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史学的批判精神和对优良传统的发扬

刘知几,字子玄,彭城人,生于唐高宗龙朔元年(公元六六一年),卒于玄宗开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他是唐代的大史学家大著作家。他自著书,有刘氏家乘十五卷、刘氏谱考三卷、史通二十卷、睿宗实录十卷、刘子玄集三十卷;和别人合修的书有三教珠英一千三百一十三卷、姓族系录二百卷、唐书八十卷、高宗实录二十卷、中宗实录二十卷、则天皇后实录三十卷。史通是他的代表作,也是唯一流传至今的著作,其中也有三篇佚失了,有一篇的原来面貌失真了。

刘知几在六十一年的生平中,学史治史的生活差不多要占五十年。在儿童时期,他已对历史有很大的兴趣。二十岁登进士第以后,任获嘉县主簿, 有不少时间读史。四十二岁以后,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不久即迁左史。四十四岁时,曾因拜凤阁舍人,暂停史职,但第二年就又除著作郎,仍兼修国史。四十八岁时,离史馆,但不久仍参加修史的工作。此后,他大概一直到六十一岁,官阶虽有迁转,一直都兼着史职。史通写成于中宗景龙四年(公元七一○年),这时刘知几年五十岁。此后,史通仍有修改。刘知几自叙说:

“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 吾不复怠矣。’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朞年而讲诵都毕,于时年甫十有二矣。所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父兄欲令博观义疏,精此一经。辞从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次又读史、汉、三国志。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但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

泊年登弱冠,射策登朝。于是思有余闲,获遂本愿。旅游京、洛, 颇积岁年,公私籍书,恣情披阅。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加以自小观书,喜谈名理, 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故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 而敢轻议前哲。于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 凡有异同,蓄诸方寸。”(史通卷十)

刘知几的这些话,说的是他三十岁以前的情况,但却概括了他一生治学的路数。他读左氏传,并不要“精此一经”,而是“见其事”,以“广异闻”。他读一代之史,要兼读数家,要钻研杂记小书中的异说。他能“触类而观, 不假师训”;他“喜谈名理”,“得之襟腑”;他“轻议前哲”,并不拘于流俗之论,“凡有异同,蓄诸方寸”。他这种路数的发展,使他倾向于一种错综经纬、上下古今之学,既不专主一家之说,也不作正统异端之分,其特点即在于虽年轻学浅,而敢想敢说,不为传统所惑,不为权威所拘。

刘知几的史通,是贯串他治学精神的著作。自叙说:

“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上自太公,下至商鞅。其错综经纬,自谓兼于数家,无遗力矣。然自淮南已后,作者无绝,必商榷而言,则其流又众。

盖仲尼既殁,微言不行。史公著书,是非多谬。由是百家诸子,诡说异辞,务为小辨,破彼大道。故扬雄法言生焉。

儒者之书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精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 传兹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

五常异禀,百行殊轨。能有兼偏,知有长短。苟随才而任使,则片善不遗;必求备而后用,则举世莫可。故刘劭人物志生焉。

夫开国承家,立身立世,一文一武,或出或处。虽贤愚壤隔,善恶区分,苟时无品藻,则理难铨综。故陆景典语生焉。

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圆通,家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雕龙]生焉。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 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以纳诸胸中,曾不■ 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书多讥往哲, 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 ‘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抑斯之谓也。”

