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觊觎的铁路权利法案
犹大一行到达华盛顿后,巴金租到一间众议院的房子,安负责展示模型, 犹大则帮助巴金完成了下列法案,这是一个人人觊觎的铁路权利法案,它包括以下内容:“1.从密苏里河到加州东边的州境建一条铁路(联合太平洋铁路),2.政府以 3 年时间购买该铁路公司发行的债券当作补助贷款。3.在不
超过铁路公司取得的路线、附属物等财产之评估额内,该公司可以发行 5000
万美元的债券。4.建设工程于 10 年内完成。5.铁路公司可以免费取得路线
通行权及路两侧 400 英尺(约 122 米)的车站、供水处、调车场等必需的公
有地。6.铁路两侧公有地 20 英里(约 32 公里)让给铁路公司。公司可以出售这些土地,以确保铁路建设资金来源。7.铁路公司可获得每英里的邮件运输费。”这个铁路权利法案还规定:沿铁路线的每站各有相当于 500 万坪的
公有地,路两侧 32 公里的公有地也可以分让,加上从密苏里河至加州约 3200
公里的距离,如果把这一切换算成邮件运费的话,那么铁路公司每年就有 120
万美元的收益。无怪乎那么多人对这个铁路权利法案垂涎 3 尺了。
这个法案的内容一确立下来,犹大就告诉巴金,要他尽快地把这些内容迭交给加州州议会,于是他们拍了一封电报给加州议会。加州议会接到犹大和巴金的电报之后,马上展开了讨论,议会认为这项所谓已金法案是以联合太平洋铁路建设为对象的计划原案,虽然该法案中的计划只是到加州东边的州境,但是如果该法案能够在联邦议会上得以通过,那么加州特别议会决议的“中央太平洋铁路计划”’当然也会有同等的待遇,所以加州议会对此法案一致同意,并在支持巴金法案的同意书上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