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征服有三种可能。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他们所征服的 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

所有的征服有三种可能。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产方式强加于被征服的民族(例如,本世纪英国人在爱尔兰所做的,部分地在印度所做的);或者是征服民族让旧生产方式维持下去,自己满足于征收贡赋(如土耳其人和罗马人);或者是发生一种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生产方式(日耳曼人的征服中一部分就是这样)。在所有的情况下,生产方式,不论是征服民族的,被征服民族的,还是两者混合形成的,总是决定新出现的分配。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1857 年 8 月底— 9 月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100 页。

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就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就加速了。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这少数例外就是个别的征服事件:比较野蛮的征服者杀光或者驱走某个国家的居民,并且由于不会利用而使生产力遭到破坏或衰落下去。例如摩尔西班牙的基督徒,就是这样对待摩尔人赖以从事高度发展的农业和园艺业的大部分灌溉工程的。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征服, 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

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但是,如果撇开征服的情况不谈,当某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家政权同它的经济发展处于对立地位的时候——直到现在,几乎一切政治权力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都是这样,——斗争每次总是以政治权力被推翻而告终。

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 年 9 月—1878 年 6 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222—223 页。

某一个地方创造出来的生产力,特别是发明,在往后的发展中是否会失传,取决于交往扩展的情况。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方都是单独进行的。发达的生产力,即使在通商相当广泛的情况下, 也难免遭到彻底的毁灭。关于这一点,腓尼基人的例子①就可以说明。由于腓尼基民族被排挤于商业之外,由于亚历山大的征服以及继之而来的衰落,腓尼基人的大部分发明长期失传了。另外一个例子是中世纪的玻璃绘画术的遭遇。只有在交往具有世界性质,并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在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保存住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

马克思和恩格斯:《费尔巴哈》(1845—1846 年)。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60—61 页。

相继征服过印度的阿拉伯人、土耳其人、鞑靼人和莫卧儿人,不久就被当地居民同化了。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不列颠人是第一批发展程度高于印度的征服者,因此印度的文明就影响不了他们。他们破坏了本地的公社,摧毁了本地的工业,夷平了本地社会中伟大和突出的一切,从而消灭了印度的文明。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1853 年 7 月22 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7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