录

在他的著作中,而我们则可以一直借助于世界 3 的资源。书籍也是物质实体,

是世界 3 的一小点,但它独立于人创造它的人类,作为客观事物而存在。布

鲁克斯正是以“世界 3 理论”作为信息学的哲学基础,确定了信息学研究对

象在本体论上所处的哲学位置,指明了信息学的理论工作是研究“世界 2” 和“世界 3”的相互作用;实际工作是收集和组织“世界 3”的记录;波普尔的“世界 3 理论”之所以引起信息学者的注意,是因为该观点第一次从纯实用观点以外的角度,为信息学的专业活动提供了理论根据。

布鲁克斯的《信息科学基础》发表使波普尔的“世界 3 理论”在国际信

息界引起了极大反响。我国信息界也从 1982 年开始引进和介绍了波普尔的

“世界 3 理论”,其中有不少学者追随布鲁克斯开始在波普尔的“客观知识世界”的观点和哲学理论基础上构建信息学理论大厦。同时也有另一部分人提出异议,并以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展开了对波普尔哲学的批判,指出了波普尔“世界 3 理论”的重大疏误,如波普尔把意识的客观实在性说成如同物质一样是客观实在的东西,混淆了意识与物质的根本区别和对立;再如,把社会意识依存于社会存在,并反映社会存在的相对独立性,歪曲成为一种独立于物理世界之外的“自由的”独立性等。因此,我们既要肯定“世界 3 理论”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尤其是关于“客观知识”概念的提出对信息学理论建设的巨大启发和启迪作用,同时又应指出“波普尔世界 3 理论并没有科学地说明和解释世界”,在论证和逻辑上出现了一些疏漏,有其不够严谨的一面, 所以不应当“把信息学的哲学基础建立在波普尔为我们所构筑的如此松软的沙滩上。”信息学的理论基础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关于信息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运动性与静止性等问题,也只有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才能作出正确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