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分析与综合法

分析和综合是揭示个别和一般、现象和本质的内在联系的思维方法,是科学抽象的主要手段,是各种认识活动的基础。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必须首先解剖事物的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弄清各个部分的结构、功能、性质及其在整体中的作用,然后再从整体考虑,找出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和统一,从而作到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分析和综合并不是彼此割裂的,整个认识过程是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恩格斯说:“思维既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们的要素。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