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文学

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古埃及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人物传记作品是《梅腾自传》。梅腾生于古埃及第三王朝统治时期末至第四王朝统治时期初,即公元前 2900 年左右的历史时期。其自传刻于其墓壁之上。这部传记作品记载了梅腾的官职头衔和职务的晋升,尤其是记载了他获取土地和财富的途径。

根据《梅腾自传》的记载,梅腾一生担任过许多重要的官职。曾任过食品仓库首席书吏,食品仓库的财产监督;担任过克索伊斯州的初级法官,并由此晋升为该州的州尹;担任过德普的州尹、舍易斯的州尹;担任过米柏尔和柏尔塞帕宫廷首长,森特城堡的首长,各州的代理人,南部湖区的宫廷的各城市的首长,牛堡的宫廷首长,沙漠的地方长官及法雍州的州尹等。

从梅腾的自传来看,他显然身居高官要职。法老曾赠给他一些大领地, 这说明他深得王室器重。梅腾出身官宦世家,其父曾当过法官和书吏,其父和其母都曾赠给他大量的土地和财产。梅腾在当时可能权倾一时,且财富过人。他在各地建立了 12 座城市,它们被命名为塞特·梅腾,他还拥有一所占

地达 2000 斯塔特的葡萄园。

《梅腾自传》的文学价值显然不及它的史料价值重要,这从以上简明扼要的内容介绍中便可略见一斑。《梅腾自传》作为原始的历史文献,对研究古王国时期埃及的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阶级关系、经济制度及土地制度等都具有重大的史料价值。由于年代久远,有关这一时期的历史文献流传下来的极为稀少,因此这部《梅腾自传》便显得尤为珍贵。

古王国时期最长和最重要的传记作品首推大臣乌尼的《乌尼自传》和哈尔胡夫的《哈尔胡夫自传》。乌尼是第六王朝国王的一位大臣,其政治生涯经历了泰提、培比一世和麦尔尼尔统治时期,可谓三朝元老。他的自传记述了他如何竭力报效法老所取得的赫赫“政绩”和“战功”。他在自传的开头, 便自称为“大公,上埃及的首长。涅亨宫中之捍卫者,涅赫布之长官,法老的唯一朋友,领导死人的奥西里斯所敬重者”等。《乌尼自传》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记述了乌尼本人的政治生涯,他当过仓库或工场的首长,当过亨提乌·塞(王室土地耕种者)的监督及僧侣监督。不过最值得乌尼炫耀的还是法官的职位和上埃及首长的显赫地位:

“(陛下任命我为)法官,因为他对于我比之对他的任何其他臣仆都更为信任。每当有任何秘密案件时⋯⋯我代表国王、王室家族和六个最高法庭, 单独和最高法官——最高大臣一起审理,因为陛下对于我,比之对于他的任何其他大官,对于他的任何其他大臣,对于他的任何臣仆,都更为信任。⋯⋯

① 参见赛·诺·克雷默《世界古代神话》,华夏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55—62 页。

当国王的宫中发生秘密起诉王后乌列特赫特斯的案件时,陛下令我来,以便一人进行审问,那里除我一人以外,没有一个法庭首长——最高大臣,也没有一个(别的)大臣,因为我得邀恩宠,得陛下的欢心,也因为陛下信任我。我单独和一个法官以及涅亨的口唇进行记录,而我的职位(只是)宫廷亨提乌·塞的长官。以前从来没有过像我这样职位的人来审讯国王宫寝的秘密案件,但是陛下令我审讯,因为我比之他的其他大官,比之他的任何其他大臣, 比之他的任何其他臣仆,更得陛下的恩宠。”①

在这段记述中,乌尼竭尽自夸、炫耀之能事,但也可以从中看出,乌尼是法老的宫廷近臣,深得法老的宠信和器重。乌尼宦海生涯中最得意、最辉煌的时刻可能莫过于出任上埃及首长时期,他在自传中这样记载道:

“当我成为宫廷阿楚和(法老)御鞋的携带者时,上下埃及之王麦然拉, 我主,万岁,任命我为地方大公和上埃及的首长,南起厄勒蕃廷,北至阿富罗底城区,因为我得邀陛下恩宠,因为我得陛下的欢心,因为陛下信任我。

