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学基本著作和新学学派

王安石的新学,一般指的是诗、书、周礼义和字说。宋元学案,文公王临川先生安石条说:

“初,先生提举修撰经义,训释诗、书、周官。既成,颁之学官, 天下号曰新义。晚岁为字说二十四卷,学者争传习之。且以经试于有司, 必宗其说;少异,辄不中程。”

把诗、书、周礼义和字说作为新学的基本著作,是从颁于学官来看的。王安石本身对这四部书有特殊评价。而反对新学的人,对这四部书攻击得特别凶。但是,王安石新学,决不能局限于这四部书,如老子注,如洪范传,所阐发的世界观和政治学说的地方很关重要,也应列为新学的基本著作。其他,新学著作还有不少,必须予以适当注意。

王安石对三经义和字说的评价,具见于他所撰的这些书的序文和他进这些书的奏表里。

三经义的次序,是(一)诗义,(二)书义,(三)周礼义。但是从跟新法的关系说,周礼义最重要。周礼义是新法的理论根据,由王安石亲自训释。序文说:“士弊于俗学久矣,圣上闵焉,以经术造之,乃集儒臣,训释厥旨,将播之学校。而臣某实董周官。”蔡修铁围山丛谈载秘府所藏周官义手稿,字迹如“斜风细雨”,肯定是安石的手笔。

周礼义,二十二卷,全书凡十余万言。序文首先指出周官这部书的价值, 说道:

“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之书。盖其因习以祟之,庚续以终之,至于后世,无以复加。则岂特文武周公之力哉。犹四时之运,阴阳积而成寒暑,非一日也。”(文集卷八四)

这里,主要说明三点:(一)周官反映了周代的“政事”,是一部完备的典制。(二)周官所载的政事,是“道”在政事上的反映。贵贱有位,后先有序,多寡有数,迟数有时,就是“道之在政事”的反映。这里的道,是指客观规律。因此,其文既有见于载籍,其法也可施行于后世。(三)周官不是一二个人在短时期内写成的,有政治施为上的长期赓继和积累,如“阴阳积而成寒暑”的自然发展,才最后形成。

这里,应该指出,除开其中复古的偏见,还包括了道在器中的进步思想。周礼义序接着说明为什么要训释周官,凭什么训释周官。序文说:

“自周之衰,以至于今,历岁千数百矣,太平之遗迹,扫荡几尽。学者所见,无复全经。于是时也,乃欲训而发之,臣诚不自揆,然知其难也。以训而发之之为难,则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复之之为难。然窃观圣上致法就功,取成于心,训迪在位,有冯有翼,亹亹乎六乡六服承德之世矣。以所观乎今,考所学乎古,所谓见而知之者,臣诚不自揆, 妄以为庶几焉。故遂冒昧自竭,而忘其材之弗及也。”

这里,说明两点:(一)周衰以后,千几百年以来,周官所反映的政事,所谓“太平之遗迹”,已经“扫荡几尽”,连同周官本身也已不再是当时完整的“全经”。(二)训释周官是难事,政事上追而复之,更是难事。但是,

新法是根据周官的,即所谓“致法就功,取成于心,训迪在位,有冯有翼, 亹亹乎六乡六服承德之世。”因此,从新法的推行情况来看,“以所观乎今, 考所学乎古”,则“见而知之”的,正好作为周官今日翻板的注脚。古之周官,为今日新法所从出;今日新法,更足证古之周官的实际。这样,就大胆地进行训释了。说明了这一关系,就揭露了王安石全部新法的根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一上,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于周礼义也指出这一点,尽管带着诬蔑的语气:

“介甫以其书理财居半,爱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著经义,务塞异议者之口。”(郡斋读书志)

“新法误国,于此可推其原矣。”(直斋书录解题)

周礼义,已佚。清人从永乐大典辑出佚文若干,分为十六卷,亡其地官夏官两部分,钱仪吉补辑了一些。卷末附郑宗颜考工记注。

诗义,二十卷。诗义序说:此书由“王雱训其辞”,“臣某等训其义”, “书成以赐太学,布之天下”,“又使臣某为之序”。训其义的“臣某等”, 指的疑为吕升卿等,论改诗义札子(文集卷四三)中说:“检讨吕升卿所解诗义,依旧本颁行,”可证。但是这部书实则主要还是王安石王雱父子训释的。论改诗义札子说明了这一情况:“臣子雱奉圣旨撰进经义,臣以当备圣览,故一一经臣手,乃敢奏御。”后来,设官置局,有所改定,因为王安石觉得“文辞义理,当与人共,故不敢专守己见为是。”但是改定颁行之后, 学者颇谓所改未安,王安石因此又把经局改定诸篇,提出与旧本不同处,请神宗裁定。

