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内经济区
省内经济区是我国经济区分级系统中的基层经济区。关于基层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如何确定至今看法不一。多数人主张省内经济区是基层经济区,但也有人主张在省内经济区之下,以县、市为地域单元划分基层经济区,形成四级经济区划体系。其理由是:①我国的县级行政区划和省级行政区划一样, 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县内各地区有着传统的社会经济联系,有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经济结构上都有自己的特色;②县是设有计划委员会的基层地区,并负责编制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③县是管理现代化农业、组织农工商一体化较理想的地域单元。还有人主张以乡为基础划分基层经济区,形成五级经济区划体系。从实际情况看,与其通过划分第四、第五级经济区来揭示地区经济的联系和差异,还不如直接以省内经济区或县、市、乡为单位编制区域规划或城乡规划其成果对实际工作更有价值。划分第四、第五级经济区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关于省内经济区划,建国以来有不少省和自治区搞过,其成果在本省区的计划管理工作中起了一定的作用。有些省和自治区为了分区分类指导各地区的经济,也曾划过“片”。每“片”所包括的县、市往往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在经济发展中有共同性的问题,多数“片”有自己的中心城市。这些“片”的划分就其实质和内容与省内经济区有许多相似之处。此外,自 1958 年以来,有些省区实行以市带县,市不仅管辖市区和郊区,还领导周围有关的县。其目的在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加速区域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以市带县这种形式的行政区正在迅速增加。开展省内经济区划可为组织好以市带县提供科学依据。事实表明,现实生活要求划分省内经济区,建立三级经济区划体系。
省内经济区是基层经济区,是全国经济区划的基础,也是构成省级经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其自身又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地域经济单元。
划分省内经济区的方法论和基本原则与划分大经济区和省级经济区有其一致性。然而,由于省内经济区划的目的是要揭示一省之内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规律,为开展省内地区经济协作、编制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因此不仅要研究该省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总体对局部的影响,还要对县、市一级的社会经济情况和资源环境的特点,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并进行区域分析。系统地对省情进行调查研究,认清省情形成的过程和特点, 在与相关省区比较中确定本省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并找出本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这是省内经济区划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若对省情缺乏应有的认识,符合实际的省区经济区划方案就不可能形成。
第二,要在人口预测和科学技术发展预测的基础上,测算全省的经济发展,结合全省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地区差异和地区分工协作的现状,确定其产业结构和生产力的总体布局,揭示其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规律。
第三,分析全省城镇分布的特点和主要城市的性质、功能与合理规模, 结合省内外地区经济联系变化的趋势,确定省内经济区的中心城市。
第四,研究每一个中心城市的经济吸引范围和对外辐射的特点,在不打
破县或乡的行政区界的基础上,结合地方交通运输网分布的特点,确定每个省内经济区的外缘轮廓,形成省内经济区划的初步设想。
第五、要对上述省内经济区划初步设想进行社会、经济、生态的综合论证。通过多种定性与定量的方法,分析论证每一个省内经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技术、资金、市场、资源、环境的相互关系。根据综合论证提出的问题,对区划初步设想进行调整,或进行多方案比较,从而求得最优化的省内经济区划方案。
以上是划分省内经济区的一般程序,若在某一省区具体运用时,还应从实际出发,结合该省区的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省内经济区划的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