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立美育人的基本原则一、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

内容与形式是哲学上的一对范畴。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内在要素的总和,包括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以及由此而决定的事物的属性、运动过程、发展趋势等等。形式是指内容诸要素的结构方式和表现形态,即事物矛盾运动的存在方式及其外部表现形态。在教育美中,虽然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但两者之间复杂的辩证关系是立美育人的重要原则。

首先,教育的内容决定着教育形式,一定教育的形式是为了表现和揭示一定的内容而产生的。形式的不同,总是因为其内容不同而造成的。例如, 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是两种不同的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途径,它们在活动的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课堂教学有着严密的教学计划,周详的组织安排,要

求学生在课堂中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自身的智力品质。因此,课堂教学的形式更讲究结构的逻辑性、严密性,教师和学生的活动都在预先设计的方案中进行。课外活动的内容不受课堂教学计划的限制,充分地照顾每个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内容可宽可窄,可多可少,程度可深可浅,富有伸缩性和多面性。所以,课外活动的形式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丰富性,也更有趣味性。有些教育工作者在进行教学改革时,忽视这个特点,想尽一切办法使课堂教学变得丰富、有趣,但其结果却只能使课堂教学变得嘈杂、混乱,表面上热热闹闹、花花绿绿,实际上却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在教学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从内容出发,从课堂教学的任务出发慎重地选择形式。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一切都说明,教育美的表现形式,是受其内容决定和制约的。我国文论主张“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也就是讲的作品的内容决定形式,强调为特定的内容寻找相应的表现形式,反对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

尽管从教育美来说,内容是主导的,但形式也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恰当完美的表现形式,可以使真、善、美的教育内容引人入胜、深入人心,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相反,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则会损害、歪曲好的内容。这些说明了形式的积极能动作用。常言道:“言之无文,传之不远。”粗糙拙劣、缺乏文采的艺术作品,使人读不下去、看不顺眼、听不入耳,即使有良好的创作意图,也无济于事。艺术如此,教育也同样如此。

分析教育美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目的在于掌握教育美的构成规律,把内容和形式完美地统一起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教育过程中必须精心选择教育的内容。审美不单是个形式问题, 它首先是内容的问题。所谓真、善、美的统一,并不单指真、善的内容和美的形式的统一,内容本身就存在着美不美的问题。凡是在内容中表现出人们在创造性活动的聪明、智慧、才能,表现出人们高尚的理想、情感、愿望, 才可能是美的;凡是与社会历史潮流相违逆的腐朽、没落的东西,都是丑的。所以,精心选择教育的内容,尤其是德育的内容,防止庸俗、落后、低级的东西对学生产生不良的影响就显得十分重要。

其次,要善于创造恰当的形式来反映和表现教育的内容、实现教育的目的。很多优秀的教师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河南南阳市第十五小学的特级教师陈宜家在教识字课时,发现爱动不爱静、持久性差、容易疲劳和产生厌倦情绪是小学低年级孩子的特点。为了使教学内容能够使学生所掌握,他采用了一套灵活多样、生动有趣的形式。例如:“开火车”:由老师出示卡片,让学生按座号顺序一个接一个认字、读音;“偏旁找朋友”:如让一个学生拿着“耳”字旁,再把写有“总”、“又”等字的卡片发下去,让大家来找朋友;“生字找朋友”:如当学生学过了“化”、“花”、“华”“哗”、“桦”等字以后,叫他们在“化”字上面加“艹”变成“花”,下面加“十” 变成“华”,“华”字左边加个“口”又变成“哗”,再将“口”换成“木” 又变成“桦”。其他还有“看谁认得清、拿得快”、“猜字”、“小医生治病字”、“打比方”、“编顺口溜”等形式。这些形式符合学生的特点, 有效地增强了教学效果,也给学生一种审美的愉悦。

总之,在教育活动中,必须把内容和形式完美地统一起来,才可能创造出教育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