史通的“总括万殊,包吞千有”,在形式上近似于淮南子的“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但史通的与夺、褒贬、鉴诫、讽刺,在内容上和精神上,吸取了扬雄法言的传统,以反对诡言异辞;继承了王充论衡的观点,以攻击欺惑牴牾;重视着应劭风俗通的方法,以化除拘忌;并吸收了应劭的辨识人物兼偏长短、陆景的品藻贤愚善恶、刘勰的评论古今文章等等特点。总的来说,史通的撰作,在于“以史为主”,而阐明治史的通识,这就在理论上和方法上具有着哲学的意义。鉴识篇说:“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史通卷七)。通识是史通全书的主题。刘知几在这里没有说出他和史记的关系。但他对于史记,童年时就学习过,对于司焉迁“拾遗补艺(六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的精神,不能不受到一定的影响。他在六家篇说:“史记家者,其先出于司马迁。自五经间行,百家竞列,事迹错糅,前后乖舛。至迁乃鸠集国史,采访家人,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 书表以谱年爵”(史通卷一)。在二体篇说:“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从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织靡失”(同上)。这都是从“通”的方面对史记的推许。尽管在别的方面刘知几对史记颇有不同的意见,但在“通”的这一点上对史记是赞美的。史通序说:“且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是知史之称‘通’, 其来已久,博采众议,爰定兹名”。这就不只是一个名称的问题,而是刘知几以司马迁之得“通几”(相当于哲学)之学高人一筹,并隐然以当代司马迁自居了。

这里应该指出,刘知几在著作生涯中和当时的现实是有矛盾的。他之所以写史通,是出于不得已,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办法;他之隐然以当代司马迁自居,也还只是一种谦逊的表示,而并不满足于作当代的司马迁。自叙说:

“昔仲尼从睿圣明哲,天纵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惧览者之不一, 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以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 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迄于周。其文不刊,为后王法。自兹厥后, 史籍逾多,苟非命世大才,孰能刊正其失!嗟予小子,敢当此任。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 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

既朝廷有如意者,遂以载笔见推。由是三为史臣,再入东观。每惟皇家受命,多历年所,史官所编,粗惟记录。至于纪传及志,则皆未有其书。长安(公元七○三年)中,会奉诏预修唐史。及今上(中宗)即位,又敕撰则天大圣皇后实录。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沉,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嗟乎!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闻于时,而美志不遂。鬱怏孤愤,无以寄怀。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殁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这就说出,刘知几没有孔子之名而要行孔子之事;同时,又以无孔子之名而怕行孔子之事。这是刘知几的真正愿望,也是他的严重顾虑。他所要求的“通”,本来是要删定司马迁以下的史书,上继孔子,成不刊之典,但因了官职这一种束缚以及和官僚们的矛盾,却又不能不退而以写出史通为限,而把他的志愿局限于对古今史书的评论上。这是刘知几的矛盾,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在刘知几思想上的反映。当时的社会矛盾是复杂的:一方面是豪族地主与庶族地主之间的社会斗争,通过学术上的折光,反映为刘知几以博雅高才对于流俗之人的指摘态度;另一方面是进步思想与封建主义的正宗虚构的专断之间的文化斗争,反映为刘知几以一家独创之学对于官僚机构史局监修的抗议精神。由前者而论,是品极性地主的传统意议对历史估价的偏见;由后者而论,是中国思想史上优良传统的发扬。这两者的矛盾恰巧集中于刘知几一身,而刘知几的学术活动却以积极性为主要方面。

刘知几出身名门,是汉代楚孝王嚣的曾孙居巢侯般之后。他作刘氏家乘及谱考,考定刘氏先世,希望能得居巢的封邑,后来果然被封为“居巢县子”。他和柳冲徐坚等所修姓族系录,是唐代重要的氏族书。他在书志篇和杂述篇对于古老的氏族怀有颇深的感情。他对于氏族谱的真伪、不同氏族的盛衰, 虽都给予了注意,但对于氏族的重视却是前后一贯的。帝王苗裔,公侯子孙, 高门贵族以及郡正州曹的世家,都被认为是氏族志的好材料;而对这类材料的记录是被认为“品藻士庶”的有用的东西。辨明氏族谱的真伪和不同氏族的盛衰,也正是为了把氏族史搞得更正确一些,以防所谓“伪”“冒”。

刘知几的士族门第的偏见是很显著的。史通卷十辨职篇说: “大抵监史为难,斯乃尤之尤者。若使直若南史,才若马迁,精勤

不懈若扬子云,谙识故事若应仲远,兼斯具美,督彼群才,使夫载言记事,藉为模楷,搦管操觚,归其仪的,斯则可矣。但今之从政则不然, 凡居斯职者,必恩幸贵臣,凡庸贱品,饱食安步,坐啸画诺,若欺而已

矣。”

“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善,则亦不知恶之为恶。故凡所引进,皆非其才。或以势利见升,或以干祈取擢。遂使当官效用,江左以不乐为谣; 拜职辨名,洛中以不闲为说。言之可为大噱,可为长叹也!”

