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倍倍尔的信

恩格斯在 1875 年 3 月 18—28 日给倍倍尔的信中有下面这样一段话,这段话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问题的著作中,如果不算是最精彩的论述, 也得算是最精彩的论述之一。附带说一下,据我们所知,倍倍尔第一次发表这封信是在他 1911 年出版的回忆录(《我的一生》)第 2 卷里,也就是在恩

格斯写好并发出这封信的 36 年之后。

恩格斯在给倍倍尔的信里批判了也被马克思在给白拉克的有名的信里批判过的哥达纲领草案,并且特别谈到了国家问题,他写道:

“⋯⋯自由的人民国家变成了自由国家。从字面上看,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对待本国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制政府的国家。应当抛弃这一切关于国家的废话,特别是

在出现了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巴黎公社以后。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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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词把我们挖苦得很够了,虽然马克思驳斥蒲鲁东的著作 以及后来的《共产

党宣言》都已经直接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机关,那么, 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 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公团’(Gemeinwesen),这是一个很好的德文古词,相当于法文的‘公社’。”(德文原版第 321—322 页)①

应当指出:这封信是谈党纲的,这个党纲马克思在离这封信仅仅几星期以后的一封信(马克思的信写于 1875 年 5 月 5 日)里曾作过批判;当时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住在伦敦。因此,恩格斯在最后一句话里用“我们”二字, 无疑是以他自己和马克思的名义向德国工人党的领袖建议,把“国家”一词从党纲中去掉,用“公团”来代替。

① 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30 页。——编者注

如果向为了迁就机会主义者而伪造出来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的首领们建议这样来修改党纲,那他们该会怎样狂吠,骂这是“无政府主义”啊!

让他们狂吠吧。资产阶级会因此称赞他们的。

我们还是要做我们自己的事情。在修改我们的党纲时,绝对必须考虑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意见,以便更接近真理,以便清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而恢复马克思主义,以便更正确地指导工人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在布尔什维克当中大概不会有人反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建议。困难也许只是在用词上。德文中有两个词都作“公团”解释,恩格斯用的那个词不是指单个的公 团,而是指公团的总和即公团体系。俄文中没有这样一个词,也许只好采用法文中的“公社”一词,虽然这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这是恩格斯在理论上最重要的论断。看了上文以后,这个论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公社已经不再是国家了,因为公社所要镇压的不是大多数居民,而是少数居民(剥削者); 它已经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居民已经自己上台来代替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所有这一切都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如果公社得到巩固, 那么公社的国家痕迹就会自行“消亡”,它就用不着“废除”国家机构,因为国家机构将无事可做而逐渐失去其作用。

“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挖苦我们”,——恩格斯的这句活首先是指巴枯宁和他对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攻击说的。恩格斯认为这种攻击有正确之处,因为“人民国家”像“自由的人民国家”一样,都是无稽之谈,都是背离社会主义的。恩格斯竭力纠正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斗争,使这个斗争在原则上正确,使它摆脱在“国家”问题上的种种机会主义偏见。真可惜!恩格斯的这封信竟被搁置了 36 年。我们在下面可以看到,即使在这封信发表以后,考茨基实际上还是顽固地重犯恩格斯告诫过的那些错误。

倍倍尔在 1875 年 9 月 21 日写回信给恩格斯,信中也谈到他“完全同意” 恩格斯对纲领草案的意见,并说他责备了李卜克内西的让步态度(倍倍尔的回忆录德文版第 2 卷第 334 页)。但是把倍倍尔的《我们的目的》这本小册子拿来,我们却可以看到国家问题上一种完全错误的论调:

“国家应当由基于阶级统治的国家变成人民国家。”(《我们的目的》1886 年德文版第 14 页)

这就是倍倍尔那本小册子第 9 版(第 9 版!)中的话!难怪德国社会民

主党竟听任一些人如此顽固地重复关于国家问题的机会主义论调,特别是在恩格斯所作的革命解释被搁置起来而整个生活环境又长期使人“忘记”革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