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贸易本位

现代经济中有许多国际贸易物资在各国间自由流通,关税、运费和其他障碍都不足以阻挡这种流动。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指数,我们将称之为该国的国际贸易指数,实际上是由那些在国际市场上具有销路、并按其在该国贸易中的重要性加权的主要标准商品构成的,其中主要是原料。这种指数的完整情形当然还会包括棉织品匹头等国际贸易的大宗制成品。在任何一个绘定

① 参看我在《经济学杂志》1929 年号第 92 页上对厌伦和皮尔逊为《供应与物价的相互关系》所作的评论。

的国家中,这种指数相当于现在一般所谓的国际竞争物价水准。

斟酌计入关税与运费后,国际贸易指数中每一构成成分的价格如果以同一种通货换算时,对于所有的国家说来便必然都是一样的。因此:如果按关税与运费的变动作出校正,用一个国家的物价表示的任何国际贸易指数对另一个国家的物价所表示的同一指数的比数变动,便必然会和两国间通货汇率的变动密切符合。也就是说,两种通货间的外汇汇率必然会和这两种通货对国际贸易主要商品的相对购买力成平价。

但我们不可以忽视一个事实,即运费和关税方面所需作出的校正经过一个时期后可能相当大,甚至连我们认为毫无疑问具有国际市场的商品也是这样。下面关于 1896—1913 这十七年的统计表就十分清楚他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根据 F. C. 米尔斯先生所搜集的统计资料(见《物价的变动》第二节)编制的。

以英国物价变动力基准,1913 年与 1896 年的物价查动比较表①

英 国

美 国

德 国

法 国

小 麦

100

112

104

97

马铃薯

100

186

157

188

粗制糖

100

86

89

原 棉

100

101

100

101

生 铁

100

91

75

烟 煤

100

97

108

111

石 油

100

164

141

羊 毛

100

102

皮 革

100

103

咖 啡

100

248

172

以上这些数字中,有几个也许是错误的,而且无法作严格比较。把马铃薯列入国际贸易是可疑的,这方面的英国数字可能受到收成或气候等暂时条件的重大影响。但这个表的一般意义还是明显的。棉花、羊毛与皮革等原料不纳关税而且容易运输,所以国际平价就维持得很准确。但生铁和小麦等许多其他重要商品的价格在不同的国家就可能存在着显著地不相符合的趋势。

然而当一个国家内的货币购买力动态和它的国际物价水准动态发生显著差别时,这种情形对于当地货币状况和物价动态的解释说来,就很可能是一个重要问题。当我写这一章时(1927),当前最有意义的货币现象,就是许多国家的国际贸易物价水准相对于当地货币购买力的指数来说物价水准是普遍地趋于跌落。

还有一个现象对经济学的解释具有相当大的意义。这就是任何国家的国际贸易物价水准中作为进口进入其国际贸易的部分相对于作为出口进入其国际贸易部分的动态。这两种动态之间的比较就为进出口相对物价提供了一个导出指数,也可以说是为贸易项目之间的相对物价提供了一个导出指数,它

① 比如,这一时期内一种商品在英国上涨 10%,在美国上涨 20%时,我们上述的指数便在美国栏中列出109 的数字,即 120/110 的得数。

可以衡量国内商品换取一单位外国商品时所需提供的量。正如鲍利教授所指出的,这种指数特别容易由于给定种类的进出口商品比例经常迅速变化而遭遇构成状况变化不定的困难,最初这种指数是吉芬为贸易部进行计算时首先引用的(1878—1879 年议会文件第 2247 号以及往后几年的议会文件)①。

近年来常常讨论的外汇购买力平价说在其最纯粹的形式下,不过是上述命题的重述而已。其主要内容是:两种通货间的外汇汇率和其中一国的物价所表示的国际贸易指数对另一国物价所表示的同一指数的比数采取同一方式变动。

的确,这不过是一句不言而喻的活,要不是被推广到了货币本身的购买力方面(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做法)就不可能得到现在这样大的注意,纵使有卡斯尔教授这样的权威支持也办不到。由于进出口方面的物价对其他物价有影响,所以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本位的巨大变化和它的消费本位的变化之间,一般是存在着一些关联的。但即使在长期情形下,两国货币的汇兑率相对变化和两国消费本位的相对变化并没有理由存在任何严格、必然和直接的关系。认为有这种关系就是忽视了贸易项目发生变化的可能。