这些话当然也反映了史馆中的恩幸贵臣的以势利见升,以及他们在学术上的无知,但更根本地还是反映了史局职务中士族和庶族的矛盾。刘知几在这里所痛心的,不仅仅是官僚机构的用非其才,而还在于“恩幸贵臣,凡庸贱品” 以“势利”和“于祈”而取得高位,从而“督彼群才”。在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篇中更指斥“近代趋竞之士”所以“尤喜居于史职”,为的是“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以及可以“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刘知几虽然以当代司马迁自居,以继承孔子为志,但又以史通和白虎通比拟(见史通序),这在一定意义上就反映出一种隐约的士族的偏见。另一方面,刘知几确也暴露出当时封建主义的官僚组织之束缚,在那里不问士庶,以势利和干祈为进身之阶,从而窒息了学术的研究。

刘知几的这种议论和他反对史馆监修是有联系的。因为当时监修人员以及史局的其他人员固然有不少是出身于庶族的,但他反对监修,更主要的是在这种制度对于修史工作的有害而无利。约在景龙二年(公元七○八年)或其以后不久(见唐会要卷六四史馆杂录下),刘知几致书国史监修官萧至忠等,指出官僚机构式的史馆的五不可。其中第一、第三、第四有这样的话:

“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如鲁、汉之丘明、子长,晋、齐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由是伯度(李法)讥其不实,公理(仲长统)以为可焚,张(衡)、蔡(邕)二子纠之于当代,傅(玄)、范(晔)两家嗤之于后叶。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人自以为荀(悦)、袁(宏),家自称为政、骏(刘向、歆)。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其不可一也。”

“昔董狐之书法也,以示于朝;南史之书弑也,执简以往。⋯⋯然今馆中作者,多士如林,皆愿长喙,无闻■舌。倘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贬,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缙绅咸诵。夫孙盛实录,取嫉权门;王劭直书,见雠贵族,人之情也,能无畏乎?其不可三也。” “古者刊定一史,纂成一家,体统各殊,指归咸别。夫尚书之教也,

以疏通知远为主;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史记则退处士而进奸雄,汉书则抑忠臣而饰主阙。斯并曩时得失之列,良史是非之准,作者言之详矣。顷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杨再思)则云必须直词, 宗尚书(宗楚客)则云宜多隐恶。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其不可四也。”(史通卷二十忤时)

这都指出封建官僚机构的史官监修远不及个人著作之能无所顾虑,自成一家之言。辨职篇更明白提出来一家独创之学是自古的优良传统:

“昔丘明之修传也,以避时难;子长之立记也,藏于名山;班固之成书也,出自家庭,陈寿之草志也,创于私室。然则古来贤儁,立言垂后,何必身居廨宇,迹参僚属,而后成其事乎?是以深识之士知其若斯, 退居清静,杜门不出,成其一家,独断而已;岂与夫冠猴献状,评议其得失者哉?”(史通卷十)

在这里,刘知几的批判确对于“官馆监修”的封建统治,指出了一些危害学术发展的实质。

史通的“通识”,是刘知几一家独断之学的精神所在。如他所说,一家独断之学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而对治史的通识的要求,实际上也同样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自“疏通知远”的书教,“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记,以至于史通自叙所说论衡、风俗通、文心雕龙等书, 无一不在治学精神上从“通”字上下功夫。但刘知几独断之学有他的特点: 其一是史才论,其二是直笔论。从史学方法上说,史才论和直笔论属于历史编纂学和史料学的范围。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篇说:“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乎儁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这段话,也正是从史料学和历史编纂学的区别和联系上来论述史才和直笔之间的关系。关于史学方法上的问题,应由史学史进行具体的分析,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刘知几论点之理性主义的倾向及其对史学优良传统的发展。

