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美的基本要求

上面的论述告诉我们,学生审美心理需求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要规范学生,要给学生提供正确的发展方向,就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教育应基于这样一种人性思考,即学生首先是人,是一种高级的自然物,然后才是“什么样的人”,才是一种人为的社会物。当然,这种“自然人”不是一种哲学的抽象,不是一种脱离人类、脱离社会实际的虚构物。它是一种科学的抽象, 是一种心理学、教育学的抽象,正如医学、生理学的解剖体。后者是为了解生理的、生物的自然人;前者是为了解心理的、教育的自然人。只有明确这一点,并尊重这个前提,才可按一定社会的需要培养社会人。只有在社会与教育的外在要求与学生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时,才可能制定科学的教育目标,并促使学生达到这些目标,且能同时完善学生人格。下面论述的学生美的几个基本方面,便是基于这种考虑。

  1. 热爱学习

学习是动物都具备的行为。正因为有学习,动物才能适应环境,使个体得以生存,种族得以繁衍。虽然人类的学习与动物的学习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在这一问题上却是一致的。学校的学习,不完全依据学习者个人的需要和兴趣来设置课程、安排内容,而是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来决定课程和内容的。虽说这是完全必要的,也在相当的程度上与个体的发展是相适应的, 但二者终究有异,不可能完全一致,更何况学生尚处在不成熟或未完全成熟的阶段,他们对有些课程或内容的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不知是社会的需要, 不知是未来的需要,甚至不知是自已发展或以后生计的需要。所以,对学生来讲,这种学习便可能具有强迫性或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在这种情形下如

何促使学生热爱学习,便成了教育者的根本要务,也是对学生美提出的首要要求。

热爱学习的表现主要是一种行为,而不是结果。虽然有这种行为必将会达至良好的结果,但却不能由于有良好的结果而推知其必有热爱学习的行为。这是因为推动学生学习、达至良好结果的动因是极为复杂的。小学生可能为父母和老师而学习,中学生可能为面子和升学而学习,大学生也可能为文凭和工作而学习。凡此种种,都可能给学习带来较好的成绩。我们所要求的是热爱学习,尽管热爱学习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暂时不会有较好的成绩,但它终究会因此发挥出学生最大的潜力,从而产生令人满意的结果。

当然,热爱学习只是内部动机的表现,却无法说明动机的性质。我们历来主张动机与结果一致,因此仅因热爱学习而产生良好结果,还不是我们的最终要求。教师还应通过对学生学习态度的考察,了解其学习动机的性质或学习的目的,才能保证学生热爱学习的持久效应。所以,我们认为在培养学生对学习的兴趣时,也同样包含着思想教育。

  1. 举止文明

举止文明是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就是规于一定的行为范型。这是人类社会的需要,象国法、家规、校纪、交通条例等,均可视之为规范。人类祖先是一种体小力弱的动物,之所以能得以生存,并发展为万物之精灵, 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因为他是一种群居动物,且有着严密的规范。规范虽是用来节制个人本能和欲望的,但其终极目的却是予人以充分的自由。与人方便才可与己方便,保护全体才可保护个人。只有遵守规范,才可超越规范, 从而发挥出最大的创造潜力。所以,我们认为,遵守规范、举止文明是学生美的基本要求。

古人认为,礼(规范)与乐(音乐,泛指艺术)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音乐的指挥下,人们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要求的是与节奏一致,动作划一。尽管在现代的一些音乐如迪斯科、摇滚乐的伴奏下所生的舞蹈,可尽情地表现个体的性格,不必整齐划一,但仍有最起码的规范。由乐的规范演变成礼的规范,虽有了性质的改变,但终究有许多相通之处。从这种意义上便有人说,礼的最基本意义是人类行为的艺术化、规范化的统一物。在中国古代贤哲的论著中,均可看到“对礼的基本规定是‘敬文’或‘节文’。” 敬文,就是以文饰表达内心的敬意;节文,就是把节制和文饰调和一起。可见,礼就是要人有所节制和文饰。本能不得过于冲动,不得为所欲为,不得“质胜于文”。但人是有个性的,个性也不能因礼的规范而泯灭,所以也不得过于节制,不得消灭人欲,不得“文胜于质”。孔子说:“质胜于文则野, 文胜于质则吏,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言极是。

对学生提出举止文明的要求,是为了他们适应社会,处理好人际关系。因为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可能展示自己的风貌和精神潜力,产生有价值的目标。离群索居,茕茕独立,是无法体现人的价值的;举止粗俗, 与人不合,与理相违,与情相悖,也同样无法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举止文明是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只有通过这座桥梁,才可能进入社会的多声部重唱中去,并在其中表现出自我的价值。要达到这一目的,教育美学指出的途径是:乐(广义的艺术性活动,特别是教师能体现出其教育的艺术性,学生能感受到其美的愉悦)——礼(学校和社会的各种规范)——乐(音:洛。即从心所欲而不逾规,充满超越规范的快乐)。

