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辩证法思想

《老子》的思想体系是唯心主义的,但其中包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这种思想的产生是基于春秋战国之际,诸侯国的兴亡、以及个人富贵贫贱的极大变化,又从当时自然观察中认识到自然界万物也是不停地运动变化着。二十三章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 而况于人乎?”这个认识反映着客观物质世界的基本情况。

《老子》较为系统地揭示事物的存在是相互依存,而不是孤立的。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贵贱、刚柔、强弱、祸福、荣辱等等,都是一方不存在,对方也就不存在。二章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 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三十九章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老子》还认识到事物往往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五十八章说:“祸兮, 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动”。这些说明对立的东西是互相转化的,这都是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反者,道之动”的观点,是说这种变化是由最高范畴的“道”这一绝对精神起决定作用,从而表明了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实质。

《老子》唯心主义体系的消极无为思想,使它主张贵柔、守雌,反对刚强和进取。它认为幼小的东西虽然柔弱,但能从柔弱中壮大;相反,等到壮大了,反而接近死亡。七十六章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它认为对待生活也是这样。三十章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这是说,事物强大了,就会引起衰老,有意造成事物的强大,是违反道的原则,会使它早日结束它的生命。四十二章说:“强梁者不得其死”。它认为最好经常处在柔弱的地位,就不会转坚强, 不但可避免走向死亡的结局,且能战胜强者。七十八章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因而二十二章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意思是说,委曲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直,卑下

反能充盈,敝旧反能新奇,少取反能多得,多取反而迷惑。七十八章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它教人向柔弱的水学习。八章说: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是《老子》以柔胜刚的原则在生活方面的运用。二十八章说:“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二十二章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虽知雄强,却安于柔雌;虽知什么是光荣,却安于卑辱;虽知什么是光彩, 却安于暗昧。它以不争之争来保全自己。

《老子》还依据它以柔弱胜刚强的原则,主张制造一些不利于敌人的条件,使之陷于不利。三十六章说:“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意思是说,将要削弱它,必先暂时增强它; 将要废毁它,必先暂时兴起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

《老子》对事物的转化有所认识。但对矛盾怎样会互相转化是不清楚的。矛盾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没有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而《老子》却把对立双方的转化看作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它害怕对立的双方斗争,认为发展到了极限,就会互相转化。它只想用“贵柔”、“守雌”、无为的办法来防止事物的转化。六十四章说:“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四十六章说:“祸莫大于不知足”,“知足之足常足矣”。因此,

《老子》的唯心主义朴素辩证法思想,是消极的保守的而不是进取的,看不到人在事物变化中的积极作用,没有认识到事物从量到质的发展,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而只看到事物的变化循环。十六章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老子》的辩证法和它的形而上学思想是矛盾的,从而它的辩证法为它的形而上学所窒息。因为它认为最高的精神“道”是永远不变的、静止的,所谓“道乃久”“归根曰静”。三十六章说:“静为躁君”。这就是说,宇宙万物虽有运动、变化,但从根本上看都是静止的,因此静是动的主宰。这样, 承认运动的变的朴素的辩证法被唯心主义体系所扼杀,而最后导向了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