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刘知几史论的历史价值及其理性主义
史通有一大部分是评论历史著作的,刘知几往往因评论历史著作而涉及史事,或就某些史事来评定某一史书价值的高下。在这里,刘知几常以不少的笔墨去揭发或讽刺统治阶级内部不可告人的矛盾和黑暗。
刘知几的时代,特别是在他二十岁成进士以后(唐高宗永隆元年,公元六八○年)到他五十岁写成史通时(中宗景龙四年,公元七一○年)的三十年间,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倾轧得很厉害的时代。首先,突出地表现出来的是宫廷政变的连续出现。武后于永隆元年废太子贤为庶人,已是准备宫廷政变的信号。嗣圣元年(公元六八四年)废中宗为庐陵王,武后大权独揽。天授元年(公元六九○年),武后自称皇帝,改唐为周。神龙元年(公元七
○五年),张柬之等迫武后让位,拥中宗复位。神龙三年,太子重俊发兵攻宫城,兵败身死。景龙四年,安乐公主毒杀中宗,韦后临朝。临淄王隆基起兵,杀韦后,立睿宗。这三十年间,经过四五次宫廷政变,其中有一次是改换了朝代的,有一次是恢复了朝代的,有一次是想改换朝代而没有成功的。和宫廷政变密切联系的,是李唐皇室集团和武后集团的不断的战争。从
徐敬业的起兵扬州,中经琅邪王冲的起兵博州、越王贞的起兵豫州,以至武后让位以前,反武斗争都是失败的。武后集团除了在军事上打击反对派外, 还用严刑峻法对付唐家宗亲和大臣。天授年间,唐宗室被杀略尽,幼弱之存者也被流放岭南。徐敬业的党与、唐诸王的亲戚僚属以及不能逢迎武后意旨的唐家旧臣,多被大批地杀戮。武后退位后,武后心腹如武三思等照旧得势, 恢复唐室的功臣张柬之等都遭到了流放,并且有人受到杀害。
宫廷政变和李、武两集团的斗争,是有它的社会基础的。唐宗室和旧臣的失败,意味着庶族的抬头。这一方面表现为“告密者往往得五品”,又一方面表现为“存抚使所举人,无问贤愚,悉加擢用”。当时有谚语说:“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欋(四齿耙)推侍御史,碗脱校书郎”(通鉴卷二
○五)。谚语说明官职之滥,同时也说明统治集团内部新陈代谢之快。以庶族代替唐室勋宦和大族,这是当时武后措施中的必然趋势。不管她出身怎样, 也不管她是否当初真愿意这样作,但她既然要夺取政权,就心须走这一条路。但这并不能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残酷斗争而辩解,毋宁说残酷和恶毒是封建统治阶级共有的本质。武后为了自己的政权,不只对唐宗室和旧族残酷,对她一手提拔起来的人也是一样。她豢养索元礼周兴来俊臣等酷吏, 多方罗织,以酷刑逼供,以致“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与家人诀曰:‘未知复相见否?’”甚至“每除一官,户婢窃相谓曰:‘鬼朴又来矣’。不旬月,辄遭掩捕、族诛。”侍御史周矩曾为此上疏说:“今满朝侧息不安,皆以为陛下朝与之密,夕与之仇,不可保也。”(以上见通鉴卷二○四至二○五)很显然,死在武后统治下的,不只是唐室旧臣,并且有大批的新贵,多是以不必有的罪名致死的。
刘知几在登仕数年以后,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就有了一定的认识。新唐书本传说:“时吏横酷,淫及善人;公卿被诛死者踵相及。子玄(知几) 悼士无良而甘于祸,作思慎赋以剌时。”思慎赋收在文苑英华卷九十二,这篇赋是值得注意的,这与其说是刘知几在“悼士无良而甘于祸”,不如说是他对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残酷斗争普遍性的揭发。赋的序文说得清楚:
“历观自古以迄于今,其有才位见称,功名取贵,非命者众,克全者寡。大则覆宗绝祀,堙没无遣,小则系狱下室,仅而获免。速者败不旋踵,宽者忧在子孙:至若保今(令)名以没齿,传贻厥于后胤,求之历代,得十一于千百。”
这几乎是说:统治阶级内部的倾轧迫害已是通例,能保全始终的人倒成为例外了。为什么呢?刘知几回答说:
“地居流俗之境,身当名利之路,皆物之相物,我之自我。当仁不让,思倍万以孤标;唯利是视,愿半千而秀出。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官大于国,主必恶之。”
如本卷序论所述,在封建制社会,统治者人人只顾自己的地位,只要求自己的特权,却挡住了别人往上爬的路子,这就惹起别人对特权的眼红,就必然要有特权对特权的残杀的危险发生了。刘知几当然还不会懂得有关阶级本能的科学真理,但他对封建地主阶级自相倾轧的原因的说明,是接近于真理的。而且这和一味向劳动人民吹胡子瞪眼睛、一个劲儿往地主阶级脸上搽粉的人也是有区别的。在赋的正文中,刘知几更缕述各种人物在出头露面之后,接着而来的是各种不同的下场。才智之士是“赵国从而苏裂,齐城下而郦烹,吹律诛于西汉,献宝刖于南荆,遂怀沙于楚塞,因说难于秦廷,李仕登朝而就戮,稽道超代而逢刑”,这是因为“苟才智之为患,虽语嘿而同倾”。名将谋臣是“蜀既平而艾槛,吴已霸而胥溺,黜淮阴以毙韩,迁杜邮而死白”,这是因为“彼功成而不退,俄宠谢而招隙”。还有一些嬖幸之人,“吮痈求爱,舐痔逢怜,朝承恩而袖断;夜托梦而衣穿”,这也有一种下场,是“一朝失据,万古凄然”。思慎赋所描写的封建地主阶级内部的倾轧,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刘知几指出这一死结,是具有时代党醒意识的。但他却想躲开这种矛盾,避免这一死结套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是由于他还不敢进一步走上“异端”式的斗争的原故。他在史馆中的地位就说明他也是这死结中的人物,死结固然还没有把他扼死,但同时他也不敢对死结作更进一步的斗争。按照刘知几的看法,统治阶级内部的残酷斗争的普遍性,即使在所谓二
