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艺术的一般概述一、教育艺术的涵义

艺术来源于技艺、技术。中国甲骨文中的“藝”字是一个人进行种植的象形字,透露着艺术来源于劳动技艺的信息。西方语言中的“艺术”(拉丁文:Ars),原来也都是技术的意思。这说明在古代社会中,“技”和“艺” 是统一的,工匠就是艺术家。高度熟练的劳动技能,作为一种获得一定自由的创造性的劳动,本身就有艺术和美的涵义。

从教育来看,我国古代的教育家孟子恐怕是最早说教育有“术”的了。孟子说:“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这里的“术”就是指的方法。17 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他的教育名著《大教学论》的开篇即提道,他要“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

对这一“艺术”,他的解释就是寻找一种教学方法,使得教师可以少教, 学生可以多学。英国教育家、哲学家阿·怀德海也认为,教育就是获得运用知识的艺术。爱因斯坦在谈到教师的修养时,提出了“德”、“才”、“术” 三条要求。但教育艺术是否就等于教育方法呢?或者说,掌握了教育方法就等于有了教育艺术呢?科学要求概念应该精确化,我们有必要对教育艺术和教育方法加以一定的分析,从此分析中来看教育艺术的涵义。

所谓教育方法,是完成教育任务所使用的一整套方式的总和。教育方法的产生是在长期积累的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对教师或学生活动的逻辑的分析和科学的掌握,它一般表现为在教育活动中比较固定的工作程式和顺序。而教育艺术则是对教育活动的另一种掌握方式。马克思在谈到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研究方法时曾指出: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 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在这里清楚地说明,“艺术掌握”不同于“科学理论掌握”,它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依据这样的理解,我们认为,教育艺术不同于教学方法就在于它在本质上不是一种对教育活动的“科学掌握”,教育艺术是将教育活动作为一个整体而进行的审美的掌握,它通过创造性地运用教育方法、教育手段以及媒介物质(语言、动作、形体、线条等等)的途径,体现出教师的内在本质力量(智慧、力量、情感等等),使学生在美的享受中认识、接受和消化教育内容。当然,教育艺术离不开教育方法,它必须以掌握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和媒介物质为基本条件。但教育艺术却不是某一种教育方法或教育手段,它是教师根据各种不同的时间、地点、情景、对象等因素,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和媒介物质的创造性的选择、加工、改造和运用。也正是这种创造性过程中所表现的教师的内在本质力量,以及显示这种本质力量

的感性形式,才使它具有了艺术的、美的价值,才使它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但是,教育艺术并不能代替对教育活动的科学掌握。教育科学是人们从抽象的理性上对教育本质规律的认识和揭示,它有着指导教育实践的普遍性,符合教育实际的科学性、条分缕析的理论性,它把教育的各个侧面、层次、环节、阶段、方面、关系、领域的本质、规律分别抽象出来,又按其本来的联系、结合的面貌复制出整体。教育科学具有教育艺术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教育科学是一种理性上的抽象,就使它舍弃了教育活动本身的丰富、生动、具体的样式,这就需要教育艺术来补充。所以教育科学与教育艺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都是教育实践所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