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运动中的量变和质变、进化和革命

(一)量转化为质。历史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旧质 态到新质态的发展

在第 313 页上(《资本论》第 2 版),马克思从前面关于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以及关于剩余价值的研究中得出结论:“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相反地,这种转化的前提是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①他举例说,假定在某个劳动部门里,工人为自己,就是说为生产自己的工资的价值,每天工作 8 小时,而

其余的 4 小时则为资本家,为生产直接流入资本家腰包的剩余价值而劳动。这样,一个人要使每天装入腰包的剩余价值足以使他象他的一个工人一样地生活,他就必须拥有使他能够供应两个工人以原料、劳动资料和工资的那种价值额。而因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单纯维持生活,而是增殖财富,所以我们那位有两个工人的人始终还不是资本家。因此,他要使自己的生活比普通工人好一倍,并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成为资本,他就必须有雇佣 8 个工人的能力,就是说,拥有 4 倍于上述价值额的价值额。只是在作了这些说明以后,马克思才指出:“在这里,也象在自然科学上一样,证明了②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所发现的下列规律的正确性,即单纯的量的变化到一定点时就会转化为质的差别。”而且还进一步阐明和论证了下述事实:不是任何一个微小的价值额都足以转化为资本,而是每一发展时期和每一工业部门为实现这一转化都有自己的一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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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可以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举出几百个这样的事实来证明这一规律。例如,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个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就在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的领域内,谈到无数关于量变改变事物的质和质变同样也改变事物的量的情况,因此,这些情况,用杜林先生非常痛恨的话来说,就是量转化为质,质转化为量。例如这样的事实: 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溶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

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 年 9 月—1878 年 6 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164—165、166 页。

在结束时,我们还想为量转变为质找一个证人,这就是拿破仑。拿破仑描写过骑术不精但有纪律的法国骑兵和当时无疑地最善于单个格斗但没有纪律的骑兵——马木留克兵之间的战斗,他写道:

“两个马木留克兵绝对能打赢 3 个法国兵;100 个法国兵与 100 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300 个法国兵大都能战胜 300 个马木留克兵,而 1000 个法国兵则总能打败 1500 个马木留克兵。”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要使交换价值额能转变为资本,就必须有虽然是变化着的、然而是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交换价值额,同样,在拿破仑看来,要使存在于密集队形和有计划行动中的纪律的力量显示出来,而且要使这种力量甚至胜过马匹较好、骑术和剑法较精、勇敢至少相等而人数较多的非正规骑兵,就必须有一定的最低限度的骑兵的数量。

① 见《资本论》第 1 卷第 9 章。——原编者注

② 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原编者注

恩格斯:《反杜林论》(1876 年 9 月—1878 年 6 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168—16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