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军教育与训练世界海军部队训练体制大致可分为几类?

海军部队海上战斗力的产生与提高主要是靠平时正规、系统、严格的训练。为了便于对部队的训练实施领导和管理,各国海军从自己的实际出发, 选择了不同的训练体制。这些体制虽然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作战与训练一分为二的体制,另一类是作战和训练合二为一的体制。

实行作战体制与训练体制一分为二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法国等。通常将舰艇开到训练基地、训练中心或以训练为主的舰队进行训练。如英国海军规定:凡新造、改装出厂和修理停训时间较长的水面舰艇,都要到波特兰训练基地接受两周的“海上作战安全”和 7 周的“海上作战基础”训练,

考核合格后方可编入战斗序列。在航舰艇每年也要进基地进行 3—4 周的短期复训。基地在指挥关系上受舰队司令部领导,在行政建制上受海军司令部领导,每年可完成 90 艘舰艇的训练。英国海军潜艇在建造或改装以后也要进潜

艇基地训练,其中包括 8 周的航行训练准备和 17 周的作战准备训练。美国海军的做法是:舰艇服役后都要先到第二或第三舰队所属的舰种司令部进行日常训练(单舰训练)。训练合格后,再派往第六或第七舰队执行作战任务和参加合同演习。

采用作战和训练合一体制的国家,主要有前苏联、日本、中国等。通常是在本单位专门安排时间,分阶段分科目进行训练。如前苏联海军每年训练分为两个训练期,其中第一训练期(当年 12 月到第二年 4 月)主要进行基础科目训练。第二训练期(5 月至 11 月)主要进行使命科目和合同战术训练。前苏联海军强调,单舰科目训练结束时,必须按标准严格考核。考核分为两部分:在基地内主要考核舰长和舰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海上则实际检查舰长的组织指挥能力和舰员的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