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的先验认识论

奥古斯丁在其哲学中,既论证上帝,也讨论人。他给人留有一定的位置, 对人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不过,他论证人的目的也是为了上帝,使人归属上帝。

首先,奥古斯丁采用他一贯使用的内心思辨方法证明了人的存在。他的主要理论根据是,主体存在的确切性以思维存在的确切性为基础。在《独语录》中,他这样写道:“你这个想认识你自己的人,你知道你存在么?我知道。你知道我自己从哪里来的么?我不知道。你觉得自己是单一的呢还是复合的呢?我不知道。你知道自己在运动么?我不知道。你知道自己在思维么? 我知道。所以,你在思维是千真万确的么?千真万确。”①奥古斯丁强调了思维的首要性和确切性,以人的自我思维来肯定了人的存在。

此外,他进一步用人的思维可能产生的错误来证明人这个主体的存在。他在《论自由意志》中说:“你自己存在么?也许你怕回答错误。其实,如果你不存在,决不会有什么错误⋯⋯由此可见,你的存在是明显不过的。”① 在其他的著作中,他也多次复述这个论断,进而提出“如果我错误,则我存在。”初看起来,奥古斯丁这种论证对人的主体作了充分的肯定,但实际上他是撇开人的理性,借助“超自然之光”的神秘思维,证明人和上帝连在一起的本体论存在。

奥古斯丁认为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创造物,他能够认识抽象的东西,掌握真正的知识。那么理性认识是怎样进行的呢?奥古斯丁认为这纯粹是人内心的自我思维的精神活动,主要依靠“超自然之光”的光照独立进行。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的认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实践也不是认识的来源,具体的认识过程也无必要。因为抽象的概念早已隐藏在人们的心中,人们的知识是先天具有的。为了获得知识,只须抛弃一切物质的、感情的东西,从经验的世界中摆脱出来,接受“超自然之光”(即上帝的神圣光照)的照明,

① 奥古斯丁:《独语录》,Ⅱ,1,1。

① 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Ⅱ,3,7。

进行自我思维就可以发现。换言之,人们之所以有真正的知识,就是对自己内心早已存在的概念的认识。在他的心目中,概念既与物质世界无关,也不是人们思维的产物,它纯粹是先验的独立的精神实体。奥古斯丁如此强调概念的先验性,目的在于把上帝作为人类知识的最终根据,这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本末倒置。在论述人的判断时,奥古斯丁说人的感觉及其所感知的事物都是偶然的、暂时的或可变的,它们既不是人类思维的对象,更不能作为正确判断的根据。理性认识从来不依靠比它低一级的感性认识,何况进行更深入的判断。那么,“我如何对变化不定的事物作出全面而正确的评价”, 其根据是什么,其实,不难发现,“人们在下判断时,是遵循着人们所共同认识的内在真理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变化无常的思想之上,自有永恒不变的真理”可遵循①。这真理不是别的,就是上帝,上帝才是判断一切的根据。

奥古斯丁把上帝作为认识的唯一来源和判断的唯一准则,显然不是科学的认识论,但也并非他个人的独出心裁。实际上他不过是承袭了柏拉图学派的衣钵。柏拉图的理念论和回忆论抹煞人在实践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推崇灵魂和超自然之光,把概念和真理说成是先天的独立精神存在,由人们内心神秘地去直观和把握。这也正是奥古斯丁的基本思想。就此而言,他同柏拉图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奥古斯丁出于基督教的需要,巧妙地把柏拉图的观念世界转化为上帝,把一切知识归结为上帝,由上帝来说明一切。他把神学完全渗透在哲学之中,使哲学为神学辨护。可以说,奥古斯丁的哲学理论是在柏拉图唯心主义先验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宗教唯心主义哲学的先验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