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论哲学

胜论,有“殊胜”、“差别”之意。中国佛教的传统说法,胜论之所以这样称呼,是认为它“高于”或“有别于”其它体系。

胜论哲学被婆罗门人认为是正宗六论之一。因为它承认吠陀的权威,承认吠陀作为“法”的源泉的可靠性。但是,胜论学说的基本观点,如原子论、积聚说、范畴句义论等,均不见于奥义书。它的起源也不象数论、弥曼差, 吠檀多那样可以追溯到很古的时代。相反,胜论哲学的观点在印度哲学中是崭新的,早期胜论(原始胜论)是起源于佛陀时代的反婆罗门教的沙门思潮, 特别是顺世论和耆那教哲学学说。其思想特征是对世界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的看法。

胜论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哲学体系,还是在古典胜论中形成的。这个时期大约起于公元前后,到公元 8 至 9 世纪,也就是印度奴隶制社会开始衰落瓦解,到封建制形成并得以完全巩固的时期。胜论的思想主张反映了当时新兴的富有商人和城市居民的利益和要求。

古典胜论以《胜论经》为其中心内容。《胜论经》是胜论派最早的经典著作,它的作者据说是迦那陀,迦那陀也因此被认为是胜论派的创始初祖。关于迦那陀的史迹没有什么可靠的文字记载,只有一些传说,近似神话。中文佛经中常称其人为优楼迦。在印度,优楼迦是鸺鹠的意思。印度人传说, 迦那陀苦行修炼,道业精进,湿婆天为之感动,把他化为鸺鹠来宣传他的学说。迦那陀生活的年代不能确知。但可以确定,胜论宗哲学在公元 2 世纪前即已成熟。大毗婆沙曾言及胜论的五业之说;恰拉克医书亦引及此宗,这两者大约都在迦腻色迦王时期。据此推断,迦那陀当生活在公元 50—150 年期间,《胜论经》也就产生在这个时期。

《胜论经》有 370 颂,分为 10 卷。第 1 卷通论六句义(即实、德、业、

同、异、和合六个范畴);第 2 卷、第 3 卷深入阐述实句义(实体范畴)的

理论;第 4 卷论述极微(原子)及其性质;第 5 卷论述业句义(运动范畴);

第 6 卷论述“法”与“非法”,也就是“德句义”(性质范畴)中的不可见

力规律;第 7 卷论述性质范畴(德句义)及内属范畴(和合句义)的内容;

第 8、9 卷论述认识和推理(现量和比量),第 10 卷论述苦与乐,并与第 9 卷共同涉及“因中无果”的理论。

《胜论经》的注释很多,波罗夏他巴答的《摄句义法论》是较早的疏释本。此书虽祖述《胜》经,但并不单纯注疏,其立论与《胜论经》有许多不同,可以看作是胜论派的又一部重要著作。其成书年代大约在 5 至 6 世纪。

另有我国唐代名僧玄奘在公元 648 年(贞观二十二年)所译的《胜宗十句义论》,是胜论派另一部重要经典。此书据说是印度胜论派哲人慧月所作。全书共 86 节,前一部分论述 10 个范畴理论的大纲,后一部分具体分析各个

范畴所包括的内容。此书与《胜论经》大有不同,为 10 句义之说。此说在印度已不多见,而由中国玄奘翻译并保存了下来。

大约从 4 世纪的富差耶那,在为《正理经》作注释时动用了胜论派的学说。稍后,正理派的乌地阿塔克拉所作的《正理疏》也采用胜宗学说,并且称迦那陀为最上仙师。因而正理派渐与胜论派台流,直到两者完全结合在一起,并称正理——胜论,这便是后期胜论了。

我们这里的任务是要根据《胜论经》的内容,介绍一下古典胜论的主要

学说。古典胜论在哲学上主要贡献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提出了关于范畴的理论。

胜论是讲积聚之学的,积聚也就是综合。为要综合,先要分析,然后再把分析的结果综合起来,这便有了世间形形色色的事物。胜论派对宇宙万物进行精密分析,将世间万物划分为若干个范畴,叫做“句义”。所谓“句”, 是“名言”或“概念”的意思,“义”是指“言境”,“实境”,“句义” 是说依名言思考而实境显现,也就是“概念相对应的实在物”。

《胜论经》认为,包摄世界万有的范畴有 6 个,一实二德三业四同五异六和合。实即实体,德即性质,业即运动,同讲得是普遍性,异讲得是特殊性,和合即内属范畴,讲得是内在联系性。