当我成为阿捷特和御鞋的携带者时,为着我在驻屯地组织的警戒和防卫,陛下嘉奖我,超于他的任何其余大官,超于他的任何大臣,超于他的任何其余臣仆。以前,这个职位从来不曾授予任何别的臣仆。我作上埃及首长, 使他满意,在那里没有一个人令他人受害。我完成一切工作;⋯⋯我在这里, 在上埃及,模范地履行了大臣的职务。以前,在这里,在上埃及,从来没有过类似的情形。

我做了一切,使陛下因此嘉奖我。”

乌尼还享有掌管军队的军事权,他多次率领军队远征。归他统领的军队中有各地的大公、上埃及国王的司库官,上下埃及各首长和地方官,上下埃及的僧侣首长和司冕监督。乌尼自夸他所统率的军队军纪严明,拥有良好的军风,“他们没有一个人使他人蒙受祸害,他们没有一个人劫夺行旅者的粮食和凉鞋,他们没有一个人在一个村落拿走过衣服,他们没有一个人向任何一人夺去一头山羊。”这样一支军队可以想见拥有较强的战斗力,取得过无数次的胜利。乌尼在其自传中当然忘不了大唱凯旋曲:

“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破坏贝都因人的国境之后。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毁灭贝都因人的国境之后。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摧毁那里的堡垒之后。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砍伐那里的无花果和葡萄树之后。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那里全境放起了火⋯⋯ 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那里击溃了好几万的队伍。这支军队安然归来了,

在那里(夺得了)无数(队伍)以为俘虏。

① 参见《大臣乌尼传》,载《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上),北京师范大学 1959 年出版,第 16—23 页。

乌尼之所以这样尽心尽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无疑是为博取法老的信赖和欢心,正如他在自传中反复强调的,“陛下因此极力夸奖我”,“陛下因此嘉奖我”,“我得邀陛下恩宠,我得陛下欢心,因为陛下信任我”。看来乌尼确实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他显赫的文治武功的确博取了法老的信任和恩宠。法老为表彰他的功绩,亲自带领船工们从图拉给他运来石棺,为给他建造坟墓做准备。

乌尼在其自传的结尾,为自己下了一个结论:“我实实在在是一个为自己的父亲所喜爱,并为自己的母亲所夸奖,⋯⋯得自己的兄弟好感的人:一位地方大公,上埃及的良善酋长,奥西里斯所敬重者,乌尼。”其实,与其说乌尼为自己进行了“盖棺定论”,倒不如说它反映了古埃及人当时的社会伦理和道德观念,即它道出了一个完美人生的道德规范,或者说一个完美之人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达到的标准:在家应成为好儿子、好兄弟,在外应成为好官。这样才能受到神的敬重。

与《梅腾自传》相比,《乌尼自传》的文学性显然大大地增强了。首先,

《乌尼自传》具有较完整的结构:序言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作者的身份;随后用大量的篇幅记述自己的履历及一生的功绩;最后对自己一生做出总结,也是对整个自传做出结论。其次,《乌尼自传》采用了一些文学表现手法,例如,乌尼在记述他的军队胜利归来时的一段凯旋词,采用了排比句及第一句隔行重复的手法,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虽然如此,《乌尼自传》的史料价值尤胜一筹。它对埃及古王国末期的政治、军事和宫廷生活以及第六王朝诸法老的建筑事业,提供了多方面的材料,对研究古王国时期埃及的政治结构、军事制度及法老的日常活动具有较高的价值。

古王国时期另一位著名的高官是哈尔胡夫,他的在世时间比乌尼要晚, 他是法老麦尔尼尔和培比二世的宠臣。与乌尼一样,哈尔胡夫也曾官至上埃及首长(总督)。在任期间,他曾四次率军远征努比亚,其自传中关于这些远征的记载是研究当时埃及与努比亚关系的重要的材料之一。

