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阿巴斯哈里发制度的覆灭及其后的伊斯兰教
自布维希人和塞尔柱人统治以来,阿巴斯哈里发一直是苏丹的傀儡。1180 年塞尔柱苏丹桑贾尔去世后,巴格达大塞尔柱王朝中央统治宣告结束。家族内各支系亲王陷于内争的混乱局面。傀儡哈里发瓦绥尔
(1180—1225 在位)趁机夺回自己的权力,逐渐扩大势力,一度成为阿巴斯王朝的中兴者。但这只不过是一段短暂的复兴。 1258 年西进的蒙古人攻陷巴格达,哈里发和全部皇室成员被处死,阿巴斯哈里发制度彻底覆灭。不过,由于逊尼派到 13 世纪中叶已在伊斯兰教大部分地区占据统治地位,作为官方信仰的教义也已教条化。因而,使得伊斯兰教在蒙古人征服和统治时期得以延续下去。
1171 年埃及大臣萨拉丁(1138—1193)推翻埃及什叶派法蒂玛王朝, 建立阿尤布王朝(1171—1250),恢复了逊尼派在埃及的统治。1174 年叙利亚赞吉王朝顽强抗击十字军的努尔丁(1146—1174 在位)去世后, 萨拉丁又夺取了叙利亚,并把势力扩展到半岛西部地区和也门。形成对十字军的威胁,是当时唯一与十字军对抗的苏丹国家。 1193 年萨拉丁去世后,他建立的阿尤布一统国家随之解体,家族各支系间陷于分裂内争状态。在赞吉人和阿尤布人统治时期,埃及和叙利亚成为教育发展基地。
1250 年阿尤布王朝中握有实权的马木留克人夺取了政权,建立起马木留克王朝(1250—1517)在埃及的统治。它战胜了强大的蒙古人和十字军的进攻,保卫了伊斯兰教的文明。
马木留克人是一批奴隶,马木留克王朝建立在少数奴隶对大多数穆斯林专政基础上。他们具有军事才能,缺乏宗教知识,因此需要树立一个名义上的哈里发,并赋予其统治以合法性。从 1260 至 1517 年在埃及
共有过 16 位傀儡哈里发。哈里发只是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和精神权威, 毫无政治实权。苏丹在内治外征的过程中日益具有宗教尊严,集精神和政权于一身,成为伊斯兰教的实际领袖,而哈里发的影响日益削弱,只不过是名义上的精神权威。
苏丹拜伯尔斯时期(1260—1277)建立了四大法官制度,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均得到官方承认,沙斐仪派居领先地位。但伊斯兰教法的实施始终没有形成国家的法律制度。这时埃及开罗已成为伊斯兰世界的宗教文化中心,学校林立,学术繁荣,先后兴起了研究沙斐仪教法学说和苏非主义的热潮。随着 13 世纪埃及苏非教团的活动,开始出现圣徒圣墓的崇拜现象,陵墓清真寺成为马木留克时期的典型建筑。由于苏非派的发展和王朝的支持,逊尼派在 14 世纪末 15 世纪初转向注重宗教礼仪和道德修行,伊斯兰教成为民间纯粹的宗教信仰活动。
马木留克时期伊斯兰世界处于历史上最深重的困境,遭受蒙古人和十字军的扫荡。只有埃及保存了阿拉伯伊斯兰教文化遗产,闪耀着伊斯兰教文明的余晖。这时期出现了一批史学家和史学著作,埃及伊斯兰教的建筑艺术也达到了顶峰,体现着突厥民族的艺术风格。在宗教学术上出现了新罕百里学派的著名法学家代表伊本·泰米叶(1263—1328)。面对马木留克人的专横,哈里发制度名存实亡,伊斯兰教法不能全面实
施,苏非主义盛行,学者缺乏独立性等局面,他分析总结了正统哈里发以来的伊斯兰史,指出穆斯林衰弱的原因,把矛头指向伊斯兰信仰的违背者,固守传统的僵化学者,苏非派及专制主义当权者。他指出,先辈们的两条基本原则是:不尚理性,以经训为根据理解经文和重大神学问题;强调伊斯兰教义的完整性。由此出发,他提出一套社会政治理论。他认为伊斯兰教的正统时代是四大哈里发时期,哈瓦利吉派以后的一切神学哲学派别及学说都是异端。他主张恢复信仰的纯洁,依照伊斯兰教的原精神建立国家与社会。其重要著作有《论统一》、《论君主与臣民改革的政策》等。其观点因不受统治者欢迎而被监禁至死。他的学说成为近代伊斯兰教复兴的一个主要思想渊源。
在伊斯兰教世界和基督教世界的中间地带崛起的奥斯曼人于1299 年建立独立的奥斯曼政权。1444 年对基督教王国作战的胜利,使帝国从此进入强盛。1453 年穆罕默德二世(1451—1481 在位)攻克君士坦丁堡(后改名伊斯坦布尔),定都于此,拜占庭帝国灭亡,实现了穆斯林几个世纪以来的宿愿。1516 年奥斯曼人推翻了马木留克王朝。经过 14 世纪初至16 世纪中叶的长期军事扩张,终于建立了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土耳其奥斯曼大帝国,伊斯兰教在帝国统治下继续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