要求学生举止文明,并不是一种表面仁义礼智,实际男盗女娼的“绅士教育”。它有其实际的含义。首先,得有知识充实。如此人们才能承认你的价值,你也由此才能肯定自己的存在。其次,要有爱人之心。仪表堂堂,谈吐不俗,温文而雅,但若不能助弱除暴,最令人不齿。再次,要有体力支持。体力不济,助人之时便会力不从心,虽有爱人之心也是徒然,也易引起人们的误会。最后,要有审美情趣。如此才能理解他人的感情,增进交往,发展友谊,并从中取人之长,他山攻错,完善自我。

举止文明的教育,也不是一种抹杀个性,造成千人一面的“绵羊式教育”。在把学生规范于社会要求的大模型之中的同时,应允许带有个性的小模型存在,教师更不得依据自己的好恶而强求学生一致。应该认识到,社会规范的演变和发展之动力,也就产生于个性的小模型之中。社会规范既约束着个人的品行,个人的品行又会促使社会规范的更新和发展。绝不能因为成人与学生的年龄差异或代沟的存在,而视新一代的任何异常行为都是越轨。对社会缺乏敏感,对新事物反应迟钝,行为刻板,思想保守,常是成人最易犯的错误,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否则,自己落伍且不论,还可能成为新一代发展的阻力。

  1. 体格健全

儿童体格的发展尤为受到社会与成人的关注,这是因为体格方面的异常或病变较易为人觉察,且可能直接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体格健全也便成了学生美的必然要求。但在实际生活和教育过程中,我们却极易忽视儿童身体发展方面的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健教育问题。

尽管人们都知道要以防为主,但人的惰性却常使人见了窟窿才补眼。在我们国家,无病求医的人极少,也常遭人白眼,定时体检的人鲜可不计。家庭缺少应有的预防措施,学校也不专门传授这方面的知识,甚至把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也挪作它用。其实,让学生掌握一些卫生保健知识,既可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又可让学生尽早脱离成人的保护,学会自我料理,更重要的是可培养健美的后一代,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

菲律宾把健康教育作为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在课程设置中反映出来。小学,每周一次保健课,重点是培养个人保健和地区社会保健所需的基础知识、习惯、技术和态度,增强维护好地区社会保健所需的社会意识。中学,每周一次保健课,主要内容是关于人体构造和成长发育方面的知识; 青年期的健康和健康行为;个体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大学,也有保健课,并设有健康教育专修课程,目的是培养各个阶段健康教育的师资。这种重视身体健康的教育,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第二,营养教育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独生子女的增多,几乎人人都有资格讨论儿童营养和为儿童提供营养。但仅有经济保证而无营养知识和教子方法也是枉然, 偏食、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的情况仍是常有的事。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生长发育水平虽有明显提高,但在体质、健康状况方面仍有不少问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用身高和标准体重评价营养状况的标准,我国男女学生营养不足的分别占 28.98%和 36.16%;营养过剩分别占 2.67%和 3.39%。视力不良尤为严重,汉族 7~22 岁的学生平均视力不良率为 34.26%,而大学生视力不良率最高年龄组达 74.67%。

可见,营养教育和保健教育同样不可忽视。当然,两种教育也可合而为之。西安市大雁塔小学在四年级一个班开设了营养课,其教学内容是参考联合国统一教材,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儿童心理、生理特点而编写的。这种教育不仅使儿童掌握了一定的营养知识,而且改正了偏食的不良习惯,并成为家庭膳食的小参谋和助手,培养了劳动习惯。

第三,早期教育问题。

抓智力损了体力的现象最为严重。近几年来,升学率的冲击以至波及到小学,甚至幼儿园。早期教育固然重要,但不能偏面理解为智力教育,更不能只理解为知识教育。不少成人强迫幼儿吟诗颂词、学外语、操弄乐器,不顾方法,更不管儿童有无兴趣,一心培养天才,望子成龙,这是很可悲的。更遗憾的是不少宣传教育也摇旗呐喊,用什么“用进废退”。“保护性抑制” 等科学原理来蛊惑家长和教师,而不从早期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等方面给予指导。因此,早期教育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

我们无意反对早期教育,只是想提醒人们,早期教育的理论并不成熟, 特别是在教育的量和方法问题上,还是经验的多而科学的少。完全忽视儿童身心的承受能力,忽视儿童的兴趣爱好,忽视儿童的先天差异,试图把所有儿童都通过早期教育而培养成“神童”、“天才”是不可能的,也是对可接受性、乐于接受性、因材施教等教育原则的践踏,它只可能对儿童的身心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我们认为,早期教育应该是以兴趣培养为主,并在考虑儿童身心发展和个体差异的基础上,辅以适当的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

第四,性教育问题。

儿童是最为好奇的,他们问到的很多问题,成人都可能耐心作答,而一旦牵涉到性问题或生育问题,成人便往往避而不答,或顾左右而言他,或玩笑搪塞,更甚者是一顿辱骂、斥责。如此等等,反而加强了儿童对这类问题的神密感和好奇心,但又因缺少指导,因此出现不应有的性问题焦虑、恐惧, 或其它性障碍甚至性犯罪。性方面的一些不良行为,如手淫、窥体、更甚者如虐待狂、露体痴、同性恋等性变态,皆是性教育不力所致。瑞典早在 1956 年就开始对七岁以上儿童进行性教育,当时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认为这种教育会增加性行为。但结果表明,性知识在青少年中大力普及,消除了他们对异性的神密感,1975 年以来,十多岁的青少年之间发生性行为的比例比以前降低了三分之一。