《哈尔胡夫自传》提供了古埃及传记文学的标准模式,即首先是祈祷词, 祈祷的内容包括祈求供品、厚葬等,然后是政治生涯及“功劳薄”。其中从作者祈祷的内容可以看出这类作品创作目的的一些端倪。哈尔胡夫这样写道:

“我从我的城市来到这里,我来自我的州; 我修建了一所房屋,装好了房门;

我挖掘了一个水塘,种植了无花果树。国王赞扬我,

父亲为我立了遗嘱。我是一个值得⋯⋯ 父亲宠爱我,

母亲称赞我,

所有的兄弟都宠爱我。我给饥饿者以面包, 给赤裸者以衣服,

我把失船遇难者救上陆地。

生活在世上的人们, 你们路过这座坟墓时,

无论是南来还是北往者, 你们将会说: ‘献给该墓的主人,

一千个面包和一千瓶酒。’”①

从这段叙述中不难看出,哈尔胡夫按当时社会的伦理规范衡量,首先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臻于完美之人,即在家里得父母恩宠,得兄弟喜爱,是一个好儿子、好兄弟;在社会上,他是一个好善乐施者。他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死后得到回报,即希望过路的行人念及他的恩德,向他的坟墓敬献食物和美酒,以供他在冥府享用。

哈尔胡夫也像他的前辈乌尼一样,把自己称为“国王唯一宠信之人”, 此外还自称为“王家印玺持有者”。哈尔胡夫在数次远征中不仅建立了卓越的军功,所到之处还把当地乡土特产和奇货瑰宝带回埃及,敬献给法老,法老因此更是对他宠爱备至。自传的后面附有一份少年国王培比二世给哈尔胡夫的诏令,该诏令生动地揭示了古埃及法老和大臣的生活及其互利关系。这份诏令是法老催促正在远征中的哈尔胡夫快速返回王宫,因为法老急于要见到哈尔胡夫将给他带回来的会跳舞的侏儒。法老在诏令中写道:

“你曾说过在你的这次远征中,给我带回一个会跳神舞的侏儒,就像神印执掌者巴沃尔德在伊赛斯王统治时期从蓬特带回的那个侏儒一样。你对陛下说过,这类东西以前从未有人从亚莫带回过。”

“不错,你很清楚怎样做才能博得你的主子的宠爱和称赞。诚然,你正夜以继日地为此而努力。陛下将给你许多重大的荣耀,它们将造福于你的子孙万代,因此当他们获悉陛下为你所做的一切时,所有的人都会说:‘当国王唯一宠信之人哈尔胡夫从亚莫回来时,有什么事能与哈尔胡夫所取得的荣耀相比?’”

对哈尔胡夫进行重大许诺后,这位法老便命令道:“立即北上前来王宫! 快点把侏儒带来!”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这位法老还对具体的安全细节做了吩咐:“当侏儒随你上船之时,你要叫来许多富贵之人在甲板上围住他, 以防他跳入水中!当他在夜晚躺下时,让许多富贵之人在他的帐篷里环他而卧。晚上要察看十次!陛下渴望见到这个侏儒胜过任何来自西奈和蓬特的贡物!”①

法老的自传在内容上与一般大臣和普通人物的自传有很大差异,这主要是他们的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不同使然。在这里,我们以中王国时期法老舍索斯特利斯三世的自传为例,加以说明。

舍索斯特利斯三世的自传刻在他的一块界碑上,该界碑是他在其统治的第十六年树立的,发现于塞莫纳。舍索斯特利斯三世对努比亚进行了几次强大的远征,建立了许多军事堡垒。塞莫纳堡垒标志着舍索斯特利斯三世的势力已到达尼罗河第二瀑布区的最南端。舍索斯特利斯三世在其自传的开头这

① 参见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Miriam Lichtheim,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第 1 卷,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 1975 年版,第 24 页。

① 参见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第 1 卷,第 26—27 页。

样写道:

“我把南部疆界推至比我祖先更远的地方, 我拓宽了祖辈传给我的领土。

我是一位言必行、行必果的国王, 我用双手实现我的理想。

我是一位速战速决的征服者, 我的理想从未破灭。

我对下属体贴仁慈,我对敌人毫不留情。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①

在进行了一番自我标榜以后,舍索斯特利斯三世转而告诫他的儿子们: “至于我的任何一位儿子,维持我所开拓的疆土者,才是我的儿子,才

是我所生。真正的好儿子应该胜过其父,应该保卫其父的领土。但放弃我所开拓领土、不为之而战者,他不是我的儿子,非我所生。”②

舍索斯特利斯三世的自传在内容上显然包括两大部分:其一,炫耀自己开疆拓土方面的功绩,颂扬自己爱憎分明的立场及在战争中有理有节的美德;其二,告诫他的后代要以保卫父业为己任,以光宗耀祖为使命,激励后代要不断进取。在这里,舍索斯特利斯三世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王室皇族的道德标准,只有捍卫祖辈业绩、光宗耀祖之人,才算得上好儿孙;丧失祖辈业绩、有辱祖先者,乃不孝之人。舍索斯特利斯三世本人显然光了宗,耀了祖, 是个好儿孙。

新王国时期保存下来的传记作品《桡夫长亚赫摩斯传》,则向我们展示了一位普通士兵的成长道路。亚赫摩斯自传的铭文刻在其岩石墓室的一个墙壁上,在另一个墙壁上则刻有亚赫摩斯的浮雕像及其孙子帕赫利的小雕像。亚赫摩斯原本只是一艘战船上的普通士兵,在随埃及法老的长期征战中,地位步步高升,一直晋升到将军。退役后,亚赫摩斯当上了其家乡涅赫布(今埃尔·卡布)州的州长。

从他的自传中可以得知,亚赫摩斯出身于戎武世家,其父阿巴纳是上下埃及之王塞肯连拉的一个士兵。亚赫摩斯是继承父业开始其戎马生涯的,当时他还是个未婚的青年,在“野牛”号船上当士兵,后来他又转到“北方” 号船上,并因为作战勇敢得以跟随在法老身边,成为法老的御前侍卫。后来又被派到“孟斐斯光明”号船上去。亚赫摩斯在其自传中记载的主要功绩包括:其一,跟随法老参加了驱逐喜克索斯人的战斗,并在阿瓦利斯和沙鲁亨两战役中表现神勇,为最终攻陷两座城池立下了赫赫战功;其二,跟随法老亚赫摩斯(与他本人同名)远征努比亚,驱逐努比亚的游牧人,并取得了胜利;其三,镇压阿塔和特提安的暴动,亚赫摩斯本人在战斗中捕获了两名俘虏;其四,跟随法老阿门霍特普一世远征努比亚,这次远征的目的在于扩大

① 参见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第 1 卷,第 119—120 页。

② 参见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第 1 卷,第 119—120 页。

埃及的边境。在这次远征中,亚赫摩斯再一次向国王陛下展示了其非凡的勇敢,捕获了战俘和女奴献与法老,最后,护送法老阿门霍特普一世返回埃及。有鉴于此,亚赫摩斯被赐与“陛下的战士”的光荣称号;其五,跟随法老图特摩斯一世远征努比亚,目的是讨伐境外的暴乱和击退来自沙漠地区的侵扰。亚赫摩斯表现神勇,被任命为桡夫长;其六,跟随法老图特摩斯一世远征叙利亚,兵锋达到北部美索不达米亚。

《桡夫长亚赫摩斯传》作为反映军旅生活的传记作品,其价值首先在于, 它反映了古埃及新王国时期士兵征战的一些具体的真实情况。士兵为法老征战,其最大的愿望便是博取法老的宠爱,从而得到大量的馈赠品,这一点与文官大臣并无二致。一个士兵得到法老的馈赠品的多少便成为其荣誉的象征,成为其价值的体现。亚赫摩斯在记述每次征战过程中,都忘不了记上因功受到法老的若干奖赏。在其自传的最后,甚至列出了他生前所得各种奖赏的清单。他所得的奖赏包括男奴和女奴、土地、黄金及其它物品等。此外, 古埃及的士兵在战争中还有利可图。那就是缴获战利品。亚赫摩斯在每次征战中都提及了他缴获战利品的情况,例如在攻占阿瓦利斯后,他记述道:“我在那里又夺得战利品: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共四头。陛下把他们给我为奴隶。”①