帝三王的盛世也是存在的。他把尧、舜的禅让的旧说看作是对丑恶史事的美化。他说: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氏注曰:‘尧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 ‘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以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 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心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史通卷一三疑古)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汩罗,在汉则邑称零桂,地总百越,山连五岭,人风婐划,地气歊瘴,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况以万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国?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舍兹宝位,如释重负,何得以垂殁之年,更践不毛之地?兼复二妃不从,怨旷生离, 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者乎?历观自古人君废逐,
若夏桀放于南巢、赵嘉迁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斯则陟方之死,其殆天命之志乎?”(同上)
这是说,尧禅位于舜是不可信的,舜篡夺帝位倒是可信的;舜禅位于禹是不可信的,舜的遭受放逐倒是可信的。
关于益与启的关系,孟子万章上曾说:“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史记夏本纪也同此说。刘知几相信汲冡书的说法,认为益启争夺帝位,益为启所杀。他说: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案舜之放尧,无事别说,足验其情。⋯⋯夫唯益与伊尹见戮,并于正书犹无其证,推而论之,如启之诛益,仍可覆也。何者?舜废尧而立丹朱, 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机权,势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 其事不成,自贻伊咎。艰夫近古篡夺,桓(桓玄)独不全,马(司马, 晋)仍反正。若启之诛益,亦由(犹)晋之杀玄乎?若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祸者乎?”
(同上)
对于商、周得国,刘知几也不同意传袭的看法。他说: “汤誓云:‘汤伐桀,战于鸣条。’又云:‘汤放桀于南巢,唯有
惭德。’而周书殷祝篇称,桀让汤王位云云,此则有异于尚书。如周书之所说,岂非汤既胜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让,归王于己,盖欲比迹尧舜,袭其高名者乎?又案墨子云:‘汤以天子让务光,而使人说曰:汤欲加恶名于汝。务光遂投清冷之泉而死;汤乃即位无疑。’然则汤之饰让,伪迹甚多。考墨家所言,雅与周书相会。”
“论语曰:‘大矣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案尚书序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夫姬氏爵乃诸侯,而辄行征伐,结怨王室,殊无愧畏,此则春秋荆蛮之灭诸姬、论语季氏之伐颛臾也。又案某书曰:朱雀云云、文王受命称王云云。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僭号而陵天子也。然则戡黎灭崇,自同王者,服事之道,理不如斯。亦犹近者魏司马文王害权臣,黜少帝,坐加九锡,行驾六马,及其殁也,而荀勖犹猬之人臣以终。盖姬之事殷,当比马之臣魏。必称周德之大者不亦虚为其说乎?”(同上)
这是说,商之代夏和周之代殷,都是以臣欺君的奸诈行为,汤的推让只是“饰让”,“周德”也只是“虚说”。
对于太伯让国和周公诛放管蔡,刘知几也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说: “论语曰:‘太伯可谓至德也已,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案吕氏春秋所载云云,斯则太王钟爱厥孙,将立其父。太伯年居长嫡, 地实妨贤,向若强颜苟视,怀疑不去,大则类卫伋之诛,小则同楚建之逐,虽欲勿让,君亲其立诸?且太王之殂,太伯来赴,季历承考遗命, 推让厥昆,太伯以形质已残,有辞获免。原夫毁兹玉体,从彼被发者, 本以外绝嫌疑,内释猜忌,譬雄鸡自断其尾,用获免于人牺者焉。又案春秋晋士䜨见申生之将废也,曰:‘为吴太伯,犹有令名。’斯则太伯申生,事如一体,直以出处有异,故成败不同。”(同上)
“尚书金滕篇云:‘管蔡流言,公将不利于孺子。’左传云:‘周
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案尚书君奭篇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斯则旦行不臣之礼, 挟震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侧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误我(誐),而周公自以不諴(咸),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宽阜陵,一何远哉?斯则周公于友于(兄弟)之义薄矣。”(同上)
这是说,太伯让位是全身免祸的不得已的办法,并不是什么至德不至德;周公诛放管、蔡是由揽权招疑,而又不能自责,反而把兄弟们杀了,也不是什么王室安危的问题。刘知几责斥周公是一个不友爱的人物。