诗义序说道:

“诗,上通乎道德,下止乎礼义。放其言之文,君子以兴焉。循其道之序,圣人以成焉。然以孔子之门人,赐也商也,有得于一言,则孔子悦而进之。盖其说之难明也如此。则自周衰以迄于今,泯泯纷纷,岂不宜哉!”(文集卷八四)

这里,主要说明:(一)诗经在政治上的价值,是通道德,止礼义,君子以兴,圣人以成。(二)诗经难训释,孔子的门人当时已只能间或“有得于一言”,后代更加泯泯纷纷,不易董理清楚。

诗义序接着评述诗义本身的价值,道: “臣等所闻,如爝火焉,岂足以庚日月之余光,姑承明制代匮而

已。⋯⋯盖将有来者焉,追琢其章,缵圣志而成之也。臣衰且老矣,尚庶几及见之。”

这里,主要说明,诗义的训释还不够满意,可能有较满意的著作在不久的将来出现。

王安石认为“诗、礼足以相解”。答吴孝宗书说:“乃如某之学,则诗、礼足以相解,以其理同故也。”(文集卷七四)所谓“诗、礼足以相解”, 就是诗的理通于周官的理,周官的理通于诗的理,可以互为发明,互为解释。这是王安石新学思想里的一个重要论点。

诗义今佚。吕氏家塾读诗记、李樗黄櫄毛诗集解、刘瑾诗传通释等书中, 引有诗义若干条,当另辑佚出版。

书义,十三卷。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说:“王雱董是经”,“雱主是经”。据书义序指出,书义主要是安石的经说,而出于王雱的撰述。书义序说道:

“熙宁二年,臣某以尚书入侍,遂与政,而子雱实嗣讲事。有旨, 为之说以献。八年,下其说太学,班焉。惟虞夏商周之遗文,更秦而几亡,遭汉而仅存,赖学士大夫诵说,以故不泯。而世主莫或知其可用。天纵皇帝大知,实始操之以验物,考之以决事;又命训其义,兼明天下后世。而臣父子以区区所闻,承乏与荣焉。然言之渊懿而释以浅陋,命之重大而承以轻眇,兹荣也,祗所以为愧与!”

这里,主要说明:(一)王安石侍讲尚书,王雱继续侍讲,后来就应旨用这种经说写成书义,颁之学官。(二)尚书可以用于政治,神宗也曾经“操之以验物,考之以决事”。

书义今佚。我们从黄伦撰的尚书精义中辑出佚文若干条。郡斋读书志王令论语条,谓王令“解尧曰篇云,四海不困穷,则天禄不永终矣。王安石书新义取之。”可以略窥旨趣。

字说,二十四卷。蔡卞说王安石晚年闲居金陵,以天地万物之理著为此书,与易相表理。王安石对文字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文字出于自然,文字的位、形、声、义,都出于自然。“物生而有情,情发而为声, 声以类合,皆足相知。人声为言,述以为字。字虽人之所制,本实出于自然。⋯⋯ 故上下、内外、初终、前后、中偏、左右,自然之位也,衡邪、曲直、耦重、交析、反缺、倒仄,自然之形也;发敛、呼吸、抑扬、合散、虚实、清浊, 自然之声也;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二)正因为出于自然, 所以虽然殊方异言,但经过翻译,义可以相通。正因为出于自然,所以虽然时间推移,名物不同,文字有了改变,但是从源流来看,还可以看出共同的特点。(三)先王重视文字工作,“立学以教之,设官以达之,置使以喻之。” 目的在于“禁诛乱名”,在于“同道德之归,一名法之守”。先王“三岁一同”文字,同文字的目的,据说在于“一道德”。(四)安石著字说的目的, 就在从文字的语义学,以正概念的涵义。统一了字义,就统一了对文字的解释,就可以廓清并防止经学传注的淆乱纷歧,具有通经的基本作用。学习文字,是掌握经义的第一步工作,具有“同道德之归,一名法之守”的意义。王安石认为教学必自文字始,也就是通了文字才能通经义,从这一意义来看, 字说是与三经义相辅而行的。而反对派的攻击字说,与攻击三经义同样激烈, 也有其政治上的原因。应该指出,这种从客观自然而说明文字形成的观点, 比过去儒家说的圣人造字的随意创造论就高明得多了。

