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舰行使登临权时应遵循什么程序? 军舰行使登临权时应首先命令可疑船只停止行驶接受检查;如该船拒不停驶,军舰可视情况鸣枪开炮以示警告;可疑船只停驶后,军舰应派一军官率领必要的随从人员乘小艇登上该船检查;主要检查国籍证书、通行证书、船员名册、乘客名册、航海日志、货物清单、货物提单、船舶属具目录等; 如检查船舶各种证件后仍有嫌疑,可进行搜索检查,有目的的重点搜查有关舱室,应令船长或其代理人在场,并让其协助打开锁闭的橱柜。搜查时,不应损坏船上设备和货物,并注意在该船航海日志上作出临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