在这些范畴中,最重要的是实体,也就是“实句义”。它是诸法之本体, 德是它的性质的显现,业是它动作的显现,和合也以它为根源。《胜论经》设想有 9 种实体:一地二水三火四风五空六时七方八我(灵魂)九意(心)。

其中,地火水风是 4 种基本的“物质元素”,是具有这种或那种外部感官可感的某种特性的实体。这些可感特性包括香、味、色、触、声。比如说地, 色青、味苦、香无好恶、触无冷热,具有前 4 种特性。水,色白、味甘、触冷,具有第 2、3、4 种特性。火,色光耀、触热,具有第 3、4 种特性。风性有非冷非热之触,只具有第 4 种特性。这 4 种物质元素具有永恒和非永恒两类变体,永恒的一类是指他们的原子,而非永恒的一类是指这些原子的产物。“空”也被认为是一种“物质元素”,它被设想为不可分割和遍布一切的, 与前 4 种元素不同。“空”之所以被设想为物质元素,是因为它具有能被感知的可感特性,这就是“声”。“声”既不是一种实体,也不是一种行动, 而是一种性质。既然是一种性质,它就必定属于某种实体,这种实体就是“空”。于是五德(五种属性)便皆有了实相,色为火德(属性),香为地德,味为水德,触为风德,声为空德。“空”也有空间、虚空之意,是作为一切事物赖以成立,存在和运动的场所。

时,指时间。《胜论经》说,“时”以此、彼、俱、迟、速等为特性。“此”在时间概念中指现近,彼指过去,“俱”指同时。所以“时”讲的是事物的现在、过去、久近、先后等时间概念问题。

方,指方位空间,与“空”的这层意义相同,指事物存在、运动的场所。我,即灵魂,指个体灵魂或自我意识的主体,不同的身体有不同的灵魂。

觉及苦乐欲嗔勤勇行法与非法等和合因缘都是由“我”引起的。反过来,觉等和合因缘的存在和变化又证明了“我”的存在。意(即心)是灵魂与外界器官的联络者,它是物质的东西,由很多原子构成,这些原子充满全身,并在全身各个部位迅速地运动着。意与我结合便可产生觉(自我意识)乐等, 也就是有知。胜论认为: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这 9 种元素是构成世界万有的基本实体。

第 2 个范畴是“德句义”,也就是性质范畴。《胜论经》关于德的定义为依一实,依一实就是以一实体为其本体。换言之,性质是依存于实体的, 是某一种实体的性质。它不能再为其他性质所依存。胜论经中列举了 17 种德,这就是: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觉、乐、苦、欲、瞋、勤勇。后来,波罗夏他巴答又增加了 7 德;这就是:重体、液体、

润、行、法、非法、声,总共是 24 德,也就是实体的 24 种属性,或者容量、

状态、地位等等。关于色味香触各依 4 大极微所组成的 4 大“物质元素”,

前面已经详细讲过。数就是 1、2、3、4 等,量说的是微体之大长短圆等。别体与数相似,不同之处在数旨在聚积,如 3 个 1 聚积为 3,别体则旨在分,

有区分、区别的意思。如 3 别体别于 2 别体及 4 别体。胜论认为:别体是分的观念的起因。物各有别体。千缕成一衣,衣缕各别,缕中无衣,衣也非缕, 由此导出因中无果的结论。合与离即事物的结合性与分离性。彼体是指远近的知觉。觉是指了悟一切的境界,用来指自我意识。乐苦欲瞋勤勇都是“我” 的属性,属于精神范畴。乐与苦无动作,是欲和瞋产生的根源,欲瞋有动作, 由此产生勤勇。

“业句义”也就是运动(行动)范畴。它与德一样是依存于实体的,运动是实体的运动。运动的方式有五种:取业、舍业、屈业、申业、行业。取业即物体自下往上的运动,如将球从地下拿起,向上抛掷。舍业即自上向下的运动,如将球从手里扔到地下。屈业即收缩的运动,申业即扩张的运动, 行业是指简单的从一处向另一处的平行移动。

“同句义”讲的是普遍性,相当于一般,它代表类特征,是一个类的共同属性,是永恒的。如牛有牛性,人有人性,它是牛类或人类所共有的。凡属这一类的任何成员,无论是什么样的一个牛或者人,都会具有这种属性。它不会因其类中个别成员的来去存亡而有什么改变,这就是“同”。

