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调查法
实践证明,《法律常识》中的有些知识概念,单靠课堂教学是不能使学生透彻地理解的,需要延伸到社会,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具体做法是:① 分散进行。由老师布置调查内容,学生根据调查要求,利用节假日、饭后睡前等时间走向社会,或到自己父母那里进行调查了解。②集中进行。由教师带着学生,到教改所进行集体调查。例如在教到“违法”与“犯罪”这两课时,为帮助学生弄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我选择适当案例,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体调查。这样做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从“死记硬背”中解脱出来,既加深了理解,又发展了智力,培养了能力,收到了“小课堂”不可能收到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