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雄的辩证法思想和对形而上学的批判

扬雄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周易》中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体,以阴阳对立为基础的矛盾普遍存在,正是这种对立面的依存和交错,推动着事物的产生与发展。如他说的“玄者,摛措阴阳而发气, 一判一台,天地备矣;⋯⋯一生一死,性命莹矣”。“立天之经曰阴与阳, 形地之纬曰纵与横,表人之行曰晦与明”(《玄莹》。这与《老子》、《周易》中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

扬雄强调物极必反,认为对立双方不是固定不变的,当发展到一定限度时就要向自身的反面转化。“极寒生热,极热生寒,信道致诎,诎道致信”。扬雄强调“极”是转化的条件,“阳不极则阴不萌,阴不极则阳不芽”(《太玄摛》)这是对《老子》、《周易》辩证法思想的发展。

扬雄认为事物的存在是一个过程。他用“罔直蒙酋冥”来描述事物从生到灭,从无形到有形,到消逝的过程。“罔”是“未有形”之时,但已包含形成个体的因素或元气。“直”是个体已成雏型,但形态不确立,不成熟, “蒙”是事物“修长”之时,“酋”是事物“成象”之时,个体成熟,结出果实。“冥”是事物毁灭之时,个体分化,“复于无形”。任何事物都是这样一个“出冥入冥”的发展过程,也就是由萌芽,生长、成熟到消亡的过程。

扬雄还分析了事物因循革化的发展规律。指出:“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 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这里所说的因和循,就是继承;革和化就是改新,他所论述的是继承与改革的辩证关系。事物的发展有继承传统的连续性的一面,又有改革创新变通性的一面,因循是合乎规律,革化是合乎时宜。因循与革化结合起来,才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否则, 没有继承事物不能凭空而生;没有改新,新事不能代替旧事物,事物的发展便不能成立。扬雄还进一步论述了因循必须遵守基本原则,革化必须审时度势,认为这是国家成败的“矩范”。扬雄的这些论述贯彻了辩证法的思想, 既讲继承传统,又不泥古不化,并把它提到历史发展规律的高度,有明显的进步意义。同时也是对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尖锐批判。

扬雄还对:“五百岁而圣人出”的形而上学观点进行了驳斥。他指出: “尧舜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处。汤孔于数百岁而生。因往以推来,虽千一不可知也。”意思是说,历史上尧舜禹君臣相继,文王武王周公父子相序,他们几乎同时,都是圣人。而商汤到孔子则相隔千年。因此,机械地讲五百年出一个圣人的说法是荒谬的。

当然,扬雄的辩证法并不彻底。他的发展观没有跳出循环论的圈子,而是“一判一合”,“一生一死”,“出冥入冥”的循环往复。扬雄也没有摆脱阳尊阴卑论的影响。特别是在涉及到封建宗法制度的问题时更认为天地不可易位,上下尊卑等级也不可转化。另外,他企图用数字来说明宇宙万物的变化,也暴露了其理论思维形式化的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