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就遵守这个诺言,有事谈清楚了好”

根据中央关于和平改革的方针,从 1955 年下半年起,四川、甘肃、青海等地藏族地区开始实行民主改革。一开始,由于少数叛乱分子的唆使,部分藏族群众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有的地方民主改革的意图、措施、办法又未能为群众充分理解,有的地方还采取了一些“左”的、粗暴的、急于求成的做法,因此,一些地方出现了武装叛乱。1956 年 7 月 22 日,中共中央开会讨论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地在民主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会后,周恩来亲自召集在京的少数民族、宗教界有关上层人士开会,指出:藏区和彝区的改革是必要的,但是,必须采取“和平改革”的方式,有关改革的一切问题,都要根据群众的意愿,经过和上层人士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后再去进行;对藏区的寺庙,我们应当采取更慎重的态度。但是,中央的精神在有些地方并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一些地区的叛乱

分子也并未停止活动。1959 年 3 月,西藏地方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 17 条协议,在拉萨举行武装叛乱。3 月 20 日,周恩来命令解放军西藏军区部队制止、平息叛乱。叛乱迅速平息后,3 月 28 日,周恩来再次发布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并任命班禅为筹委会代主任。

由于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在讨论西藏问题时,改变了原来决定的在西藏 6 年不进行民主改革的政策。在平息拉萨叛乱期间,周恩来草拟了《中央关于在西藏平息叛乱中实现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草案)》,提出:“中央认为在这次平息叛乱的战争中,必须同时坚决地放手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改革”。

班禅对平叛和民主改革是积极拥护的。3 月 21 日,班禅即致电毛泽东、周恩来,表示坚决拥护国务院关于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和平息叛乱的命令。4 月,班禅前往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和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 表示拥护会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会上,班禅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委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会议结束后,班禅立即返回西藏,主持自治区筹委会的工作并领导西藏人民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他主持制定的一系列文件,极大地推动了西藏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对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毛泽东、周恩来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959 年 10 月,在参加庆祝建国十周年庆典后,班禅与政协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一道,赴各地参观访问。在访问中,他了解到一些藏族地区在民主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左”的、过头的做法,再加上看问题角度和认

识上的某种偏差,他对平叛以来的成绩产生了一些怀疑,对地方干部开始产生不信任的情绪。班禅返回北京后,周恩来于 1960 年 1 月 25 日接见了他, 听取了他的意见,认为:班禅“出发点是好的”,虽然有些意见不同,但是“我们之间要有一个基本信任,互相信任,才好交换意见。”“在我们之间不要有隔阂,这很重要。”谈话中,周恩来提出与班禅之间“订立这样一个协定”:“你不怀疑我们,我们是互相信任的。我们今后是要长期合作共事的,共同合作把西藏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班禅当即赞同:“这个协定,我自己很喜欢。”周恩来又补充道:“以后就遵守这个诺言,有事谈清楚了好。”

1960 年 10 月至 12 月,班禅在参观访问四川、江西、浙江、江苏、上海

等地期间以及回到北京后,曾与李维汉作过 13 次长谈,“谈了日喀则地区和札什伦布寺在改革中发生的一些本来不应该发生的问题”。李维汉代表党中央耐心地听取了班禅的意见,并把谈话的主要内容整理成为《李维汉同志和班禅副委员长谈话纪要》。《纪要》虽然不是班禅所出,但它成为后来班禅写作“七万言书”的一个最初的框架。毛泽东和周恩来看到《纪要》后,分别的班禅进行了交谈。1961 年 1 月 24 日,周恩来与班禅的谈话中指出:西藏的改革,一切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运动中出了点“左”倾,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领导上说,掌握得是不够的,你们回去后,还要注意纠正“左” 的错误;只要不是背叛祖国、压迫群众,“保守一点、慢一点,不要紧”。周恩来还说:毛主席和我都是“主张慢一点的”。最后周恩来提出:今后班禅和西藏工委以至中央领导人之间,“要多谈心”,要成为“随便、自由、不客气”的朋友。这次谈话,解除了班禅心中的许多顾虑。班禅打算写一个书面意见,全面、系统地向中央报告自己的想法。1961 年底他开始草拟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