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雄的认识论、人性论和政治思想

扬雄的认识论有反映论的因素。他首先肯定世界是可知的,人有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能力。他说心就是神明,“潜天而天,潜地而地,天地神

明而不测者也。心之潜也,犹将测之。况于人乎?况于事伦乎?”天地人事都是可知的。他要求儒者应该去认识天地自然,也应认识人本身,“通天地人日儒”。他认为,人们的认识也就是要探求自然的法度和规律。也就是“遵天之度”,“遵天之术”,以通“天道”、“地道”、“人道”,兼通三道便是掌握了最高的自然规律。

扬雄主张,人们的言论、著作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要有权威性经验的根据。他说:“君子之言,幽必有验乎明,远必有验乎近,大必有验乎小,微必有验乎著,无验而言之谓妄。”著作也是一样,必须遵循客观情况,客观事物是什么样子就写成什么样子,不可随意增减,“不攫所有,不强所无。” 这些观点反映了扬雄在 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态度。但是具有明显的简单化, 表面化的局限性。

在人性论方面,扬雄抛弃了董仲舒的性三品说,调和孟荀性善、性恶论, 提出性善恶混的学说。他指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就是说,人性之中有善也有恶,关键看后天怎样修身和学习。“学者,所以修性也。视听言貌思,性所有也。学则正,否则邪。”意思是说,视听言动思这些功能是人所天生的,“性所有也”,但是,人所视所听所言所思所动的内容性质则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学习正确的便可正视正听正言正思,否则便会邪视邪听邪言邪思。正则为善,邪则为恶。扬雄的人性论决不是对孟荀两家的简单折衷,他特别强调后天学习对善恶的决定作用,具有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性质,超越了前代水平。

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扬雄主张法治,注重教化,反对法家的重刑思想。他认为“民可使觌德,不可使觌刑,觌德则纯,觌刑则乱。”他批评“申韩之术,不仁之至矣!若何牛羊之用人也!”他抨击申不害、韩非的法家主张是把人当作牛羊一样对待。

扬雄主张政治改革,他认为因袭成功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及时革除不合时宜的弊政,是治理国家的“矩范。”关系到国家的成败兴衰。在西汉末年社会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扬雄要求革除时弊,挽救危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扬雄对当时神学经学的权威大胆地提出挑战,并构造了新的哲学体系, 企图取而代之;他捍卫儒学正统的战斗精神对后世儒者有很大影响;他的无神论倾向给桓潭、王充等人以直接的启迪;他的《太玄》标志着汉代哲学家抽象思维水平的提高,对魏晋玄学有深刻的影响,是秦汉哲学向魏晋玄学过渡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