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元称汗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地域不断扩大,人口日渐增多,他认为迫切需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统治机构和管理组织,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权势,因此先后采取以下一系列的政权建设措施。

——创制满文。早在金代,金朝统治者曾参照契丹文字,创制了女真文,经历了元明两朝,女真文逐渐废弃,到了努尔哈赤时期,建州地区女真文已不通行,“凡属书翰,用蒙古字以代言者,十之六七;用汉字以代言者,十之三四”[27]。这不仅出现了女真语言和蒙汉文字之间的矛盾,而且不利于政令文书的通行。所以,万历二十七年(1599 年) 二月,努尔哈赤“欲以蒙古字编成国语”[28],命额尔德尼和噶盖两人, 以蒙古文字母与女真语音拼成满文,作为满族统一的文字。满文的创制和颁行,使满族从此有了本民族的文字,可以用来交流思想,记载政事, 翻译汉籍等,对政权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兴筑城池。努尔哈赤起兵后,于万历十五年(1587 年)修筑费阿拉城(俗称旧老城)居之。此城在呼兰哈达岗,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栅城,以木栅围筑的城垣,内有两处居所,一为努尔哈赤,一为其弟舒尔哈齐居之;第二层为内城,以木石夹筑的城墙,是努尔哈赤的亲属住所;第三层为外城,以木石粘土筑成,高十余尺,周围约十里,是努尔哈赤的部将、军士、工匠等居住,全城居民近千户。努尔哈赤在此“筑城三层,兴建衙署、楼台”[29],作为他指挥的据点。到了万历三十一年(1603 年),努尔哈赤认为费阿拉城狭小简陋,饮水困难,便迁到相距八里的赫图阿拉城(俗称老城),此城在苏子河与嘉哈河交汇处的东岸,“因山为城,垒土为郭”[30]。迁此后加以扩建,规模远远超过了

费阿拉城,“内城高七丈,杂筑土石,或用木值横筑之城上,环置射箭穴豆,状若女墙,门皆用木板。内城居其亲戚,外城居其精悍卒伍,内外见居人家约二万余户。北门外则铁匠居之,专治铠甲。南门外则弓人、箭人居之,专造孤矢。东门外则有仓廒一区,共计一十八照,每照各七八间,乃是贮谷之所”[31]。从此赫图阿拉成为努尔哈赤的第一座都城, 亦是他管辖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创建八旗制度。努尔哈赤为了把松散的部众组织成号令专一的群体,大约万历二十九年(1601 年),他在女真原有牛录组织的基础上, 即“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 此总领呼为牛录(意为大箭)厄真(意为主也)”[32],建立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的牛录制。到了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十一月,他又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八旗制度,分黄、红、蓝、白、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八旗,每旗设固山厄真(旗主)一人,副职梅勒厄真二人,管辖五甲喇;每甲喇设甲喇厄真一人,管辖五牛录;每年录设牛录厄真一人, 管辖三百人,每旗有七千五百人,八旗总共六万人。牛录是八旗制度的基层单位,是以地缘为主、血缘为辅组成的,牛录厄真下设带子二人为副职,再置四名章京,四名拨什库,并把三百人组成的牛录,分编成四个塔坦(村或部落),一章京和一拨什库管理一个塔坦的各种事情。可见,八旗制度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33],又是“出则备战,入则务农”[34]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行政管理、军事征伐、组织生产的三项职能,努尔哈赤是八旗的最高统帅。

——设官理政。努尔哈赤在颁行八旗制度的同时,又设立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扎尔固齐十人,“佐理国事”[35],“每五日集朝一次,协议国政,军国大事,均于此决之”[36],他们不仅参加议政,而且负责审理诉讼,凡有刑民案件,先由扎尔固齐审理,然后上达五大臣复审, 再上告诸贝勒,一般案件经诸贝勒讨论后即可结案。若是重大案件,“众议既定”、“犹恐尚有冤抑”[37],最后由努尔哈赤亲自审问决定,具有最高裁决权。另外,还设立判官四十名,荐举办事大臣八员,管理城防和乡间事务等。

随着统一女真事业的发展,统治权力逐渐扩大和集中,努尔哈赤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权力冲突和意见分歧,产生了一股分裂的势力。努尔哈赤的弟弟舒尔哈齐,看到其兄努尔哈赤的权势不断扩张,心中十分不满,进行反对统一的分裂活动。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三月,努尔哈赤命舒尔哈齐率军取乌拉部所属东海瓦尔喀部斐优城,他阳奉阴违,在乌碣岩战斗中,不积极指挥,“人止山下”,“未能多所斩获”[38]。战斗结束,他回到赫图阿拉,努尔哈赤斥责他“临阵退缩,时有怨言” [39],自此“不遣舒尔哈齐将兵”[40],削其兵权。不久,努尔哈赤要他派部众服役筑城,他却叫“部下不赴工”,而自己要另建一城[41]。万历三十七年(1609 年)一月,舒尔哈齐与长子阿尔通阿、二子阿敏、三子札萨克图密谋,企图投靠明朝和叶赫,于是移居黑扯木自立。二月, 努尔哈赤得知后大怒,严加指责,劝其归来,可是他不听劝告。三月, 努尔哈赤断然没收了舒尔哈齐的全部财产,杀了他的两个儿子阿尔通阿、札萨克图,又把他的部将武尔坤吊在树上烧死。舒尔哈齐感到自身

难保,便向努尔哈赤自责说:“兄汗优养恩深,还妄想去别的地方住, 我确实是错了。”[42]努尔哈赤念其手足之情,将没收的所有财产全部归还,可是舒尔哈齐并不感恩,相反耿耿于怀。因此,努尔哈赤将他幽禁,万历三十九年(1611 年)八月十九日他在禁所忧恨而死。

此外,努尔哈赤的长子褚英,是权力欲极强的人,时刻都想寻机夺取父权。万历四十年(1612 年)六月,努尔哈赤想让褚英作为自己的继承人,便委政于他。可是褚英得寸进尺,企图集权于一身,他背着父亲努尔哈赤挑唆“五大臣互不和睦”,而且胁迫四个弟弟对天发誓:“不违抗长兄的话,什么话也不告诉汗。”还扬言父亲死后,要把父亲分给弟弟们的财产重新分配。“再有和我关系不好的弟弟,和我不好的大臣们,在我称汗后就杀掉”。因此,四弟、五大臣联合向努尔哈赤报告了上述情况,努尔哈赤严厉地训斥褚英,不要他执掌大政,两次往征乌拉部不让他去。然而褚英并没有接受教训,改正错误,他却联合部将企图杀害努尔哈赤,进行武力夺权,一是写诅咒父亲、诸弟、五大臣的咒语, 对天地焚烧,咒他们早死;二是决定如果出征乌拉的父亲和诸贝勒大臣打败归来,拒绝他们入城,将其置于死地。努尔哈赤获胜归来后,得知褚英的恶毒阴谋,非常气愤,便将褚英逮捕审问,他供认不讳。于是努尔哈赤把褚英监禁起来,可是褚英认为以上行径不是自己的过错,毫无悔改的意愿。努尔哈赤经过三年的深思熟虑,最后认为“长子的存在, 会败坏国家”[43],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将他处死。

到了万历四十四年(1616 年)正月,努尔哈赤在以上政权建设的基础上,并清除了内部的分裂势力,认为“帝业已成”[44],遂称汗登位, 建立“大金”(史称后金),改元天命,建都赫图阿拉城,从此成为与明王朝中央政府相对抗的地方割据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