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

墨子的世界观是宗教的、唯心论的,但在认识论上却有唯物主义的倾向。墨子提出,认识事物要以“三表”(或“三法”)作为判断是非真假的

标准。墨子解释三表说:

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三表”,就是三个标准或原则。“三表”的内容是:第一表,“有本之者”, 有历史根据。“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根据历史上有智慧的帝王事迹。第二表,“有原之者”,有感性的基础“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耳闻目见的客观情况作根据。第三表,“有用之者”,意为有实际用处,“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这是从政治实践上来验证客观的效果。第三表虽说是重视实际效果,但他还不能分清楚当时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能完全一致。国家之利,未必就是人民之利,有时反倒是人民之害。

墨子运用“三表”来批判“天命”思想的错误,第一表说“天命”之说没有历史根据,“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之而治,纣之所乱, 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变),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历史证明,治乱在于人事而不是天命。

第二表从众人未闻未见说明没有天命。“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有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在这里墨子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因为“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同于牛、马等实物。如果说“命”看不见听不见,墨子的“义” 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为什么却认为“义”是真实存在的?

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命定论的害处。墨子说,“王公大人”不敢怠倦地“听狱治政”,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 假如相信天命,“则必怠乎听狱治政”,天下必乱。”又说,农夫不敢怠倦地从事“耕稼树艺”,是因为他们“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

必饥”。如果相信了天命,“农夫必怠乎耕稼树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

墨子用“三表”法驳斥了天命的虚妄,却在《明鬼下》证明了鬼神的存在。

第一表说,不少人看到鬼神的形状,听到过鬼神的声音。“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 则鬼神何谓无乎?”

第二表鬼神之存在,有历史的依据。他说,有鬼神的事,著在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之中,且书之竹帛、琢之盘盂,镂之金石。

第三表是用实践来验证有鬼神的功效。他说:“今若使天下之人,皆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

墨子重视感觉经验,却轻视理性,他把人们的幻觉,也当成真实,这就使他抛弃了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的因素,而三表法反而成了论证鬼神存在的工具了。这也是他的宗教观决定了他在认识论上的局限。后期墨家扬弃了他的学说中的唯心主义的成分,发展了唯物主义的因素,那就是在《墨经》中建筑在反映论基础上的认识论与自然科学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