“异句义”与“同”相对,即特殊性范畴。它是指存在于事物之间的特殊本质或差别,也就是此事物与他事物差别的原因,是潜存于各种事物中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关系也象原子一样,是独立于认识者的一种存在。

“和合句义”是讲内在联系性的,是上述各种范畴的内在联系,结合或不相离的原因。这种内在联系性被设想为五对关系:(1)实体和性质,(2) 实体和行动,(3)特殊和一般,普遍在特殊之中,或特殊在普遍之中;(4) 不可分的实体和最终的差异;(5)部分和整体,全体在它的部分之中,或者部分在它的全体之中,例如作为全体的布和作为部分的纱的关系等。

除了上述《胜论经》中所述 6 个范畴外,在中国保存的《十句义论》中还有“可能与非可能”这一对范畴。这对范畴的意思说:凡能使实体、运动、性质在内属关系中产生出自己的共同结果或单独结果的决定者或原因,就是可能范畴。例如豆可以生出豆,或者豆腐,就是因为豆中有生豆或豆腐的决定因素或原因,这就是可能范畴。反之,凡使实体、运动、性质在内属关系中只能生出自己的结果,而不能生出其他结果的决定者或原因,就是非可能范畴,例如,豆不能生出石头,就是因为作为决定者或原因的豆中根本不含有生出石头的可能性,这就属于非可能范畴。

胜论提出的范畴论是哲学的重大命题,是对世界哲学宝库的重大贡献。胜论哲学的第二大贡献是提出和阐述了原子论思想。

胜论派不仅将聚合成宇宙的万物划分为不同的范畴,而且进一步将物质分解为“极微”,也就是原子。胜论派认为,物质世界是独立于人的主观认识之外的客观实在,物质是由不同性质的“极微”(原子)构成的。所谓“极微”,就是实体被层层分割,直到最后不可再分的最小的极细微的物质,是肉眼所不能见的,它的形状被设想成为球状。原子的性质不同,如“地”原子的性质不同于“水”原子,“水”原子的性质也不同于“火”原子的性质等等。不同种类的物质由不同性质的原子聚合而成,又由于这些原子的分散而消失。原子本身是不变的,永恒的,而由它们组成的物体则是可变的、暂时的,随着原子的聚散而生灭。物体散灭之后,原子分散开来,重新恢复到

原子的状态。当“成劫”之时,这些原子重新组合,两两极微合生 1 第 2 微,

极微无量,第 2 微之量等于父母,体为 1。第 2 微己是他生,其性质也不是

永恒的了。第 2 微再与另一极微合生成 3 微,以下可以类推。这样展转成 3

千界,从而形成物质世界的形形色色的现象。第 2 于微仍然没有方分,不可见。从窗洞透进来的太阳光线中所能看到的尘埃微粒己是“三微”,它是由部分组成的。胜论派把肉眼可见的微尘看作一个“大型”实体,就象一个罐一样,是由部分组成的。这里“大型”的概念被理解为可以感知的体积。胜论派论证说,一切有可感体积的东西都是由部分组成的,如同一个罐。在光线中见到的尘埃有一种可感体积,因此它是由部分构成的。胜论派还提出第二个推理论式:参与组织一个“大型”实体的组成部分本身是由部分组成的, 如一个罐的组成部分。尘埃的组成部分组成了一个“大型”实体,即尘埃本身,因此这些组成部分就是第 2 微,它们又是由部分构成的,那就是极微,

也就是原子。根据胜论的推论,因为第 2 微(二重原子〕已是不可感知的, 它的组成部分(极微)便不是由部分组成的。因此极微(原子)是不可再分的,也是不能被产生的。被产生的东西才有始有终,而极微(原子)不是产生的,因而它没有开端,也没有终极,是永恒的。

迦那陀的原子论假想是唯物主义的,他没有提到天帝观念。但是他设想的原子论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那就是没有真正解决原子聚合与分散运动的动因所在。他把一种结果的产生设想为仅仅是部分的结合。他们的典型例子是罐的生产,通过合上或连接罐的两个部分而产主一个罐。由于反以这种生产技术水平去理解原子构成物的产生,它便被简单理解为是原子的结合。这样的结合是怎样进行的呢?既然是一种结合,就必须有一个结合者,罐的结合者是陶工,那么,原子的结合者是谁呢?这就为天帝进入这个结合过程留下了可乘之隙。迦那陀的后继者们便把天帝请了进来,全能天帝的操纵与个体灵魂活动相结合引起各种原子中的各类聚合活动,产生 2 微、3 微等等形形色色的合成物,于是才有创造。天帝的意旨在缺乏个体灵魂的创造的要求时,就引起原子的解体、导致世界的毁灭。这完全是一种有神论神话观念。

