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田制”

随着“计丁授田”的实行,对于满族原有的“拖克索”奴隶制庄园发生了强烈的影响,此时满族奴隶主已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于是努尔哈赤在“计丁授田”的基础上,对“拖克索”进行了改革,实行“庄田制”。天命十年(1625 年)十月,他颁布了“庄田谕”,规定“所有汗和贝勒之庄,每庄十三男、十牛、田百日,其中二十日交纳官粮,八十日自己食用”[67]。这就十分清楚,庄田上的男丁,不是早先“拖克索” 没有自己经济的奴隶,而是已有了自己经济的农奴;不是奴隶主任意驱使,毫无自由的直接生产者,而是已有半自由的劳动生产者;不是把全部剩余价值”以输其主”,而是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作为封建徭役和赋税缴纳给领主。从此,庄田制只保存了“拖克索”的躯壳,却填充了封建农奴制的内容,因此获得迅速的发展和壮大。

努尔哈赤以“授田制”和“庄田制”取代了奴隶制的生产方式,从而确立了封建农奴制的生产方式。到了皇太极时期,基本上是沿袭下来了,土地分为庄田和屯地两种,只是在个别方面做了一些调整。

首先,满汉分屯别居。努尔哈赤推行“计丁授田”,满族八旗官兵和辽东汉民都授田,他们同处一屯,耕种屯地,向后金交纳官粮,这些民户实际上是后金的农奴户,屯地是由牛录厄真负责管理。因为满汉“同处一屯,汉人每被侵扰”[68]。特别是授田时,“上等肥饶之地,或被本营官占种,或被豪家占地,余剩薄地,分与贫民,名为五日,其实不过二三日”[69],受害最大的当然是汉民,这就激起汉民的不满和反抗, 于是汉民“多致逃亡”[70],甚至揭竿而起,“窃马牛或行劫杀”[71]。皇太极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天聪元年(1627 年)他下令满汉“分屯别居”, 汉民“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辖之”[72],严禁满人到汉人住地“擅取庄民牛、羊、鸡、豚”[73]等财物,而且一再出告示要汉民“归顺各屯,令各安心农业”[74]。

其次,编审男丁,削减庄田丁数。满族贵族进入辽沈地区以后,凭

借自己的政治特权,无限制的扩大庄田和占匿男丁。当时庄田很多,如沈阳附近“诸王设庄,相距或十里,或二十里,庄有大小,大不过数十家,小不满八九家,而多数是汉人及吾东(即朝鲜)被掠者也,⋯⋯庄居颇稠”[75]。大贝勒代善的儿子瓦尔达一人就有“庄二十三处”[76]。天聪四年(1630 年),皇太报下令审查男丁,要求“牛录额真各察其牛录壮丁,其已成丁无疑者,即于各庄屯完结,⋯⋯此次编审时,或有隐匿壮丁,将壮丁入官,本主及牛录额真,拨什库等,俱坐以应得之罪。若牛隶额真,拨什库知情隐匿者,每丁罚银五两,仍照以应得之罪”[77]。而且规定每个庄田从原有的十三名男丁,削减为八名男丁[78]。皇太极采取这种措施的目的,是要削弱满族贵族的权益,加强自己的势力。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推行封建农奴制,对于原先处在奴隶制的满族来说,无疑是个大进步,但是应视为仅仅是开始,而离真正的封建化还有一段路程。

