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育环境美中的照明与光线

在教育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要想获得良好的光线,离不开充分、合理的照明系统。

依灯具的散光方式可以把照明分为这样几种:

直接照明。直接照明就是全部灯光或 90%以上的灯光直接照射被照的物体。露明装置的日光灯与白炽灯都属于这一类。直接照明的特点是亮度较大, 灯光比较耀眼,公共大厅或需要局部照明的区域常采用这种方式,我国学校中基本也采用这种方式。

间接照明。90%以上的灯光先照射到墙上或顶棚上,再反射到被照物体上。间接照明的特点是光线柔和,不刺眼,没有较强的阴影。如暗设的灯槽、檐板照明都是间接照明。

一般漫射。灯光射到上下左右的光线大体相等时,其照明方式便属于一般漫射式。带半透明球形灯罩的灯,就是一般漫射照明。

半直接照明。这种照明方式就是灯光的 60%左右直接照射被照物体。如用半透明的玻璃、塑料、纸等做伞型灯罩的方式就属这一类。它的特点是光线不刺眼。

半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的意思是大约 60%以上的灯光首先照射到墙上和顶棚上,只有少量的光线直接照射到被照物。

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中,其照明的方式,光线的强度,应当根据空间的大小和具体的要求来做最合理的安排,以使学生和老师保持良好的感觉和愉快的心情。一般来说,学习场所要求光线均匀,具有合理的照度。照度过高,不仅浪费能源,还会损害学生的视力;照度过低,无法正常工作和学习,也会影响学生的健康。还要避免闪耀的光源。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好些的灯具,并适当加以美化和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