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持,梵音“三昧地”

它简称三昧,也就是“定”的意思。这是瑜伽八支行法的正支。如前所述,三昧分为若干个层次,修持者通过不同的方式修成不同种类的三昧,进入最高层次的三昧地。修行者达到这一境界,便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现象的

■跘,神我的独立性以及神我与物质和心识的绝对区别充分显示出来,一切熏习业力都已消除,由此产生出神奇的变化,修行者在这一层次中继续修练, 时间久了就可以达到解脱的境地。

《瑜伽经》第三卷是讲神通变化的。此卷列举了三十多种神通,如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等。这是指瑜伽行者在修内三支行法时,注意不同的部位而得到的成就。它是揭开人的感觉所得之世界,而深入宇宙之内层,感觉之世界只是宇宙自然的一部分。神通变化似乎与现代科学尚不能完全揭破的人的精神与生命奥秘有关,它能使人做常人所不能做的事,能有常人所不能有智慧,有如现在人们常说的特异功能。但它并不是西洋哲学中所说的那种超自然力,而是瑜伽修行产生的独特经验。著名逻辑家陈那和法称把它叫做第四类感觉,也叫“瑜伽感觉”。神通变化是人们所欣慕渴求的, 但不是瑜伽修行的最终目的,正宗瑜伽并不很看重神通,而只把它看作修行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修行,达到解脱世间,神我独存的最终目标。如果只知欣慕神通,沉溺不返,会使人误入歧途,缚于此世不愿自拔成为三昧之阻碍,因而神我不能脱离自性所转变之宇宙,而堕落生死轮转之中。

《瑜伽经》第四卷是讲解脱的。瑜伽行者要超越神通变化,求得最后解脱。解脱需用超越世智的禅定之智,瑜伽称之为“慧”,也叫做般若。禅定的发展过程也就是般若逐渐增胜的过程。瑜伽经说,修心之法的成功在于五事:一信、二勤、三念、四定、五慧。定就是三昧,慧就是般若。般若是指分辩自性与神我的智慧,称为“正智”,或“清辨智”,或”分别智”。通过瑜伽修行,般若之行日渐增长,世智之行则日渐消退,于是瑜伽行者越来越处在般若智慧之中。般若智慧增长到最后阶段经历七级,也就是“七位分别智”,它们依次是:一切皆知、无任何物、烦恼消失、达到分别、达到觉之目的,征伏自性三德、成就三昧。前四智可生肉体的解脱,称“果解脱”, 也称“身解脱”;后三智可使心灵解脱,称为“心解脱”,神我之慧光照, 三德之缚退缩,成就法云三昧。瑜伽行者得此之慧,生者虽在此世,于世无著,屏除一切污染而得全悟,称为命解脱;死则神我独存,永脱轮转,不受

后有,获得真正的解脱。

纵观瑜伽派哲学,是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混合体。瑜伽修行的方法复杂而奥妙,为印度各种宗教和唯心主义哲学派别所利用。它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对中国佛教、道教、乃至整个东方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