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记数法

文字产生以后,相应出现了明确的十进制记数法。在殷周甲骨文卜辞里, 已有表示基本数目的专用文字:—(1)、=(2)、■(3)、■(4)、Ⅹ

(5)、■或∧(6)、十(7)(8)、九(9),|(10)。100 是“■”或“■”,1000 是“■”,10000 是“■”。大于 10 的自然数采用十进制。记多位数用合文,如■表示 40,■■■■表示 2656。甲骨文记录的最大数字是三万。在西周铜器铭文中,个别记数文字,虽然有所变化,但整个记数系统仍然采用十进制。汉代以后,记数文字已经与现代基本一致了。此外,殷商就已使用的 60 循环的干支纪年纪日法,一直沿用至今。在《周易》中,用阳爻(—)和阴爻(—)两种符号排列而成的八卦,六十四卦,体现了二进制的思想,也得到了自莱布尼茨(G·W·Leibniz,1646—1716)以来许多学者

① 《易·系辞》。

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