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法的原则
不论是现象分类还是本质分类,都须遵循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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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分类必须按照同一个标准进行,否则就会出现分类重迭或分类混乱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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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必须相对应,即划分所得的各事项应与被划母项相应,否则会出现分类过窄或过宽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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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必须按照一定的层次逐级进行,否则会出现越级划分的逻辑错
误。
不论是现象分类还是本质分类,都须遵循以下规则:
每一次分类必须按照同一个标准进行,否则就会出现分类重迭或分类混乱的逻辑错误;
分类必须相对应,即划分所得的各事项应与被划母项相应,否则会出现分类过窄或过宽的逻辑错误;
分类必须按照一定的层次逐级进行,否则会出现越级划分的逻辑错
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