《桡夫长亚赫摩斯传》还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它记述了一个古埃及普通士兵的军旅生涯,而且时间跨越法老亚赫摩斯、阿门霍特普一世和图特摩斯一世等时期,实际上可构成一部军事史。它对研究这一时期埃及人抗击喜克索斯人,以及埃及与努比亚和叙利亚等地的关系等诸多问题都具有特殊的价值。

亚赫摩斯的后代并未继承他的事业而走上军事道路,其孙帕赫利的《帕赫利自传》可以作为明证。帕赫利与其祖父不同,他不是一位军人,而是一位文官。其政治生涯始于法老图特摩斯一世统治时期,一直持续到女王哈特舍普苏特统治时期。他担任过财政部门的书吏、涅赫布和云伊特两城的市长。他还曾作过王子的师傅。由于所走的道路与其祖父不同,因此其自传的内容和风格与《桡夫长亚赫摩斯传》便截然不同。他凭借其文采、学识和品德博取了法老的宠爱。他在自传中这样写道:

“我受到心的指引,

走上国王赞赏之人所走的路。我的芦杆笔使我名声卓著, 赋予我以议事权利;

它决定了我的前程,我(超过了)贵族。

⋯⋯

我品德完美使我的地位高升, 我因洁身自好而受到征召。

⋯⋯

我一贯诚实,

从不对人说谎。”①

① 参见《世界古代史史料选辑》(上),第 47 页。

① 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第 2 卷,第 19 页;参见汉尼希、朱威烈等编著《人类早期文明的

帕赫利的自传中还反映出一些“伴君如伴虎”的思想,他处事谨小慎微, 唯恐出现差错:

“在待君时我守口如瓶, 我害怕出错,

对全额付款我毫不疏忽,

对所控费用我不取分文。”②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埃及,不仅男人有资格为自己树碑立传,妇女同样享有这样的权利。《泰姆荷太普自传》为此提供了有趣的资料。泰姆荷太普生活在托勒密七世统治时期,十四岁出嫁,嫁给了孟斐斯普塔神的主祭司。婚后,她一连生了三个女儿,唯独不生儿子。泰姆荷太普盼子心切,因此其任主祭司的丈夫便向神祈祷,祈求神灵让泰姆荷太普给他生养一子。不知是他们的诚心打动了神,还是事有凑巧,泰姆荷太普后来果然生有一子,取名英荷太普。泰姆荷太普死后,她的丈夫为她立了碑,并在碑铭上刻下了泰姆荷太普的自传。

《泰姆荷太普自传》表达了她对人间的留恋之情,她痛恨死亡,因此告诫世人要“珍惜在世的时光”。这实际上反映泰姆荷太普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她在自传中诅咒令她早逝的死神:

“至于死神,‘来’是它的名。所有被它召唤之人,

必须立刻赶到它那里, 他们的心因它而战栗。神和人都不注意它,

但是,无论伟大还是渺小都归他掌握。没有人能使他的亲属不被它牵走。

它宁从母亲怀里夺走她的儿子, 也不要它身边的老人。

他们畏惧,向它哀求, 它却置若罔闻①。

从《泰姆荷太普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出,妇女自传的内容与男人(包括国王、大臣及军人等)自传的内容少有相同之处,她们在自传中没有罗列其功绩,这反映出当时妇女在参加社会活动方面的局限性。妇女的自传是研究古埃及妇女的社会地位的极其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古埃及人为后世留下了许多传记作品,它们已成为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这些传记作品有的刻在岩石上,埋入墓中或立碑树于地面,有的直接刻在墓壁上,还有一些则书写在草纸上。古埃及的传记作品不仅具有传记文学

“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55 页。

② 马丽亚姆·里希泰姆《古埃及文学》,第 2 卷,第 19 页。

① 参见汉尼希、朱威烈等编著《人类早期文明的“木乃伊”——古埃及文化求实》,第 57—58 页。

先驱的殊荣和作用,更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对研究古埃及的政治制度、经济生活、军事征伐、社会状况及文化观念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鉴于上古文献资料的缺乏,这些传记作品就显得更加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