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四岛争端是怎么回事?

“北方四岛”系指日本北海道东北的择捉、国后、齿舞和色丹。陆地面积约为 4994 平方公里。岛上港湾条件良好,周围海域渔业资源丰富。18 世纪中叶,日俄两国开始为千岛群岛的归属进行激烈的争夺。

1855 年 2 月 7 日,双方终于坐下来签订了《日俄友好条约》,在千岛群岛的择捉和得抚岛之间划定了边界。根据该条约,上述四岛正式划入日本版图。1875 年,俄日又签订条约规定,库页岛全部归俄国,而千岛群岛全部属日本,再次确认日本对北方四岛的主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苏联根据

《雅尔塔协定》,出兵占领了包括国后和择捉岛在内的整个千岛群岛,并乘机将日本北海道的色丹和齿舞岛也据为己有。1946 年 2 月,苏联单方面宣布将千岛群岛、南库页岛及齿舞、色丹两岛并入苏联版图。日本朝野随即表示不予承认。美国政府碍于已故总统罗斯福在《雅尔塔协定》中对苏联所作的承诺,同时为了便于自己长期占领流球和小笠原群岛,对日本北方领土问题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既要日本放弃于岛群岛的主权,又不明定群岛的归属。到 1956 年 10 月,前苏联的态度才有所松动,在日苏两国结束战争状况并恢复邦交的《联合宣言》中,表示同意待两国缔结和平条约后“把齿舞群岛和色丹岛移交日本国”。但 1960 年 1 月,当《新日美安全条约》签订后, 前苏联政府态度又有了新的变化,它声明“只有从日本领土上撤走全部外国军队和签订和约”,才能交还齿舞和色丹诸岛。此后,前苏联的态度日趋强硬,最后甚至否认日苏两国存在领土争端问题。战后 40 多年来,日本国内要求归还北方四岛问题成为日苏两国进一步发展关系的严重障碍。两国虽已建交,但和平条约一直未签订。前苏联坚持缔结和约再谈北方领土问题,而日本政府则认为归还日本固有的领土——北方四岛——是缔结和约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