刘知几对于二帝三王的评论,诚然意味着对于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残酷斗争的指斥,因此有人认为,这些评论都在疑古一篇,题名疑古,实即讽今。这论断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是这样。更重要的是刘知几所说的“史识” 在历史实际中的运用。唐高祖的代隋,唐太宗的兄弟相残,武后的以周代唐, 中宗睿宗相继以兵力取得政权,都可以成为刘知几讽刺的对象。但更应注意的是刘知几坚持了一种不为传统偏见所拘的客观的态度,以统治阶级的丑恶行为是二帝三王以来历代一揆的传统。他的议论是否完全符合二帝三王的具体情况倒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指出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条历史性的通例,这就叫做“史识”。这里他就接近于他所称赞的扬雄、王充了。
刘知几的上述议论,是他论史的一大贡献。他另一贡献,在于揭露史书中对于统治阶级的讳饰。
第一,刘知几反对尚书、春秋对史事的讳饰。史通卷十三的疑古提出尚书可疑者十条,除关于二帝三王在禅让争伐之事已有七条见于上述,还有一条说到对于尧的增善,一条说到对于桀纣的增恶。刘知几批评尚书对尧之增善,在逻辑方面是很有力的。他说: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曰:‘克明俊德。’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之人,比屋可封。’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案春秋传云:高阳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帝鸿氏少昊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谓之浑沌、穷奇、檮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谓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称国凶,而尧亦不能去。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无分,贤愚共贯。且论语有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是则当咎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
另外,刘知几在疑古篇中还指出:对于史实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 的主观论断,是过去史家的通病: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 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刺,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 是谓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刘知几在史通卷十四的惑经篇进而指责孔子并不实事求是,指出:
“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善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
“且案汲冡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 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
春秋为贤者讳,为本国讳,一向是被认为当然的。但刘知几认为,这是爱憎由己、厚诬来世,对于史事的真相是有害而无利的。
和批评尚书春秋的讳饰同时,刘知几对于这两部一般作为大经大法的经典,重新予以新的估价。疑古篇对于尚书的估价是很低的,认为它“略举纲维,务存褒讳,寻其终始,隐没者多”,并且“今取其正经雅言,理有难晓, 诸子异说,义或可凭”,尚书的历史价值有时连诸子也赶不上了。惑经列举春秋所未谕者十二、虚美者五,指出“世人以夫子固天攸纵,将圣多能,便谓所著春秋善无不备,而审形者少,随声者多,相与雷同,莫之指实。”这就把春秋尚书剥去了神圣的外衣,把它们和一般著作置于平等的地位,加以评衡。这一点,上继太史公论六家要旨的优良传统,下开章学诚六经皆史的端绪,是中世纪对封建文化的神像之冲击,是珍贵的精神生产。
刘知几对于尚书、春秋的评论,是大招后人非议的目标。唐末柳璨著史通析微十卷,即因“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殉节,其甚至于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七)。明陆深撰史通会要(见俨山外集),清纪昀撰史通削繁,浦起龙撰史通通释,或对疑古惑经两篇加以删削,或对这两篇加以曲解。刘知几所遭这些正宗学者的非议,不只不减低他的论议的价值, 并且正相反,可以更见出他的“史识”是和他的无所顾虑的科学态度分不开的。
第二,刘知几揭露史书为本朝及个人恩怨而讳饰。他在史通中反复说明这个意思。他说:
“案后汉书更始传称其懦弱也,其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视。夫以圣公身在微贱,已能结客报雠,避难绿林,名为豪杰。安有贵为人主,而反至于斯者乎?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且中兴之史,出自东观,或明皇所定,或马后攸刊,而炎祚灵长,简书莫改,遂使他姓追撰,空传伪录者矣。”(史通卷七曲笔)
“(魏)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 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馀人。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勅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武成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 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同上卷一二古今正史)