刘知几的史才论。旧唐书本传和唐会要卷六十三所记,颇为人所熟知, 而本传所记比较详细。本传说:

“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籯,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 而家无楩楠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敻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时人以为知言。”(旧唐书卷一○二)这是以才、学、识三者为史才所必须兼

备的条件,其说是自孟子开其端绪。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檮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后来班固作汉书司马迁传赞说:“然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范晔为班固作传,称“固文赡而事详”,“然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晔自序后汉书,说“常耻作文士”“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刘知几所说的才,相当于孟子、班固、范晔所谓的“文”。史通卷九有核才篇,就是专论史传之文的。刘知几所说的学,相当于孟子、班固、范晔所谓的“事”,是指史事说的。刘知几所说的识,相当于孟子所谓的“义”,班固所谓的“不虚美,不隐恶”,范晔所谓的“论议”和“意”,是指历史观点说的。刘知几继承前人的论点,把“学”比作材料和工具,把“才”比作生产的方法,把“识” 说成是研究历史的观点和方法,但比前人说的更清楚了,更系统了。在这三者中,刘知几实最重“识”,才、学都离不开它。这是史通要求通识的具体内容,也可以说是范晔“以意为主”的发展。

刘知几论史识,有三个特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他注重“博采”和“善择”:

“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

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苟为鱼人匠者, 何虑山海之贫罄哉?”(史通卷三书志)

“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众材合构。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徵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但中世作者,其流日烦。虽国有册书,杀青不暇,而百家诸子,私

存撰录,寸有所长,实广闻见。其失之者,则有苟出异端,虚益新事。⋯⋯又讹言难信,传闻多失。至如曾参杀人,不疑盗嫂,翟义不死,诸

葛犹存,此皆得之于行路,传之于众口,傥无明白,其谁曰然?⋯⋯呜呼,逝者不作,冥漠九泉,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同上卷五采撰)。

“然则蒭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同上卷十杂述) “假有学穷千载,书总五事,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抵牾而不知其

失,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而夫子有云:‘虽多亦安用为?’其斯之谓也”(同上卷一八杂说下)。

从上面的一些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重要的方面,(1)刘知几举出一些生产活动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例子,来阐明在历史研究中“博采” “善择”的重要性。(2)他又提出“博采”并不限于一些有名的史书,而应“博闻旧事,多识其物”,包括“别录”与“异书”在内。这不仅扩充了历史研究者的眼界,而且也扩大了史料的范围。(3)刘知几认为“博采”与“善择”应当相结合,仅有前者而无后者,就会为史料所淹没,成为史料的奴才; 如果仅有后者而无前者,那么“善择”也终究成为一句空话了。

第二,刘知几提出“兼善”和“忘私”。兼善指兼取各家之长,不要拘泥于一家的偏见;“忘私”指不蔽于个人情感的爱憎,片面地肯定或否定, 要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他说:

“夫自古学者,谈称多矣。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 偏嫉孟坚。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同上)

“夫书名竹帛,物情所竞,虽圣人无私,而君子亦党。盖易之作也, 本非记事之流,而孔子系辞,辄盛述颜子,称其殆庶。虽言则无愧,事非虚美,亦由视予犹父,门人日亲,故非所要言,而曲垂编录者矣。既而扬雄寂寞,师心典诰,至于童乌稚子,蜀汉诸贤,太玄法言恣加褒赏。虽内举不避,而情有所偏者焉。夫以宣尼睿哲,子云参圣,在于著作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 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同上)

“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 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

(同上卷一四惑经)

“考兹众美(按指春秋之虚美),徵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论)语曰:‘众善之,必察焉。’

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寻世之言春秋者,得非睹众善而不察,同尧舜之多美者乎?”(同上)

