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江西省经济区划
一、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江西位于长江中下游以南,面积 16.69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7%,其中山地(含中山和低山)占 35.9%,丘陵(含高丘和低丘)占 42.3%, 是一个以丘陵山地为主的省份。1986 年全省人口 3509.4 万,占全国总人口的 3.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 210 人。江西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农业区。就整体而言,江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尚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
1986 年,江西社会总产值(现价,下同)415.1 亿元,占全国的 22%, 在 29 个省区中居 17 位;工农业总产值 338.5 亿元,其中工业产值为 217.8 亿元;国民收入 189.34 亿元,其中工、农业之比为 4∶6(全国为 6∶4), 农业居主导地位。建国后 30 年,江西每年平均调出商品粮 5 亿公斤,人均调
出量仅次于黑龙江省,居全国第 2 位。但江西工业发展水平较低,经济效益差,如独立核算企业资金利税率为 14.2%,全国为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