“然则历考前史,徵诸直词,虽古人糟粕,真伪相乱,而披沙拣金, 有时获宝。案金行(晋)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景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
隐咸杜口而无言,陆机、虞预各栖毫而靡述。至习凿齿乃申以死葛走达之说,抽戈犯跸之言,历代厚诬,一朝始雪。”(同上卷七直书)
“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彼流俗,询诸故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昔秦人不死,验苻生之厚诬;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斯则自古所叹,岂独于今哉?”(同上曲笔)
刘知几论议的重要,不在于一个一个地列举史书饰讳的现象,而在于指出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已成为一种通例。他认为,直词只是沙中之金,而“史之不直,代有其书”(同上),“自古所叹,岂独于今。”
第三,刘知几指出,史多讳饰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所以这样, 是因为史家禁不起实践的检证,而一旦到了利害关头,地位得失,就迷失了方向。只有不畏威权的人物,才能尽到直笔不隐的史家天职。他说: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然世多趋邪而弃正,不践君子之迹而行由小人者,何哉?语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故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也。”(史通卷七直书)
“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如董狐之书法不隐, 赵盾之为法受恶,彼我无忤,行之不疑,然后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若齐史之书崔弑,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 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代。夫世事如此,而责史臣不能申其强项之风,励其匪躬之节,盖亦难矣。是以张俨发愤,私存嘿记之文;孙盛不平,窃撰辽东之本。以兹避祸,幸获两全,足以验世途之多隘,知实录之难遇耳。”(同上)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未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沈约)宋书多妄,萧武知而不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贤而无谴。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同上曲笔)
刘知几对于直笔实录的具体分析,是深刻的。他所以要辞史职,要自著史通,都和这种具体情况有密切的关系。他曾自述在史馆中:“凡所著述, 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沉。虽自谓依违苛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闻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殁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同上卷十自叙)刘知几反对讳饰,而在史馆的工作又不可能不讳饰。他有了自己的一家独断之学,但又看到客观的情况,对于史通是否能够传世也不敢相信,因此,他在史通里流露出他的悲观情绪。
马克思说:
“宗教批判摘去了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但并不是要人依旧带上这些没有任何乐趣任何慰藉的锁链,而是要人扔掉它们,伸手摘取真实的花朵。宗教批判使人摆脱了幻想,使人能够作为摆脱了幻想、具有理性的人来思想,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性;使他能够围
绕着自身和自己现实的太阳旋转。”(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页四五三)
刘知几对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普遍性的揭发和对于史书讳饰的严重情况的揭发,特别是对于作为封建制社会神圣形象集中代表的二帝三王及尚书春秋的丑恶的揭发,是具有宗教批判的意义的,是作了企图摘去“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的工作,是作了企图“使人能够作为摆脱了幻想、是有理性的人来思想、来行动”的工作,至少他本人已经指明了”装饰在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他自己是在有理性地去思想,去写作。正如黑格尔的法哲学之出现在十九世纪的德国一样,刘知几的上述思想也是七、八世纪中国封建制社会内部变化的产物。刘知几的批判是对史事史书的批判,同时也埋藏了对新的现实历史的追求,但七、八世纪的变化毕竟是封建制社会内部的变化,而且在这时,新的成长的前途并不比旧的衰落的现况更为显著。这就使刘知几不能和黑格尔相比,不只谈不到“扔掉”“这些没有任何乐趣任何慰藉的锁链”,谈不到使人“来建立自己的现实性”,而且甚至于连对史通的前途也感到渺茫,“将恐此书与粪土同捐,烟烬俱灭,后之识者无得而观”,以至于“抚卷涟洏,泪尽而继之以血”(史通自叙)了。然而尽管如此,刘知几的议论终是七、八世纪间理性主义思想的光辉,他所讥抨的对象恰恰正是别人不敢触动的封建制社会的神圣光轮和封建特权的精神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