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

一、出口导向贸易政策的特征

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60 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行,并且在七八十年代显示出它的成功,成为最引人注目和促使许多发展中国家仿效的贸易政策和发展战略。

  1. 出口导向贸易政策的涵义

人们常常交替使用三个相近的概念:出口导向、出口替代、外向型经济。出口替代概念最初提出时,原指用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出口取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现在人们在广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泛指在出口中以制成品替代初级产品、或者以非传统产品取代传统产品的过程。

出口导向是指,政府实行鼓励出口的政策,通过扩大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一种外需主导型的发展战略。它的实行,只能建立在制成品出口和非传统产品出口的基础上;而出口替代,也依赖于政策的扶植,要通过扩大出口来实现。所以,从内容上说,出口导向与出口替代并没有大的区别。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只不过强调了同一内容的不同侧面。

外向型经济简单说是一种对外开放并具有相当开放程度的经济。实行出口导向政策,必须对外开放,因此,出口导向政策下的经济也是开放经济。但是外向型经济的开放程度是有区别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并不是开放经济的最高级形态,因此可以说不是外向型经济的最典型的形态。二者的突出区别是,典型的外向型经济实行中性贸易政策,政府对贸易既无明显的鼓励,也没有明显的限制;出口导向经济则实行倾斜的贸易政策,明显地鼓励出口, 政府对贸易的政策干预比较多。应该说,外向型经济是一种比较笼统的提法, 不如出口导向、出口替代的概念清晰。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讨论的概念,都是从政策取向上来定义和区别的, 而不是以各种政策取向下是否存在进口替代、出口替代等经营活动作为划分依据。这是两件不同的事物。

  1. 出口导向政策的特征

出口导向型贸易政策以及该政策体系下的国民经济,具有以下特征:(1)在对外贸易中更强调出口的作用;(2)在政策上对出口部门给予明显的扶持;

(3)为了支持出口,进口限制较为松动;(4)出口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高比重,并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现实中很难找到纯粹的出口导向政策的实例。一些国家在实行奖出政策的同时,也采取一些旨在实现进口替代的措施。这时,就要评价和判断贸易政策的主要倾向,对贸易政策的性质进行界定。对此,可以用出口部门的实际汇率 EERx 来衡量。如果出口部门的名义汇率为 Ex,出口补贴为 s,其他出口奖励为 r,则出口部门的实际汇率 EERX=Ex(l+s+r)。如进口税为 t, 进口附加税为 n,进口许可等的成本为 PR,进口部门的名义汇率为 EM,则进口部门的实际汇率 EERM=EM(1+t+n+PR)。只要不采用复汇率制,就有 Ex

=EM,若令 EERM/EERx=B,则 B<1 时,贸易政策为出口导向型的;B=1 为中性政策,B>1 为进口替代型贸易政策。

我们也可以根据扩大出口和进口替代在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

判别一定时期一国贸易政策的基本倾向。我们可以用钱纳里公式作为判别依据:

△Q=(Mt-1—Mt)St 十(1—Mt-1)△D+(1—Mt-1)△X

式中,△Q 代表国内生产的增量;M 为进口占国内总供给的比率;t 代表年份;S 代表国内总供给;△ D 为国内总需求的增量;△ x 为出口增量;(Mt-1

—M)S,表示因自给率变动引起的国内生产的变化,反映进口替代的效果;

(1 一 Mt-1)△D 表示在自给率不变的情况下,国内总需求变动引起的国内生产的变化,反映国内需求的扩张效果;(1—Mt-1)△X 表示自给率不变情况下,出口变动引起的国内生产的变化,反映出口扩大的效果。

如果一国产出的增加主要来自(Mt-1—Mt)St,表示其经济处于进口替代

时期,可以认为贸易政策是进口替代型的;如果产出的增长主要来自(1— Mt-1)△X,则经济处于出口扩张时期,贸易政策是出口主导型的。

  1. 出口导向贸易政策的内容

为推动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一般采取以下贸易政策和措施。

  1. 实行鼓励出口的贸易政策。包括:放松出口限制,一般取消出口税,

    并尽可能取消出口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放开出口商品经营范围和外贸

(出口)权管理;实行出口退还进口税的措施;建立保税制度,对出口生产所需中间投入要素的进口,如运储于指定场所(保税区),可暂时兔征进口税,以免除出口退税的繁杂手续,并可减轻企业先期缴纳进口税的利息负担; 政府开办出口保险,对出口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予以承保,以增强企业出口信心;政府为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设立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等有利于扩大出口的经济特区;设立和完善商会等出口协调和振兴机构;通过国际协商对话,为本国商品出口疏通渠道。

  1. 放松进口限制。包括:缩小进口配额、许可征管理范围,以便利出口生产过程中所需进口投入要素的获得;降低保护关税,特别是减免原材料、资本品等出口企业所需物品的进口税等。

  2. 实行鼓励出口的财政、金融政策。包括:对产品出口退还国内销售税等;对出口企业实行避免所得税、加速折旧、给予投资扣抵、建立风险基金、免除印花税等财政优惠;实行出口补贴,但条件是不会引起进口国的报复;提供低利率出口信贷,向出口企业提供政府贷款、外汇贷款,对出口企业进口原料和设备等进行融资,以减轻出口企业的利息负担和资金周转困难;政府设立专门的进出口银行开展有关业务。

  3. 实行合理的汇率政策。基本原则是,使出口的实际汇率不低于进口的实际汇率,以鼓励出口而不是进口替代;为了消除通常存在的较高的通胀率,要求发展中国家经常实行货币贬值或推动本币汇率下浮的措施。

  4. 鼓励外商投资于出口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