购买力平价说不作为一种不言而喻的话来说,其威信与其说是由于它那相当粗劣的基本理论得来的,还不如说是由于它应用到某些最常见的国民经济指数上以后被人认为得到了证实的缘故②。但这些表面的证实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即许多旧日基础最稳固的批发物价指数主要是根据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制成的;原因很容易理解,这正是因为在连续很长的年代中, 唯有这些商品最容易取得令人满意的价格行情。如果它们所包括的完全是这些物品,如果每一种情形下的加权体系都是一样的①,那么证明就极为接近完整。因为购买力平价说不但可以适用于投入国际贸易的商品的指数,而且在计人运输成本等项的变化以后,也可以适用于这些商品中各项分别的价格。但由于这些指数一般都包含两三种不能随意投入国际贸易的商品,同时由于其加权系统和选定商品的等级和品质不同,所以证明中就刚好只存在着一种程度的矛盾,使它初看起来仍是有意义的。

从另一方面说来,当这种比较实际上是根据不同国家的货币购买力作出的时,外汇购买力平价说就不能得到记录材料的证明。我现在已经不象以往那样认为这一理论②所具有的意义了。现在我认为这一方面的讨论中真正有意义的问题是一个更复杂得多的问题,即物价水准在各国之间的国际分布问题。在我看来,卡斯尔教授最近把他的理论应用于现存事实时,由于他在基本上假定贸易项目不变,因而受到了损害。在本书第二十一章中可以看到,

① 关于英国的这种指数的讨论,参看鲍刊在《经济学杂志》,第十三卷,第 628 页上所发表的文章;我在同一杂志第二十二卷,第 630 页和第三十三卷,第 476 页上所发表的文章;贝佛里奇在《经济学》1924 年

  1. 月号第 1 页上所发表的文章,罗伯逊在经济学杂志》第三十四卷第 286

    页上所发表的文章以及陶西格在

同一杂志第三十五卷第 1 页上所发表的文章。

② 拙著《货币改革论》一书第 99—106 页上提出了一些例证。

① 关于运用地方批发物价指数时不同的加权体系所引起的误差,已由鲍利教授在其《物价变动的国际比较》以及其《十一个主要国家的相对物价指数》(伦敦与剑侨经济研究所,特拟备忘录 1926 年 7 月第 19 号,

与 1927 年 7 月第 24 号)中加以讨论。

② 关于这一问题更充分的讨论,参看拙著《货币改革论》一书第 87 等页。并参看卡斯尔教授《1914 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以及凯劳博上任《经济学杂志》1925 年第三十五卷,第 221 页上发表的文章。

贸易项目可变正是一个国家维持对外平衡时的最大困难之一,例如对外投资率的变化就可以引起贸易项目的变化。

有一种通行的办法是发表一般作为物价指数的各种指数而又不进一步加以充分说明,这种办法显然会造成严重的误解,据我看来,卡斯尔教授本人把适用于我所谓的国际贸易物价水准这一特殊水准的结论在应有范围外运用时,也几乎受了贻误。当英国恢复金本位时,英格兰银行和财政部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他们说,由于与英国国际贸易物价指数几乎相同的批发物价指数那时正迅速地与金价的动态相适应(国际贸易指数必然会这样),所以“一般物价”也有同样的情形。此外,研究信用循环理论的人有时由于忽视了长期内可能连系一致变化的物价水准的暂时性差异,以致在假定中就正好把这种理论所要观察的事实忽视了;研究各种短期现象经济理论的人,诚然全都有这种情形。

然而,自从欧战结束以后,编制指数的物价水准种类大大增加,它们所根据的统计资料也更加充分,于是就逐步地破除了一种流行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索尔贝克指数或“经济学家”指数等物价指数在原先编制时言明适用的条件以外的一切条件下,都可以用来提供或多或少地令人满意的货币价值指数。我认为官方统计部门的责任是首先编制一种真正良好的货币购买力指数,其次便要增加他们所编制和发表的专门次级指数和辅助指数的数目和种类(编制时最好是取得贸易机构和商业专家的帮助),以便尽量使人们易于把这些辅助指数以不同方式结合,制成适于特殊目的或正在探讨的更复杂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