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归纳与演绎法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一切科学研究都必须遵循两条途径:由认识个别到认识一般,再由认识一般到认识个别。这就是归纳和演绎的过程。它们是统一认识过程中两个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思维方法。两者的关系是, 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归纳的前导。就像恩格斯所说:“归纳和演绎, 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