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辩证法对历史研究的意义

(一)唯物的辩证方法的制定。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1873 年 1 月 24 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24 页。

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如果这个被遗忘了的辩证法从“纯粹思维”的观点出发就已经得出这样的结果,而且,如果它轻而易举地就结束了过去的全部逻辑学和形而上学,那末,在它里面除了诡辩和烦琐言辞之外一定还有别的东西。但是,对这个方法的批判不是一件小事,全部官方哲学过去害怕而且现在还害怕把这件事承担下来。

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

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 年 8 月 3—5 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121—122 页。

黑格尔的辩证法之所以是颠倒的,是因为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应当是“思想的自我发展”,因而事物的辩证法只是它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1 年 11 月 1 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494 页。

⋯⋯两个哲学派别:带有固定范畴的形而上学派,带有流动范畴的辩证法派(亚里士多德、特别是黑格尔);证明:理由和推断、原因和结果、同一和差异、外表和实质这些固定的对立是站不住脚的,由分析表明,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这在黑格尔本人那里是神秘的,因为范畴在他看来是先存在的东西,而现实世界的辩证法是它的单纯的反光。实际上刚刚相反:头脑的辩证法只是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的运动形式的反映。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1883 年)。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31 页。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

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873—1883 年)。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3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