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外汇管制
一、外汇管制的目的与措施
- 外汇管制的目的
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通过法律、法令或其他规定,对其管辖内的居民和非居民购买和持有外汇进行管理。外汇管制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一些国家为了保有黄金和外汇,采用了外汇管制的做法。30 年代,许多欧洲国家采取了战时的外汇管制措施,以防止资金外流。二次大战期间,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了外汇管制,战后,发达国家逐渐放松和取消了外汇管制,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实行程度不同的外汇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根本目的是克服国际收支危机和货币信用危机。其具体目标,则可能是多方面的,包括:(1)在国际收支方面,防止资本外流,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加强黄金外汇储备;增强国内外对本国货币的信心,以加强本国的国际经济地位。(2)在汇率和对外贸易方面,稳定汇率,以利于外贸成本核算和风险控制,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实行差别汇率,以扩大出口市场。(3)在国内经济方面,通过对进口用汇的控制,贯彻国内产业政策, 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利用外汇供应来调节进口货源的供给,抑制物价上涨; 垄断外汇业务和经营利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等等。
- 外汇管制的机构与对象
各国的外汇管制机构设置情况不尽相同,大致分为三种类型:(1)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如法国、意大利等国,由国家指令中央银行设立外汇管理局。(2)国家授权中央银行作为外汇管制机构。(3)由国家行政部门直接负责外汇管理,如美国和日本的外汇管理机构就是财政部和大藏省。英国的财政部是外汇政策的权力机构,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代表财政部,执行外汇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外汇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外汇管理的政策、法令和规章条例,并随时采取措施控制外汇收支活动。
外汇管制的对象包括人和物两个方面。作为外汇管制对象的物,就是外汇,主要包括货币、铸市和汇票、支票、本票、旅行信用证等支付工具,股票、债券、人寿保险单、存折等有价证券和黄金。作为外汇管制对象的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前者指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后者指根据法律参加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企业、团体等,法人享有与其业务有关的民事权力,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根据居住地点的不同,自然人和法人又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因为居民的外汇收支对本国国际收支影响较大,多数国家对居民的外汇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的外汇管制较松。
- 外汇管制方法
外汇管制有自主外汇管制与协定外汇管制两种基本方法。其中,自主外汇管制的方法又分为行政管制、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
行政管制即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外汇收、支、存、兑活动。具体措施包括:(1)进出口结汇制,在该制度下,出口所得外汇必须限期卖给指定银行,进口用汇必须向管汇部门申请核准,不能以收抵支、调剂使用。(2) 政府直接控制资本输出入。(3)政府监管私有外汇资金,强制私人申报持有外汇、贵金属等,必要时,政府可按一定价格强制收购。
数量管制指政府对外汇数量加以统筹运用,直接进行外汇分配。具体措施有:(1)进出口许可证制度。(2)进口限额制。(3)出口外汇保留制(即
外汇保有制,亦称外汇转移证制度)。出口商出口规定范围内的商品所得外汇,允许部分或全部保留自由使用,给予外汇转让证(出口结汇证),可凭此申请进口结汇,也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政府必要时可照价收购,或规定外汇市场上外汇转让证交易的最高限价。(4)进出口连锁制。需要进口货物者,必须先出口货物,以此取得相当于出口值部分或全部的进口权。(5)实绩制度。政府根据国内贸易商在一定基准年度的进出口实绩,决定其外汇分配比例。
成本管制是一种间接管理方法,指政府通过控制外汇交易价格,来调整外汇成本及外汇供求,达到外汇管制的目的。具体措施有:(1)设立外汇平准基金,即政府允许有限自由外汇市场存在,但设立外汇平准基金(包括外汇、黄金及本币),视市场供求状况抛售或收购外汇,维持交易价格的相对稳定。(2)开设有限外汇自由市场,即允许在官方汇率之外,存在有限外汇自由市场,对鼓励和必需进口的商品,按较低的官方汇率结汇;对限制进口商品,按较高的外汇自由市场汇率结汇。(3)复式汇率制,即政府根据进出口商品的不同种类和用途,规定两种以上的进出口结汇汇率。比如,对必需品的进口,按较低汇率结汇,对一些非必需品的进口,按较高汇率结汇;对鼓励出口的商品,出口收汇按较高汇率购进,其余按普通汇率购进。(4)加征外汇税,指政府按进出口商品的不同种类,对贸易商加收外汇税,以提高进出口商品的成本,达到管理目的。(5)公开标售,即政府不规定进口结汇价格,而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把外汇售给出价最高者。
协定外汇管制是指,外汇管制机构根据本国政府与他国签订的贸易协定、双边清算协定或支付协定的要求,对境内居民和非居民与协定国的外汇收支实行管理。在该制度下,境内居民、非居民对协定国的外汇收支,一般须受外汇管制机构管理;私人不能单独处理债权债务,只能通过中央银行设定的特别帐户进行清算。
从领域上划分,外汇管制包括贸易项目管制、非贸易外汇管制、资本输出入管制、对非居民存款户的管制、对外汇汇率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