胜论派原子论的致命弱点是它没有设想原子的运动是自动的或者是受自然规律推动的。在这一点上它不如耆那教的原子论,更没有达到古希腊哲学中德谟克利特的水平。德谟克利特在原子本身的性质中找到了它运动的原因。虚空为这些原子交替地聚合和解体提供场所。这些飘浮在空间的不同重量的原子互相撞击,产生了一种愈益扩展的总体运动。由于这种运动产生各种形态,同样形态的原子自动聚合在一起。而这些样态的原子出于本性又常常自我解体。因而造成世间万物的变化。德谟克利特实际上是将原子运动的理由归结为本性、自动或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一种抽象的观念,近似于现代科学中关于自然规律的概念。因此,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导致他形成了一种决定论的宇宙观,坚持了彻底的无神论和自然主义。而胜论派的原子论却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盖因其理论上的概念缺陷所致,使后期数论被神学家利用,将天帝、灵魂说成是“不可见力规律”的主宰,走向了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的道路。

胜论的另一个重要命题是“因中无果论”。与数论派哲学截然不同,胜论派强调实体的别异性,由此推出“因中无果”的结论。他们认为,原因和结果无论在形式上、数量上、本质上、概念上等方面、都有着根本的不同。为此他们提出了 7 项论据:

第一,因和果的名称是不同的。例如纱和衣服在名称上是不同的,没有人把衣服叫做纱线,也没有人叫纱线为衣服。

第二,因和果的概念是不同的。例如纱和衣服在概念上不是同一类的东西,没有人把纱线看作衣服,也无人把衣服看成纱线。

第三,因和果在结果上是不同的,一种因可以生出多种结果,例如纱可以织成布,也可拧成绳索。

第四,因和果在时间上是不同的。在序列上因先于果,因和果不能同时出现。

第五,因和果的形状是不同的。如衣服的形状不是纱线的形状。

第六,因和果在数量上是不同的。如衣服的数量是一,而纱线的数量却是很多。

第七,如因中有果,那么一个果应当只有一个因,而不应该有许多的因共同产生一个果,就象由千缕纱织造成一件衣服那样。再者如因中有果,也就不需要造作者去把因制造成果了,但是无论将纱织成布,还是将土做成瓶, 都还是需要制作者的。

从以上 7 件事中,应该知道因中无果。

胜论派承认因果概念是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也看到了结果是由原因结合而产生的,就象由纱织成布那样。但是原因和结果有着本质的差别。在原因未产生结果之前,结果并不存在于原因之中。这个结论与数论派的“因中有果”论恰好相反。两者都是受其本体论制约的。数论派从其“原初物质”从未显到显现的理论推导出果未产生前已存在于未显的因之中,因之所以能产生出果,是因为因中早已潜在着果。胜论也是从它的本体论出发,认为原子积聚成物。众多的因积聚产生果,果未产生之前,并不存在于某种因中。但是胜论派把事物的差异性看得绝对化了,它否认了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转化和统一的一面,从而将因和果在名称、形状、数量、观念等方面对立起来,把现象之间的简单并存或时间上或序列上的先后关系和现象之间因果必然性混淆不清,以至从时间上或序列上的差别推论出因中无果,在逻辑上不合理的。

胜论派世界观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它是一种宗教哲学,以研究解脱的途径为出发点,认为借助对 10 个范畴的理解就可以得到“真知”,实现解脱。

它也承认自在天和吠陀的权威,承认独立灵魂的存在,被认为是婆罗门 6 大正宗哲学派别之一。但是从它整个哲学体系来看。它主张地、水、火、风等等物质的客观存在,它的范畴论和原子论的基本内容是反宗教的无神论,它的灵魂说也基本上是物质的产物,因此胜论哲学的唯物主义倾向是鲜明的, 占主导地位的。胜论派宣称要解释传统信仰之法,引导解脱,实际却是严肃地讨论了本质上是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和本体论。正象本来打算走向喜玛拉雅山的人最后却走向了海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