刘知几对于“爱而知其丑”是特别能身体力行的。他对史书,最推崇左传和王劭齐志,但也并不讳言二书的缺点。在杂说上篇,他指出“左氏录夫子一时戏言,以为千载笃论,成微婉之深累,玷良直之高范”。在杂说下篇他也指摘王劭“喜论人帷簿不修、言貌鄙事,讦以为直。”刘知几所以反对“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焉之失”,所以“多讥往哲,喜述前非”,其道理在不存偏见这一点上。宋祁为刘知几作传,说他“工诃古人”(新唐书卷一三二),是一种很笼统的批评,是不了解刘知几的这一特点的。

第三,刘知几提出”探赜”。史通卷七有探赜篇,探求众论的烦言,实事求是,反对臆说,一开始就说:

“古之述者,岂徒然哉?或以取舍难明,或以是非相乱,由是书编典诰,宣父辨其流,诗列风雅,卜商通共义。夫前哲所作,后来是观。苟失其指归,则难以传授。而或有妄生穿凿,轻究本源,是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共为谬也,不亦甚乎?”

此文之下,连举六例加以说明。其中有一例说: “盖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纇。故作者著书,或

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共非,遂推而广之,强为其说者,盖亦多矣。如葛洪有云:司马迁发愤作史记百三十篇,伯夷居列传之首,以为善而无报也;项羽列于本纪,以为居高位者非关有德也。案史之于书也,有其事则记,无其事则阙。寻迁之驰骛今古,上下数千载, 春秋已往,得其遗事者,盖唯首阳之二子而已。然适使夷、齐生于秦代, 死于汉日,而乃升之传首,庸谓有情?今者考其先后,随而编次,斯则理之恒也,乌可怪乎?必谓子长以善而无报,推为传首,若伍子胥、大夫种、孟轲、墨翟、贾谊、屈原之徒,或行仁而不遇,或尽忠而受戮, 何不求其品类,简在一科,向乃异其篇目,各分为卷?”

这个例子,说明刘知几的“探赜”是能采取审慎的态度,入情入理地处理问题的。

刘知几论“史识”的这三个特点,注重了对史料的审查与选择,特别复重视了对问题的分析,其中是包含着科学方法的因素的。

刘知几的直笔论,是以直笔为史家的忠实责任,不允许为任何权势所变更。史通卷七有直书和曲笔两篇,把这个看法说得斩钉截铁。直书篇说:

“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遣芳馀烈,人到於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 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曲笔篇说:

“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 持报己仇,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刘知几这些话说的是史家的神圣责任,同时也是对当代某些史臣的挞伐。他在古今正史篇指斥许敬宗“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誊,多非实录”, 指斥牛凤及“凡所撰录,皆素贵私家行状”,在史官建置篇也指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史通卷一一),这都是对于并代史臣之无保留的批判。

刘知几所谓“直笔”,讲究“不掩恶,不虚美”(杂说下),甚至反对为了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而使真相不明,因此,他婉转指出即使是孔子的话也不可拘泥。他说: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夫圣人立教, 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丽美之;虽有其恶, 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向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同上卷一三疑古)

这些话大大地剥夺了儒家经典的圣光。

刘知几在理论上反对掩恶虚美,并且他也是能实践“不掩恶,不虚美” 的。他在史通里写有疑古惑经两篇,并不因为尚书春秋是经书而隐瞒它们的缺点,这两篇的内容要在本章第二节去说。同时,他也不是拢统地疑古惑经, 而是就事论事。惑经篇开始说:“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应运而生,生民已来,未之有也。故使三千弟子,七十门人,钻仰不及,请益无倦。然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何者?睹仲由之不悦,则矢天厌以自明,答言偃之弦歌,则称戏言以释难。斯则圣人设教,其理含弘, 或援誓以表心,或称非以受屈。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这可见刘知几既不因为惑经而惑疑孔子在历史上的成就,也同时注意到了孔子和普通人一样,具有某些缺点,而不能盲目崇拜。

史才论和直笔论是刘知几“独断”之学在治学精神上的重要特点。刘知几在评论史书史事,在阐述他的历史观点时都贯彻了这样的精神。