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对享受个人礼炮待遇的军政要员是如何区别对待的?
美国海军规定:享受个人礼炮待遇的军政要员,有些在抵达和离开时各享受一次,如总统、前任总统或新当选尚未就职的总统、作为总统特殊外交使者的国务聊、国防部长和副部长及部长助理、海军部长和副部长及部长助理、空军部长和副部长及部长助理、国防研究与工程署署长、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陆军参谋长、海军作战部长、空军参谋长、陆战队司令、上将、海军上将等;有些只在离开时享受一次,如副总统、白宫发言人、美国州长、美国法院院长、大使、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国务卿、财政部长、邮政局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业部长、劳动部长、教卫部长、运输部长、国会议员和中将(含)以下军官。另外,在鸣放次数上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