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地理规划常用方法一、综合平衡法

综合平衡法是区域地理规划中常用且简单易行的方法。区域是一个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组成系统的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要实现区域的综合发展,就必须使各组成要素间的关系协调,所谓协调就是平衡。如区域农业部门生产的粮食主要用于居民生活消费和某些工业、畜牧业部门的生产消费,要实现粮食生产部门与消费部门间的协调,就是要使粮食生产量(供给)与消费量(需求)之间达到平衡。区域综合发展中的平衡集中表现为供给和需求的平衡。区域地理规划中涉及的平衡目标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目标的,进而形成综合平衡。综合平衡法是通过建立各级各类平衡表,确定出区域地理规划方案。

(一)综合平衡的基本内容

根据区域地理系统综合性、区域性的特点,综合平衡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经济系统的平衡。它主要包括资金平衡,物资平衡,劳力平衡,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平衡,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等。

  2. 生态系统的平衡。它主要包括森林采伐与营造平衡,污染物排放与治理平衡等。

  3. 社会系统的平衡。它主要包括人类生活需要的粮食、肉奶、住房等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人类对教育、舒适等的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等。

  4. 区域子系统的平衡。它是指区域内部各子区域之间在物质、能量、信息上的平衡等。

由上可见,综合平衡的基本内容是具有多级性和多样性的。对于一个具体的区域地理规划应用中,平衡指标的选取要具有区域特色,选择那些对区域发展起主导作用的因子作为平衡内容。另一方面,对规划详尽程度的要求不同,平衡指标的多少亦有所差异,即要求较粗略的、指标可少选;反之, 则多选。

举例:“海南岛综合开发计划”在开发的基本战略中,选取了如下平衡指标:产业开发平衡、投资平衡、劳力平衡、人才平衡等;在产业开发平衡中,包括了多级平衡,一级为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间的平衡,二级为在上述三个产业部门内细分。

(二)综合平衡的基本方法

平衡表是综合平衡的基本方法。平衡表制作的基本思路是:在供给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表明各部门需求与供给总量之间的平衡关系。由于平衡内容

(指标)的不同,平衡表制作的格式也有所不同。下面给出几种不同内容的平衡表的制作格式(见表 8—38—4、8—5)。

表 8 — 3 国民收入最终使用平衡表

单位:亿元

消费

积累

个人消费

社会消费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一、物质生产部门

1.工业

2.农业

二、非物质生产部门

1.生活服务部门

2.文教卫生科研部门

3.机关团体

三、居民

表 8—3 属资金平衡表,它要求各部门资金使用量与资金供给总量之间要达到平衡。

表 8—4 是土地资源平衡表,它要求规划期内各部门各类土地使用量与土地总供给量之间要达到平衡。表中还给出了规划期内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 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方法。

表 8—6 是某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平衡表,表的核心部分横向看,为某一地类规划期内的变化情况;竖向看为某一地类规划期的目标值(累加)。该平衡表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成果。

表 8 — 4 各类用地指标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居民点用地

交通用地

水域

未利用地

期内减少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牧草地

居民点用地交通用地 水域

未利用地

规划目标年面积

期内增加

增减相抵

(+)(-)

表 8 — 5 水资源供需平衡表

单位:亿吨

项目

供水量

需水量

供需平衡

地表水

地下水

合计

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

生活用水

合计

基准期

规划期

表 8—5 是水资源供需平衡表,它要求水资源供给与总需求之

表 8 — 6 某县用地指标平衡表( 1989 — 1995 年时段)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地类

1989 年

耕地

园地

林地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水域

未利用土地

期 间减 少面积

耕地

35702.5

35143.6

66.7

458.9

33.3

558.9

园地

2797.0

2797.0

林地

77

779.5

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6125.8

6125.8

交通用地

1322.1

1322.1

水域

2823.3

2823.3

未利用土地

781.2

354.7

105.3

321.2

460.0

1995 年

50331.4

35498.3

2863.7

884.8

6584.7

1355.4

2823.3

321.2

期内增加面积

1354.7

66.7

105.3

458.9

33.3

间要达到平衡,如果不平衡则需要调整方案。表还给出了在供给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水资源在各个部门的分配。

表 8 — 7 某地水资源供需平衡表

单位:亿吨

项目

供水量

需水量

供 需平衡

水库

河流地下水

合计

城市卫生用水

工 业用水

农 村用水

合计

基准期

34.88

13.54

48.42

0.58

1.82

46.02

49.42

-1.00

规划期

51.81

7.75

59.56

2.75

3.34

52.48

58.57

+0.99

表 8—7 是某地规划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表,从表中可以看出,通过规划使水资源由基准期的需大于供,变到了规划期的供需平衡。表中也给了规划期内水利工程总量控制指标。

(三)综合平衡法的一般步骤

  1. 确定综合平衡的基本内容,制定综合平衡的指标体系。综合平衡的基本内容和指标体系的确定要以规划的目的、范围和要求为指导,本文前述的一些基本内容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 进行部门需求预测,对每一项已经确定的综合平衡内容

(指标)都要进行各有关部门的需求预测。部门需求预测一般采用部门规划法,即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在规划期内的发展要求,规划出对某一平衡内容的需求数值。也可采取规划者直接对部门需求进行预测的方法。各部门的需求预测值可构成总需求表,并与总供给量进行对照,发现供需矛盾状况。

  1. 综合平衡 通过平衡表对供需双方进行平衡,从而确定规划方案。综合平衡阶段是规划的核心,是展示规划者规划思想的阶段。在综合平衡过程中, 规划者要依据区域发展的综合要求,确定优先或大力发展什么、限制乃至取消什么,从而解决供需矛盾、达到供需平衡。

综合平衡过程往往需要规划者与需求部门之间的多次反馈,才能确定出平衡方案。另外,规划者一般需要编制多个平衡方案,并对各个方案提出评价意见,供决策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