  1. 宋濂:《元史》卷 59,地理志。

  2. 毕恭:《辽东志》卷

    7,卢琼“东戍见闻录”。[3]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 24。

  1. 朝鲜《李朝实录》世宗朝卷 77,十九年六月己巳。

  2. 辽宁省档案馆藏,《明档》乙 105 号,《定辽后卫经历司呈报经手抽收抚偿夷人银两各

项清册》万历六年八月。这是一份记载抚顺关互市残档,从这份档册中可以看出建州女真有 11 次卖粮食。

  1. 《明英宗实录》卷 54,正统四年四月己丑。

《明宪宗实录》卷 159,成化十二年十一月癸亥。[7]《明宪宗实录》卷 172,成化十三年十一月己丑。

[8] 朝鲜《李朝实录》世祖朝卷 47,十四年十一月丁巳。[9]《明孝宗实录》卷 195,弘治十六年正月甲午。

  1. 朝鲜《李朝实录》成宗朝卷 52,六年二月丁未。

  2. 辽宁省档案馆藏:《明档》乙 105

    号,《定辽后卫经历司呈报经手抽收抚偿夷人银两各项清册》万历六年八月,该份残档中,记载建州女真十七次卖麻布。

  3. 《万历大明会典》卷 107,东北夷,海西、建州。

  4. 《明穆宗实录》卷 60,隆庆五年八月己酉:卷

    62,隆庆五年十月癸丑、丙辰。[14]《明宣宗实录》卷 113,宣德九年十月丁己。

[15][16]辽宁省档案馆藏:《明档》乙 105 号,《定辽后卫经历司呈报经手抽收抚偿夷人银两各项清册》万历六年八月。

  1. 瞿九恩:《万历武功录》卷 11,来力红传。

  2. 朝鲜《李朝实录》成宗朝卷

    80,八年五月丁卯。[19]朝鲜《李朝实录》燕山君日记卷 17,二年八月己亥。[20]朝鲜《李朝实录》世宗朝卷 32,八年七月癸卯。

[21]朝鲜《李朝实录》中宗朝卷 100,三十八年正月丁未。[22]朝鲜《李朝实录》世宗朝卷 59,十五年二月己亥。[23]《明英宗实录》卷 103,正统八年四月庚戌。

[24]朝鲜《李朝实录》世宗朝卷 80,二十年四月辛酉。[25]朝鲜《李朝实录》世祖朝卷 21,六年八月丙辰。[26]朝鲜《李朝实录》文宗朝卷 13,二年四月癸未。

  1. 《明经世文编》卷 453,杨宗伯奏疏:《海建夷贡补至南北部落未明谨遵例奏请乞赐诘问以折狂谋事》。

  2. 朝鲜《李朝实录》睿宗朝,即位年十一月癸亥。

    [30][32][47](朝鲜)申忠一:《建州图录》。[31][33][36][37][39][41][48][50][54][62](朝鲜)李民■:《建州闻见录》。[34]程开祐:《筹辽硕画》卷首,《东夷努儿哈赤考》。

[35]朝鲜《李朝实录》宜祖朝卷 69,二十八年十一月戊子。[38]《满文老档》太祖 5,天命元年正月。

[40]《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 2。

[42]程开祐:《筹辽硕画》卷 2,张涛揭为属夷家事互构事。[43]《武备志》卷 228,四夷女直考。

[44]《满文老档》太祖 6,天命三年四月。[45]《满文老档》太祖 15,天命五年四月。[46]《清文鉴》卷 19。

[49]《满文老档》太祖 2,万历四十年九月。[5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52]《满文老档》太祖 7,天命三年九月。[53]《满文老档》太祖 17,天命六年闰二月。

  1. 金梁:《满洲秘档》太祖谕厚待仆夫。

  2. 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3. 《清朝文献通考》卷 179,兵考一。

  4. 《明清史料》丙编,第 1

    本,敕谕副将高鸿中稿。[59]《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 1。

  1. 所谓猛安谋克制度,猛安即千夫长,谋克为百夫长,金初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谋克平时组织练兵、生产和管理行政事务,战时率兵出征。

  2. 所谓牛录制度,“凡迂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意为大箭),厄真意为主也。”(《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 2)。

  1. 《满洲实录》卷 6。

  2. 《满文老档》太祖 1,万历三十六年三月。[65]《满文老档》太祖

    24,天命六年七月。[66]《天聪朝臣工奏议》,高士俊谨陈末议奏。[67]《满文老档》太祖 66,天命十年十月。[68][70][72][73][78]《清太宗实录》卷 1。[69]《天聪朝臣工奏议》杨方兴条陈时政奏。

[71]王先谦:《东华录》天聪 2,元年六月戊午。[74]《清太宗实录》卷 6。

  1. 《沈馆录》卷 3。

  2. 《清太宗实录》卷 25。[77]《清太宗实录》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