现在性教育在学校中虽已非“谈性色变”,但注重得还是不够,措施也不得力。在家庭,这一问题就几乎仍是禁区。女孩子可能尚有母亲的窃窃教诲,男孩子却是无人问津。其实,性是一种自然现象,大可不必如此神密。性教育是一种对自然的认识,也是一种对自我的认识。当然,性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因为它必然牵涉到他人。因此,在进行性生理、性心理等知识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进行性道德教育。也正因为如此,性教育也是一种利他的教育,一种维护社会道德、秩序、法律的教育。对此问题,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认识。

  1. 心理健康

身心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尽管我们在学生身体健康方面还有许多未曾注意或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而在心理健康问题上就显得更加不自觉了。但它却是学生美的一个极为重要方面。

虽然家长也的确关心子女的情绪,总祈求他们幸福、愉快、无忧无虑, 教师也经常教导学生要自信、自立、自强,不要自卑、自负、自弃,然而这些经常是一种无意识的教诲,不自觉的指导。要真正说出什么是心理健康的标准,区分心理健康与不健康,却未必能够,更多的则是把思想、道德、性格等方面的问题与心理健康混为一谈。美国心理学家韦克曼曾把许多教师对874 名学生的劣迹行为报告,发现教师所记出的不良行为,彼此意见很不一致。若从心理卫生及学生将来的适应观点来看,教师与心理学者的看法就近乎相反了。有些教师认为不算太劣的行为,诸如不快乐、沮丧、嫉妒、有异性气概、常怒、有猥亵记载和议论等,正是心理学者认为最不良的行为。 由于职业的不同,看问题的角度当然不会完全一样,但教师缺少从学生心理发展和以后社会适应的眼光来评价学生,同样是有悖于教育原理的。由于教师缺少应有的心理健康知识,常易把偷窃、手淫、逃学、欺骗、鲁莽等看成不良行为,而忽视心理学者认为的更不良行为,诸如退缩、孤独、怀疑、抑郁等。教师切不能把心理性格问题与道德品质问题混为一谈,以为活泼好动、淘气贪玩的就一定是坏学生,其实这却可能是一种心理健康的表现,那些安静木讷、规矩听话的学生倒可能心理上有问题。教师最易犯的错误就是,“给我添麻烦的学生就是坏学生”,可对那些来了不知,走了不晓的默默无闻的“灰色学生”却置若罔闻。

也许是历史的原因,使我们学校教育内容只包含知识教育、道德教育和身体教育,而独未有心理教育。尽管德智体三育均可促使人的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发展水平,但终究是间接的、不系统的,也无法包容或代替心理教育, 却极易造成学校教育对此问题的忽视和混乱,这可说是教育的一个误区。 冯德时代曾对感觉、 知觉等生理心理作了广泛的研究;弗洛伊德把冯德所抛弃的东西,如无意识、性、挫折、冲突、焦虑、仇视等,作为建立精神分析理论的基石,掘深了心理学内容;马斯洛和罗杰斯又把弗洛伊德忽略的东西, 如爱情、欢愉、鼓舞、幸福等健康生活上的问题,作为人本主义心理学建立的基石,更加完善了心理学研究的范围。心理学发展到今天,可说是既有了广度和深度,又有了正面和反面。普及心理学知识,加强心理教育,建立“心理教育学”,均已具备了可能性。这是一系列应该做而尚未做的工作。

  1. 与群和谐

脱离人群、茕茕独立的人,是无法生存的,先不说物质的缺乏带来困难, 仅就心理而言,也难以承受。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曾把五位被试分别关进五间与外界隔绝的小房里,里面电话、报纸、书籍等一概全无。时间最短的被试仅呆了两小时就要求出来;时间最长者有八天,其感受是:再呆一分钟就会发疯。

为什么人总需与群一起呢?社会心理学家认为,最基本的原因有四点: 一是本能。无需多言,生就如此;二是内在特性。因早期孤弱,不能自助, 引起合群;三是学习。与人一起,可得到报答或好处,故与人的联系活动加强;四是需要的满足。指精神的需要,如成就、爱情,鉴赏、尊敬、权力等, 只有与人一起,才可得到或出现。既然每个人都不得不与他人一起,儿童就应学会交往,这是社会化的必要。在与人的交往中可获得各种信息,沟通思想,交流情感,有益于个人的心理保健和发展,也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就当前我国的情况来看,这一问题更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独生子女增多,城市居住的又多是高楼单门独户,儿童缺少与同龄人交往的机会。加之父母溺

爱,儿童自我中心意识过强,一进入学校便难适应,步入社会更显得束手无策。要保证学生其它方面的发展,就必须让他们学会交往,与群和谐。曾几何时我们把这种教育与德、智、体、美并提,谓之德、智、体、美、群,当前似有重提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