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信用循环的某些特殊方面一、商品膨胀的“辩护”

欧战后时期的经验使我们之中的许多人都主张,物价水准倦定是实际政策所能求得的最上目标。这一点,除开其他情形以外,就意味着银行当局将不惜一切牺牲来消灭信用循环。这种鼓吹引起了批评,D.H.罗伯逊先生(参看他所著的《银行政策与物价水准》)是提出批评的主要著作家,这种批评的大意是说,信用循环虽然会造成灾难性的过分发展和严重的弊端,但在进步的社会中却有它的作用;如果试图完全加以遏止,就会在产生稳定性之外还产生停滞。因此,在这儿不妨讨论一下罗伯逊的说法有多大的说服力。

罗伯逊先生那一说法的主要根据是,信用循环的商品膨胀阶段在其存在时期中,使社会的财富比其他情形下增长得更快。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商品膨胀的结果是使社会的本期产品超过其本期消费的程度比其他情形下为大。但从另一方面说来,萧条时期所享有的更高的真实工资却是牺牲正常的资本积累而获得的。商品膨胀使财富增长超过自愿储蓄所代表的财富储存量的这一超过量,罗怕逊先生称之为“强加的缺乏”。他说:财富积累的增加率大于自愿的储蓄在没有“强加的缺乏”为之补充时的增加率,有时是有好处的。

应当看到的是,信用循环中的商品膨胀阶段不能用来使财富积累率不断增长。它只能用来产生一种短期骤发的上涨。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种性质的骤发作用有时候是极有必要的。在任何情形下,如果我们大有理由急于求成,那么商品膨胀便是急速转变的最有效办法。但这种情形我还难于找出很好的例子来,战争当然是例外。在战争的情形下,金融界的清规戒律奉行者在自己迟缓的办法还没有来得及生效时,就发现自己已经是招架不迭了。

因此,我们必须将信用循环的紧缩阶段对于财富积累所造成的损失列在另一边。象这样做了以后,两抵的结果究竟有利于哪一边,我们能肯定吗? 十丸世纪时全世界大大增长的财富,很可能绝大部分是由商品膨胀的过程所积累的。但这也可能是由于以下两种原因造成的:(一)货币不断增多,同时(二)生产因素的效能增长,使物价在长期内略微高干效能报酬,因而产生了利润并造成了财富;而不是说,叠加在这一般趋势之上的信用循环的急剧摆动造成了财富。因为在另一边我们还必须列上可以归因于循环紧缩阶段的巨大损失。紧缩阶段中所产生的损失不但是由于人们的消费耗损了储蓄而造成的,同时也是由于非自愿的失业使产量蒙受损失而造成的。后一种情形的弊害比其余时间的繁荣的利益还要大。一般人对紧缩阶段一部分由于储蓄的亏蚀、另一部分由于生产因素非自愿的间歇所造成的巨大的财富损失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货币管理的政策如果能在自愿储蓄看来不充分时就时常造成商品膨胀,而又从来不让紧缩的反应接着发生,那倒的确可能产生好效果。但这就不会是一种循环性的膨胀。如果我们能找得有关信用循环的各种一般法则的话,那么有利于这种循环的一般法则在利弊两抵之后看来并不见得是有利的。

其次,社会公平问题也必须加以考虑。在商品膨胀中,生产因素的报酬的价值没有他们当时所生产的产品那样大。这一差额被武断地分配在企业家

阶级的成员之中,成为后者的财富的巩固增量。因为他们在膨胀阶段所得到的利润往往大于紧缩阶段所蒙受的损失。象这样强制而武断地移转劳作成果的所有权,本身就是很大的流弊。