王安石的新学著作,除三经义和字说外,尚有下列各种:

(一)易义,二十卷。绍圣后,行于场屋,今佚。

(二)洪范传,一卷。王安石以刘向、董仲舒、伏生明灾异为蔽,别著此传。大意是反对唯心主义者的传统的天人相应说,说明自然界虽有变异, 但并不足畏。这篇有关摈斥宗教的议论,今存文集中。

(三)论语解,十卷。绍圣后,行于场屋。今佚。

(四)孟子解,十四卷。崇、观间,举子宗之。今佚。

(五)老子注,二卷。安石解“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皆于“有”、“无”字下断句,与先儒不同。今佚。我们从道藏彭耜纂集道德真经集注十八卷本中辑出佚文一百多条,其中唯物主义的观点,是前人所不知道的。

(六)王氏杂说(淮南杂说),十卷,今佚。我们颇疑文集卷六十五至七十诸卷,即淮南杂说。

(七)临川先生文集,一百卷,今存。(八)锺山日录,二十卷,或曰八十卷。今佚。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保留不少条。

此外,尚有楞严经解十卷,左氏解一卷,孝经解一卷,礼记要义二卷, 群经新说十二卷。除楞严经解外,其余疑非王氏之作,或出辑缀,或出依托, 书多不存。

王安石新学的传播,分先后两个时期。

在先,王安石的淮南杂说、洪范传等书初出,引动学者的向慕。陆佃说: “淮之南,学士大夫宗安定先生之学,予独疑焉。及得荆公淮南杂说与其洪范传,心独谓然。于是愿埽临川先生之门。”蔡卞说:“准南杂说初出,见者疑为孟子。”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治平末年,王安石知江宁,同时讲学, 有一部分学者从之游。这是新学传播的前一时期。陆佃就是这一时期从王安石学的。

王安石执政以后,设局修撰经义,许多学者参加了经义的撰述,因而扩大了新学的影响。有些学者,根据安石的学说,另外撰述了单独的著作,对新学加以阐明和发挥。新学的著作量增大了。王安石罢相以后,居金陵,撰字说,也有一部分学者从之游。这是新学传播的后一时期。

新学学派的师友承传,现在大都难于考见。宋元学案荆公新学略所列诸人,不完全都是荆公师友,有的后来跟荆公学术思想完全异趣,如郑侠。兹将传王安石新学,有著述可考见者,列下:

(一)王雱:有老子注,见道藏本四家注,今存。三经义中之诗义和尚书义,已佚。尔雅义,今佚。

论语口义十卷,今佚。孟子注十四卷,今佚。

庄子注,今存。(二)蔡卞:毛诗名物解二十卷,今存。尚书解,今佚。

(三)陆佃:尔雅新义二十卷,今存。

埤雅二十卷,今存。礼记解,今佚。

诗讲义,今佚。

春秋后传二十卷,今佚。老子注二卷,今佚。

鶡冠子解三卷,今存。陶山集十四卷,今存。

(四)陈祥道:论语解十卷,全祖望曾序之,今存。礼书一百五十卷,今存。

(五)龚原:易传十卷,今存。

春秋解,今佚。论语解、孟子解,今佚。

(六)耿南仲:周易新讲义十卷,今存。

(七)郑宗颜:考工记注一卷,今存。

(八)许允成:孟子新义十四卷,今佚。

(九)刘仲平:老子注二卷,今佚。

(十)王昭禹:周礼详解四十卷,今存。

(十一)唐耜:字说解一百二十卷,今佚。

(十二)林之奇:尚书全解四十卷,今存。

周礼讲义四十九卷,今佚。拙斋文集二十卷,今存。

(十三)方悫:礼记解二十卷,今佚。

(十四)马晞孟:礼记解七十卷,今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