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的哲学思想

陆贾(约公元前 240 年—前 170 年)是汉初著名的思想家。开始,他作为汉高祖刘邦的门下客,跟随高祖打天下,曾任太中大夫。他“名为有口辩士,居左右,常使诸侯”,为刘邦充当谋士和说客。陆贾的著作主要有《楚汉春秋》和《新语》二书。

据《史记》载,刘邦本来不喜欢儒士。陆贾时时在地面前称道《诗》、

《书》,刘邦很反感,骂道:“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则说: “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页赵氏(即秦)。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王,陛下安得而有之?”陆贾的一席话说得刘邦脸红起来。其实刘邦也在考虑得天下后如何长治久安的问题,他曾临风慨叹,“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陆贾提出“逆取、顺守”的思想,指出靠暴力可以得天下,但不可以靠暴力治天下,商汤、周武都是以武力“逆取”而以文治“顺守”,文武并用而天下大治的。反之,夫差、智伯、秦始皇则是专用暴力、刑罚,结果都迅速灭亡了。“秦鉴不远”,刘邦怎么能不考虑这个问题呢?于是他让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乃古成败之国”。于是陆贾作《新语》12 篇,“粗述存亡之征”,“每奏一篇, 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

《新语》的主要内容,就是按照刘邦的要求来总结秦亡汉兴以及历代兴亡成败的经验教训,为汉统治者提供治国方略。“逆取顺守”是他提出的一个著名的命题,含有辩证法的因素,是汉初政治的基本策略。上引司马迁《郦生陆贾列传》的那段话,就集中概括了《新语》的基本思想。正如明代弘治年间钱福在《新刊(新语)序》中谈到这段话时说的那样:“贾凡著 12 篇, 今其书不下数千言,而其要旨,不越迁数言。”陆贾《新语》集中到一点上就是阐明逆取而顺守的道理,指出要用“仁义”治国,反对滥用国家暴力, 而仁义治国的最高境界便是“无为”。陆贾主要是一位政治家,但在他的著作中包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为他的政治思想提供理论根据。

陆贾宇宙观是唯物主义的。他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由天地生成, 有了人,然后才有“道术”。他说:“天生万物,以地养之,圣人成之,功德参合,而道术生焉,跂行喘息,蜎飞蠕动之类,水生陆行,根着叶长之属, 为宁其心而安其性,盖天地相承,气感相应而成者也。”就是说,先有天地然后有物有人,这里的天地也就是自然。万物和人类都由天地之“气感相应”, 自然生成的。而天地万物和人类又是可以认识的,“在天者可见,在地者可量,在物者可纪,在人者可相。”“故知天者仰观天文,知地者俯察地理。”

人可以通过观察认识天地自然万物,也可以认识人类自身。这实际上涉及到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陆贾在讨论天人关系的问题时,继承了荀况“明天人之分”的学说,把天道和人道加以区别。他说:“尧舜不易日月而兴,桀纣不易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他进一步指明,“故世衰道亡,非天之所为也,乃国君者有所取之也。”这就是说,社会的治乱兴衰,不是什么天意,而是统治者的政治措施是否得当造成的。但是,陆贾又认为人事能影响天;天有时也可以向人间示以灾变、祯祥、生杀等等,他说:“恶政生于恶气,恶气生于灾异,⋯⋯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应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虫灾生于地。”《新语》的这些说法显然是不科学的,说明它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天的观念的影响。

陆贾从唯物主义的宇宙观出发,反对求长生不死的神的观念和宗教迷信。他以秦始皇等求仙失败为典型,指出相信神仙,乞求长生根本无济于事。他说,“苦身劳形入深山,求神仙”,“背天地之宝,求不死之道”,都是“非所通世防非者也”。他们“不学诗书,行仁义,尊先王之道”,“乃论不验之语,学不然之事”,“乘先王之法,异圣人之意,惑学者之心,移众人之忐。”因而这种“不验之语”、“不然之事”,都是不可听,更不可信的。真正要求道的人,应该象“汤武之君”、“伊吕之臣”那样,“因天时而刑罚,顺阴阳而运行,上瞻天文,下察人心,以寡服众,以弱制强”,“因是之道,寄之天地之间,岂非古之所谓得道者哉?”也就是说像汤武等古代圣贤那样行仁义、顺天时,才是真正的“得道”。

在社会历史观方面,陆贾认为:“制事者因其则,服药者因其良。书不必起仲尼之门,药不必出扁鹊之方。合之者著,可以为法,因世而权行。” 也就是说,做事要根据具体事物内部的规律性,只要符合实际情况就是正确的,不必拘泥于古人古制。他把历史分为“先圣”、“中圣”、“后圣”三个时期,但不崇古非今,提出政治措施应适应时代要求的观点。

在社会政治观上,陆贾强调“行仁义”和“无为”。他说:“守国者以仁坚固,佐君者以义不倾,君以仁治,君以义平。”仁义是治国安邦的根本, 不施仁义就丢弃了根本,就是亡国之徵。陆贾在这里坚持了先秦儒家仁政德治的观点。

陆贾社会政治理想的最高境界是“清静无为”,而实行“无为”政治就是“行仁义”的表现。陆贾认为“夫道莫大于无为”。他举了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论证这一观点。正面的例子,如: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周公则是“师旅不设,刑格法悬”,天下大治。反之,“秦始皇帝设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结果却是“事愈烦,天下愈乱。法愈滋,而奸愈炽,兵马益设而敌人愈多”。陆贾的结论是:“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

(以上引文见《新语·无为》)陆贾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说明,所谓“无为”,就是不要“举措暴众”,不要用刑太极。要通过劝善,教化, 使“民不罚而畏罪,不赏而欢悦”,上下相安,清静无为。他在《至德》篇中描绘了这样一幅理想社会的蓝图:“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无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邮驿无夜行之卒,乡闾无夜召之征。犬不夜吠,鸡不夜鸣。

老者息于堂,丁壮者耕耘于田;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这就是陆贾无为政治的理想境界。其基本精神就是贵清静,不要对人民作过多干涉, 使民安居乐业,休养生息。

陆贾的学说揉儒家的“仁义”与道家的“无为”为一体,兼综儒道,适应了汉初的社会情况,为汉初实行黄老政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对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制定产生了很大影响,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恢复,起了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