但有一些次要的理由可以用来支持罗伯逊先生的一般论点,内容是这样:(一)在一个进步的社会中,从一种生产转变为另一种生产的过程如果要取得满意的速度,临时膨胀有时是一种必要的工具。实际上,发生任何变化的社会,情形都是这样。在根据完整的知识与智慧指导的社会主义体系中, 生产资源的转移可以通过命令来实现。但个人主义的体系却办不到这一点。资源往往保持在原来的地方不动。不但要在其他地方有更高的预期利润推动它们,而且在它们不动的时候还要用较低的利润以至破产的威胁来挤压它们。由此看来,新的人物如果要等到现在控制着资源的基础稳固的企业家自愿放弃资源让新人物来运用,那么他们实现自己理想所需的资源就不易象社会利益所要求的那样迅速地获得。这种说法认为:由以上的情形看来,进步如果要取得应有的速度,新借款者最好是不时通过商品膨胀的作用以获得掌握资源的机会,或是让他们通过收入膨胀的作用能够和基础已经奠定的厂商相竞争。

我们必须承认,这的确是有力量的。新人物和新方法比平静的繁荣时期中更容易出头,乃是奋力挣扎时期的副产物,的确也是普遍的不幸状况所导致的副产物。但这显然是一个权衡利害得失的问题。此外,个别工业通常的起伏变化往往能提供十分充分的刺激而无需造成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普遍扰动。通货稳定并不意味着普遍的宁静和不变的气氛流行。它所要达到的平均稳定性是企业家在一方面的损失大致上被同一阶级的人在另一方面的利得所抵消,因之就不会有一般的繁荣与萧条的趋势叠加在个别工业与个别企业家的兴衰之上。在这种情形下,利润与损失的作用下的适者生存原理并没有停止作用。

(二)罗伯逊先生说,在某些情形下,不同干个别价格变化的一般物价水准变化可以使生产因素将其努力程度与报酬程度调适得比稳定状况下更接近于最大利益。这一点纵使在特别情形下可以成立(要成立也必须先满足许多条件),可是,仍然存在着一般法则究竟是哪一种才最好的问题。

因此,我的结论便是,罗伯逊先生的论点虽然值得认真地加以注意,但不足以驳倒一个一看就有理由的推论,这就是一般主张求得购买力稳定而避免信用循环的摆动的推论。但读者必须着重注意的是,我在整个这一章中完全只是讨论作为信用循环的一部分的商品膨胀,也就是由投资因素引起、而又没有伴随出现货币因素的持久变化的膨胀。至于由货币供应不断增长引起、并与长期商品紧缩相对立的长期商品膨胀却是完全另外一回事,这一点我们在第二卷,第三十章中就可以看到;后一种膨胀可能成为增加财富累积的最有力工具。

无论如何,下述结论是可以成立的,即:物价上涨所引起的投资量增长作为纠正原先存在的商品紧缩的办法而言,一般说来是极有好处的。在这种情形下,物价上升就会使物价水准重新和现存收入水准取得平衡。比方说, 如果信用循环的下降阶段造成广泛的失业,而商品紧缩又没有过渡为收入紧缩时,那么要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就业水准而又不容许一定程度的膨胀和价格上升来纠正现存紧缩状况,便是无法实行的。收入紧缩如果在发生时对所有的生产因素的作用都相当均等,情形就不是这样。商品紧缩的情形却正好是

这样。总而言之,在商品紧缩的最低潮稳定物价是非常愚笨的享。但在这一点上,所有“稳定者”都将一致同意。

从这一讨论中,还可以推论出另一个合乎逻辑的普遍结论,即:信用循环的主要流弊是由它的紧缩阶段产生的,而不是由它的膨胀阶段产生的。所以当商品膨胀已经过渡为收入膨胀时,如果不设法恢复旧状况而只在新的收入水准上保持稳定,那就可以得到真正的好处。因此,在一种状况下,如果货币的供应允许平均物价水准在长期内比效能报酬略微提高得快一些,以致不断地略微偏干促成商品膨胀的活,那么这种状况和物价水准相对于报酬而言缓慢下降的状况比起来就优越得不可比拟。权衡起来,经济进步和财富累积方面的好处将胜过违反社会公平的因素。当后者可以由一般税收制度予以照料并部分补救时,情形就更加如此;纵使没有这种补救办法,如果社会是从一个低下的财富水准上出发,而又亟需急速累积资本时,情形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