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的时间性与重现性控制
时间性是指学生完成课外作业所需的时间。有人把布置作业的题数作为衡量学生课外作业是否过重的尺度,这种方法是不恰当的。因为题型不同所花的时间不一样,即使是同一题型,由于难易程度不同而解题时间也不一样。因此,衡量课外作业是否过重,应该以时间为标准,较为科学。
关于课外作业时间的标准,苏联《普通中等学校章程》规定:“七年级不超过 3 小时,八至十年级不超过 4 小时。”我国尚无明文规定。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还应有所不同,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千万不能越多越好, 或者不顾大局,单纯强调本学科的特殊性,而挤掉其它学科作业的时间。也不能越少越好。甚至主张“课外无作业”。“课外无作业”的看法似嫌片面。
有的学校大致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按授课时数 1∶1,物理、化学按授课时数 1∶0.5,其它学科均不得超过此比例。按此规定计算,高中学生课外作业时间一般不会超过 4 小时,这种时间安排,较为合理,学生和教师都不会感到负担过重。
但是,有的教师在所谓“深钻大纲,紧扣教材,不如多找资料,广搜情报”的思想支配下,把“检查题”、“摸底题”、“综合题”等等名目繁多的作业题,不分青红皂白,统统翻印给学生做,既不检查批改,也不公布答案,更不讲评,这才是道道地地的“题海战术”。学生做的作业得不到及时反馈,不知道自己所做作业的结果,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桑代克的研究表明, 在不知道学习结果的情况下,重复的次数与学习的结果无关。消耗大量时间的“题海战术”,是违反布置课外作业时间性原则的,它是产生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又无益于学习效果的一个主要弊端。
重现性是指某些作业有必要重复出现。但心理学研究表明,重复在有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中的作用不同。在有意义学习中,由于新知识与认识结构中已有的概念和原理能建立联系,重复能增加新出现的意义的清晰度和稳定性,以防止遗忘。例如,结合本课时内容联系过去学习的氧化一还原反应的有关判断、电子转移方向、数目的标注、化学平衡移动的判别、利用方程式的有关计算等作业。有一定程度的重视,并且有新意,这样既能加强记忆, 又能拓宽知识视野。“温故而知新”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元素符号、离子符号、分子式、化学方程式、离子方程式等化学用语的应用,常见离子的鉴别,常用指示剂的变色,某些物质的特性等作业, 也应该有一定程度的重现性。它们多属机械记忆的知识,多是学习化学的基本功,因而有必要反复练习。
总之,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性的、关键性的作业,不要认为学生见过一次就能过关,必须有选择、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一定程度的重现性作业, 才能保证学生获得巩固的知识和熟练的技能。
时间性和重现性看来似乎是一对矛盾,因为时间性原则是要把学生课外作业的时间控制在合理负担的范围内,而重现性原则是要求学生对某些“双基”性作业重复出现。有些“题海”论者认为学生多做题目才能达到熟练的程度。甚至一个元素符号要学生写 50 遍,这是只考虑重现性忽视时间性的表现。而那种做过一次作业就认为学生已经学会的想法,是只考虑时间性忽视重现性的倾向。我们认为,两者是辩证的统一,也就是在考虑重视性作业的同时,要保证贯彻时间性原则。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解决学生合理负担的
关键,具有高度的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