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军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是多少?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海军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是:海军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 排级职务为 30 岁,连级职务为 35 岁,营级职务为 40 岁,团级职务为 45 岁,

师级职务为 50 岁,军级职务为 55 岁,大军区级职务为 65 岁。在海军舰艇上

服役的营级和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45 岁和 50 岁。海军作战部队的师级和军级职务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 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 5 岁。海军机

关的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 45 岁,少数工作需要的,可延长 3

岁;师级和军级职务的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55 岁和 60 岁。海军专

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 43 岁,中级专业技

术职务为 48 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 60 岁。担任海军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 5 岁。

海军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是指军官担任某个职务所不能超过的年龄, 到了这个年龄,职务不能晋升,就应调整到按规定任职年龄较高的其他部门服役或退出现役。军官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出现役作退休安置。军官服现役满 30 年以上或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 30 年

以上,或者年满 50 周岁以上,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退出现役后可以作退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