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银行利率对于对外平衡的作用
银行利率还有一种作用是保持对外平衡,这种作用甚至是在打破对内平衡的代价下完成的。
在第十一章第五节中我们已经看到,对于一个坚持国际金本位(或货币本身的购买力以外的任何客观本位)的中央银行说来,通货管理的问题便不是使 I=S 的问题,而是使 B=L 的问题。这儿的 B 是对外贸易差额的价值,L 则是对外投资收付差额的价值,定义有如第九章第四节所述。这种中央银行认为,根据其增减黄金储备或使之维持不变的愿望,采取步骤使日超过 L、L 超过 B 或使之彼此相等,便是它的业务。但这问题在它看来虽然是使 B=L, 但其国民经济体系如果不同时使 I =S,事实上就不可能维持其平衡。因此, 国际体系中的平衡条件是必须同时使
I=S 和 B=L。
但事实上银行认定在 B 与 L 之间取得所需关系的工具是银行利率,正像J=S 是它的唯一目标时的情形一样。因为人们从经验中发现,银行利率这一工具可以影响黄金流出或流入国家准备的动态;当它上涨时,就会加大 B 一L 的得数,反之就会减小这一得数。用来维持 B 与 L 平衡的银行利率变化, 最初时预计可以对 I 与 S 之间的平衡发生干扰作用。但我们在下面就可以看到,除了转变的困难以外,始终会有一个银行利率水准在长期中跟 B 与 L 的平衡以及 I 与 S 的平衡都能配合。这一现象的完整理论解释是什么呢?当我们理解这一点时,关于银行利率在国际金本位的现代世界中作为控制工具的作用方式也就可以掌握其中心内容了。
我们将看到,银行利率实现上述作用之所以特别有效,是因为它能产生两种反应,一种是对尸的反应,另一种是对 L 的反应,两者的方向都是正确的。其中一种发生作用很快,但不持久;另一种作用较慢,但预计可以逐渐地建立一种新的长期平衡。因此,银行利率便既是一种权宜办法,也是一种根本办法。它一方面可以起临时的兴奋作用,也可以起永久的治疗作用,只要把临时兴奋和永久治疗之间那一段不舒服的时期撇开,情形就是这样。
这一问题的详细理论将放到第二十一章中去谈,但其主要内容可以简述如下:提高银行利率显然就会减少 L,即减少对外投资贷放净额。但对于 B 的增加方面却没有直接的作用。从另一方面说来,正如同贷款利息提高会使外国借款者却步一样,借款进行国内投资的人也会因此而却步。其结果是银行利率提高就会使国内投资量 I=减少。如果事先存在平衡状况的话,这样的结果就会使总投资量跌落到本期储蓄以下去,因之物价和利润便会跌落, 最后 报酬也会跌落;其作用是使 B 增加,因为这样可以使生产的货币成本相对于相应的国外成本而言降低。因此,从两方面说来,B 和 L 都会更加接近,直到彼此在新的平衡位域中重新相等时为止。
因此,需要治理的毛病如果是 L 超过 B 因而使黄金外流的话,银行利率
的提高当 B 和 L 不断接近并终于恢复相等时就完成了它的作用。更恰当他说, 实际上高额银行利率将很快地使 L 降低:甚至降到低于 B 的程度。然而让它在没有充分时间使 B 增加以前就回落是不妥当的。B 上涨后,才可以不用这样高的银行利率而使 B 和 L 大致相等。如果原来使 B 与 L 之间不平衡的理由是物价水准的变化而不是国外利率的变化,那么银行利率纵使不比原来的高
(不比叙述开始时的高),实质上也已经是被提高了。
在新的平衡水准上,我们又会得到P = M1V1 和 I=S 的关乙/系。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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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得到 B=L 的关系。因为 B 沿着和 P 相反的方向变动,P 的方向则和 L 一B 相反,而 L 的变动方向则和银行利率的变化方向相反;因此,银行利率的每一个值都有一个 P 值使 B=L。同时,由于 S 和银行利率沿同一方向变化,L 则沿相反方向变化,所以就永远会有一个银行利率值使 I=S。这样说来,银行利率和 P 就永远有一对值使 I=S,B=L。
比方说,我们不妨设想有一个自变的国际金本位体系,这个体系中的货币量只由中央银行的黄金量决定,银行利率则在借款者为了取得中央银行黄金量所能提供的可用银行货币而发生的自由竞争来确定利率水平,假定没有经济摩擦和时滞,同时货币报酬率也可以自由地相应于企业家取得生产因素的劳务的竞争而变动(后一点特别重要),那么根据以上的叙述来看,在这种情形下就会有黄金流入,其量刚好足以在国内确立一种物价水准和银行利率,以致相对于国外物价水准和银行利率来说,能同时保持 S=I 和 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